因为我宿舍的对面就是图书馆,图书馆里有wi-fi,我索性省了每月的网络费。需要用网络就去对门,和在屋里没有区别。
图书馆里有几架子书,没有太有意思的。经常也有人把自己不要了的书放在这里。
今天,突然多出个大箱子,里面全是书。一定是要人搬家把书都扔了。我看看,居然发现很多有趣的书。
我可以断定书的主人是个学法律的学生,因为有很多法律方面的教科书。这个人对美国时事政治关心,因为有很多时下的畅销书,比如,美军在阿富汗的战争,Tom.Brokaw的《The Greatest Generation》,等等。此人还是个文学爱好者,有很多小说。我甚至怀疑这是一个中国人,因为有一本哈金的《等》。
这个世界热爱读书的人很少。我在天涯海角孤独不已,突然发现我身边有一个和我相似的灵魂,在这个地方和我相遇。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认识这个人,只是把书搬回了我的屋子里,在书里相交知遇吧。
Monday, July 18, 2011
砸死莫克多
我这几天很兴奋。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追踪莫克多的故事。我心怀歹毒幸哉乐祸地注视案件每一天的进展情况。我连自己也不知道我是这样痛恨这个翻云覆雨的商人和狐狸新闻。我希望这个事件能狠狠打击共和党极右分子的嚣张气焰,让民主党在明年的竞选中少一些障碍。我对美国人民不抱希望,只希望能推石下井,砸死莫克多。
Tuesday, July 12, 2011
女权主义和多丽丝·莱辛的《金色笔记》
我没有读多丽丝·莱辛的《金色笔记》,只是隐隐听说这本书的大概故事,看了几篇评论:(引文的作者为青骑士)
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是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文学院在颁奖词中,提到莱辛小说《金色笔记》,“在二十世纪那些描述男性女性关系的作品中,是开创性的。”这本书自出版以来一直被评论家们认为是女权主义运动的奠基石,而作者自己却否认自己是女权主义作家,称《金色笔记》的主题不是女权主义,而其实是女权主义的“精神崩溃”。
我太同意这是“精神崩溃”了。先看看小说的结构:
这是由五本笔记构成的女作家安娜·伍尔夫的生活:
《黄色笔记》——关于情感:
《红色笔记》——关于政治
《黑色笔记》——关于现代世界与写作
《蓝色笔记》——关于精神、信仰
结局:《金色笔记》——并不明朗的金色
沈睿玛雅都是坚定的女权主义者,我却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怀疑主义者。我的怀疑来自于对人类“幸福”的感觉。不用纵观历史,只要左右环顾,就会发现“女权主义”根本没有为女人带来幸福,而是更深度的人格分裂。一种违反天性的,无法自圆其说的困惑。
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是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文学院在颁奖词中,提到莱辛小说《金色笔记》,“在二十世纪那些描述男性女性关系的作品中,是开创性的。”这本书自出版以来一直被评论家们认为是女权主义运动的奠基石,而作者自己却否认自己是女权主义作家,称《金色笔记》的主题不是女权主义,而其实是女权主义的“精神崩溃”。
我太同意这是“精神崩溃”了。先看看小说的结构:
这是由五本笔记构成的女作家安娜·伍尔夫的生活:
《黄色笔记》——关于情感:
经历了一次短暂而失败的婚姻后的爱拉独自带着儿子生活,认识了医生保罗并深深爱上了他,爱拉一面照顾儿子,一面细心的经营着这份新的感情,希望与保罗能够长相厮守,甚至盼望再次走进婚姻,虽然一贯以自由女性自我标榜,但在婚姻情感方面却不知不觉中遵循着传统的模式,传统的思路……穿上保罗喜欢她穿的衣服,精心烹制符合保罗口味的饭菜,等保罗的电话,夜里做梦也是关于保罗的……还有漫长的等待,情感上的患得患失,虽然爱拉一直对深陷于婚姻为家人操劳的主妇们很鄙夷,但她身为保罗的情人,却比那些妻子们也好不到哪儿去。渐渐地,保罗开始减少了与爱拉约会的次数,然后是似是而非的种种拒绝的借口,最后是远离,是最终的分手,永不再见……爱拉很久才明白过来自己是被抛弃了,这种始乱终弃的俗套故事自人类有史以来就已上演了无数遍,几千年过去了,而到了现代,竟然还在作为“自由女性”的爱拉身上重演!
