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4, 2008

意大利的马可尼

1894年的第一天,赫兹死了。

那一年的夏天,有一个20岁的意大利男孩子,和父母一起来到了阿尔皮斯山脚下的一个小镇避暑。有一天,他随便读着一本流行科学杂志,上