《红色笔记》——关于政治
安娜对战争,对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对整个世界的关注,使她一生都没有远离政治,还一度加入共产党,并以极大的热情为党工作过,然而当她反思自己的政治生涯时,得出的结论却是:“在我的一生中,我再次意识到自己在狂热的政治中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最后却一无所获。”
《黑色笔记》——关于现代世界与写作
对这部货真价实的现代小说来讲,什么是最重要的呢?不再是“思想”,这个词太高深莫测了,对现代灵魂不大合适,而是情绪。如同一幅画的基调,重要的不是事件,不是故事情节(这些东西究其实质不过是舞台道具),更不是结局是喜是悲,那都无所谓,现代心灵也许更像一个垃圾场,这所有一切不过是心灵的垃圾,需要清空,需要渲泄,只有情绪是真实可感的,是可信的,贴近了一颗颗现代心灵。
《蓝色笔记》——关于精神、信仰
作为一名现代人,一位自由女性,曾经的共产党员,无神论者,安娜在上帝那里已找不到完全的精神依靠。教堂里的庄严神圣,牧师,顶礼膜拜的人群似乎也离她很远,不再属于她了,她不得不逃离开去。信仰,上帝不过引起了她心灵世界的一片纷乱,却无法提供真理,她在失望与困惑中决定把自己当做一个不可知论者,而不再是无神论者。如同作家本人曾说过的那样“我曾因撰写种族问题而成为作家,然后是共产主义者,又是女权主义者,而后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不可知论与神秘主义不过一步之遥。
结局:《金色笔记》——并不明朗的金色
小说的《金色笔记》部分又出现了近似爱情的故事情节,只是男主人公索尔·格林最终还是离开安娜上路了,而写作倒得以继续,似乎喻示着人的不屈服,生活的延续……
小说依然又回复到《自由女性》,这也是安娜始终未变的身份。经过一段精神崩溃的消沉期后,安娜开始努力使自己回归正常、简朴的生活方式,换小一点的公寓,做福利性工作,指导别人的婚姻,写作……
沈睿玛雅都是坚定的女权主义者,我却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怀疑主义者。我的怀疑来自于对人类“幸福”的感觉。不用纵观历史,只要左右环顾,就会发现“女权主义”根本没有为女人带来幸福,而是更深度的人格分裂。一种违反天性的,无法自圆其说的困惑。
失去的热情
最近这两年,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日子。而这种糟糕的感觉,来自于对人生的无奈悲观和对自己逐渐失去了热情和意志。应该说,我是一个非常理性和坚强的人。生活对于我,is nothing but 自律。我有非常多愁善感的天性和对世俗不屑一顾的清高,这是我写诗的直接原因,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是一个井井有条,逻辑清晰,勤劳忠厚,有能力,心地又非常善良体贴的人。正因为这样,年轻时代的我,阳光而又作为,很自信也很勤奋,相信自己会有一个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两年,我却渐渐的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任。生活变得艰难,我没有失去能力,却失去了意志。因为我发现,在险恶的环境里,善良的人最终是牺牲品,弱肉强食是世界的生存之道。人性的自私让我知道这里没有上帝,他不因你聪明善良不自私而保护保守你。相信“道”的人不免会失望沮丧。
但是,没有了信念,人生也最终失去了立足之地。这也是我非常烦躁,不知所措的原因。
可是,这两年,我却渐渐的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任。生活变得艰难,我没有失去能力,却失去了意志。因为我发现,在险恶的环境里,善良的人最终是牺牲品,弱肉强食是世界的生存之道。人性的自私让我知道这里没有上帝,他不因你聪明善良不自私而保护保守你。相信“道”的人不免会失望沮丧。
但是,没有了信念,人生也最终失去了立足之地。这也是我非常烦躁,不知所措的原因。
新时代八卦--邓文迪和佛洛伊德是如何成为亲戚的
新闻集团(News Corp)董事长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大势已去。他旗下总部位于伦敦的子公司新闻国际(News International)正因涉嫌窃听电话和贿赂警官而接受刑事调查。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徐州妹子邓文迪嫁给了这个老头。有人说是为了钱,也有人说是为了爱。不论如何,邓小姐现在是世界名人。
只是今天我随便在网上乱看的时候,才突然发现,邓小姐嫁给莫老头后,居然和佛洛伊德也成了亲戚。
话说邓小姐当年当了莫老头的小三,心狠手辣,武艺高强,愣是使得莫老头休了二奶Anna Maria Torv,娶了她。二奶Anna Maria Torv当年也和邓小姐来路差不多,抢了莫大奶的职位。一报还一报,今天,她绊倒在徐州丫头的脚下。
二奶为莫老头生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 这女儿,极其不简单,从小就继承了老爹的天才,对新闻事业很有办法。
当莫小姐怀着第一个丈夫的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她开始和Matthew Freud约会,后来索性就嫁给了他,他成了她的第二个丈夫。
这Matthew Freud何许人也?
这一来二去的,邓文迪和佛洛伊德就成为了亲戚。。。要是老佛洛伊德还活着的话,不定要从邓小姐身上研究出什么新成果呢。哈!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徐州妹子邓文迪嫁给了这个老头。有人说是为了钱,也有人说是为了爱。不论如何,邓小姐现在是世界名人。
只是今天我随便在网上乱看的时候,才突然发现,邓小姐嫁给莫老头后,居然和佛洛伊德也成了亲戚。
话说邓小姐当年当了莫老头的小三,心狠手辣,武艺高强,愣是使得莫老头休了二奶Anna Maria Torv,娶了她。二奶Anna Maria Torv当年也和邓小姐来路差不多,抢了莫大奶的职位。一报还一报,今天,她绊倒在徐州丫头的脚下。
二奶为莫老头生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 这女儿,极其不简单,从小就继承了老爹的天才,对新闻事业很有办法。
Elisabeth Murdoch attended exclusive schools in New York City, at one of which, in true Murdoch tradition, she set up an on-campus television station as a student project. Her two younger brothers, Lachlan Murdoch (born in London on 8 September 1971), and James Murdoch (born in Wimbledon, London on 13 December 1972), were reportedly groomed from early ages to play key roles in their father's enterprises.
After graduating from Vassar College, she became manager of program acquisitions at her father's FX Networks, a cable television service based in Los Angeles. Operating as EP Communications, on 22 September 1994 Murdoch and her then husband, Elkin Kwesi Pianim, purchased a pair of NBC-affiliate television stations, KSBW and KSBY, in California on a $35 million loan secured by her father. Within 18 months, the couple re-organised and re-sold the stations at a $12 million profit.
当莫小姐怀着第一个丈夫的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她开始和Matthew Freud约会,后来索性就嫁给了他,他成了她的第二个丈夫。
这Matthew Freud何许人也?
Freud is the son of June Flewett and the late writer Sir Clement Freud, his sister is television interviewer Emma Freud. His great-grandfather is Sigmund Freud and he is doubly related to the 'father' of public relations, Edward Bernays, whose father was Sigmund Freud's brother-in-law (the brother of Sigmund Freud's wife) and whose mother was Sigmund Freud's sister. He is the nephew of artist Lucian Freud and (by former marriage) of the late writer Lady Caroline Blackwood, and his cousins include fashion designer Bella Freud, novelists Susie Boyt and Esther Freud.
这一来二去的,邓文迪和佛洛伊德就成为了亲戚。。。要是老佛洛伊德还活着的话,不定要从邓小姐身上研究出什么新成果呢。哈!
Saturday, July 9, 2011
Sense Of Loneness
据奥巴马的第一个老板说,他时时能感觉到这个年轻人有一种Sense Of Loneness。
这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我经常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种Loneness,即使是现在。
他和他妈妈最大的争执是:她把黑人浪漫化,beautiful black people,而这是他最受不了的。她是白人,热爱黑人,而他是黑人,曾经饱受歧视。
这种Sense Of Loneness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这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我经常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种Loneness,即使是现在。
他和他妈妈最大的争执是:她把黑人浪漫化,beautiful black people,而这是他最受不了的。她是白人,热爱黑人,而他是黑人,曾经饱受歧视。
这种Sense Of Loneness与生俱来,挥之不去。
Thursday, July 7, 2011
又是夏天
又是夏天。
我从来也不喜欢夏天,我喜欢寒冷的天气。夏天是生病的季节,太阳下我总是萎靡不振。天气冷的时候,你可以到床上去,而床,是心的代名词。只有在床上,你才成为真正的自己。
可是炎热的日子,你无处藏身。在夏天,我几乎没有安放心的地方。
去年的夏天是残酷的,我失去了父亲。我面对死亡,终于明白了,我从此以后,也将走向死亡。这一年我时时想的就是死亡。
今年的夏天是厌倦孤独的。整整一年,我读书漫游工作,却没有走出死亡的森林。今天晚上,翻了翻自己写的一些字,看到去年父亲生病时期的日记,那时的绝望焦虑又回来了,我不愿意回想,不堪回首。
生命愈发艰辛,责任日重。
我从来也不喜欢夏天,我喜欢寒冷的天气。夏天是生病的季节,太阳下我总是萎靡不振。天气冷的时候,你可以到床上去,而床,是心的代名词。只有在床上,你才成为真正的自己。
可是炎热的日子,你无处藏身。在夏天,我几乎没有安放心的地方。
去年的夏天是残酷的,我失去了父亲。我面对死亡,终于明白了,我从此以后,也将走向死亡。这一年我时时想的就是死亡。
今年的夏天是厌倦孤独的。整整一年,我读书漫游工作,却没有走出死亡的森林。今天晚上,翻了翻自己写的一些字,看到去年父亲生病时期的日记,那时的绝望焦虑又回来了,我不愿意回想,不堪回首。
生命愈发艰辛,责任日重。
无题
我从来也不知道
我此时在何方
更不知道
我来自何方,或者
我将去何方
某一个七月的早晨
阳光明亮而孤独
喧闹的夏天,街上
无声无息
那只鸟儿
依然在天空里飞翔
岁月和她并行
我也从来无法辨清她的方向
因为过去和未来
都在远方
我此时在何方
更不知道
我来自何方,或者
我将去何方
某一个七月的早晨
阳光明亮而孤独
喧闹的夏天,街上
无声无息
那只鸟儿
依然在天空里飞翔
岁月和她并行
我也从来无法辨清她的方向
因为过去和未来
都在远方
Monday, July 4, 2011
Summer Madness
我出生于七月,一个炎热的夏天。
夏天对于我,总是一条在白花花的炯热的阳光下,干燥寂寞的小路。偶尔有一辆长途汽车开过,扬起漫天的灰尘。一只狗在一棵树下打盹,几个少年在街头滚着铁环。家家户户的房门紧闭,无声无息。我站在路边,不知所措。
我知道不远处有银白的湖和蔚蓝的海。那里有美丽的穿比基尼的姑娘和肌肉隆起的棕色皮肤的男人,像一座座亭子一般的阳伞下躺着神秘的女人,她们手里的高脚杯中荡漾着彩虹颜色的鸡尾酒。。。
我一直向往着走过这条灰尘扑面的小路,到达沙滩。
很多年过去了,我却从未走完这条干燥寂寞小路,它似乎没有尽头。每年的七月,我依然站在白花花的炯热的阳光下,依然看到一辆长途汽车开来,那只狗还在那棵树下打盹,几个少年还在街头滚着铁环。我还是那个不知所措的女孩。
"Each of us is all the sums he has not counted: subtract us into nakedness and night again, and you shall see begin in Crete four thousand years ago the love that ended yesterday in Texas ." --《 Look Homeward, Angel》 By Thomas Wolfe追随我一生的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如果我出生在一个满天飞雪的冬日,或者星光柔和的春夜,清脆凉爽的十月的午后,我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会不会比出生在七月的我更加快乐,有力和确定,知道我是谁,我来自何方,我将通向何处?
夏天对于我,总是一条在白花花的炯热的阳光下,干燥寂寞的小路。偶尔有一辆长途汽车开过,扬起漫天的灰尘。一只狗在一棵树下打盹,几个少年在街头滚着铁环。家家户户的房门紧闭,无声无息。我站在路边,不知所措。
我知道不远处有银白的湖和蔚蓝的海。那里有美丽的穿比基尼的姑娘和肌肉隆起的棕色皮肤的男人,像一座座亭子一般的阳伞下躺着神秘的女人,她们手里的高脚杯中荡漾着彩虹颜色的鸡尾酒。。。
我一直向往着走过这条灰尘扑面的小路,到达沙滩。
很多年过去了,我却从未走完这条干燥寂寞小路,它似乎没有尽头。每年的七月,我依然站在白花花的炯热的阳光下,依然看到一辆长途汽车开来,那只狗还在那棵树下打盹,几个少年还在街头滚着铁环。我还是那个不知所措的女孩。
Friday, July 1, 2011
You have to leave home to find home

拉尔夫·艾里森(Ralph Waldo Ellison),于1913年3月1日生于俄克拉何马城,在1994年4月16日去世。是著名的美国黑人学者、作家。他主要以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知名,该书于1953年获国家图书奖。被认为是20世纪最好的100本小说之一。
他的父亲是个小商人,在他三岁的时候就死于一场事故。很多年后,艾里森才发现他爸爸生前一直期望儿子长大后成为一个诗人。
艾里森很有音乐天才,他最早学的是音乐。我以前很喜欢Jazz,偶尔读到了一篇他写的有关爵士乐的文章,被他的诗意忧伤,充满乡愁,梦幻的优美文笔所打动,才去找他其它的书来读。
可是,在他生前,尽管80岁是一个不短的寿数,他只正式出版了这一本小说。他说读爱略特的《荒原》是他的觉醒之时(a major awakening moment)。后来,他参加了海军,有一次生病请假,在养病期间,他开始在一个仓库里写这本书。
这是上个世纪30年代,一个纽约的黑人寻找自我的故事。
Invisible Man is narrated in the first person by the protagonist, an unnamed African American man who considers himself socially invisible. His character may have been inspired by Ellison's own life. The narrator may be conscious of his audience, writing as a way to make himself visible to mainstream culture; the book is structured as if it were the narrator's autobiography although it begins in the middle of his life.
The story is told from the narrator's present, looking back into his past. Thus, the narrator has hindsight in how his story is told, as he is already aware of the outcome.
You have to leave home to find home是这本书里的一句名言。
David Remnick在他的新书《The Bridge: The Life and Rise of Barack Obama》里,用这句话做其中一章的标题,总结了Obama奇特的生平。算是《看不见的人》的续集吧,这是一本一个Invisible Man如何变成了一个Visible Man的经历。因为金,这个Invisible Man终于来到了Promised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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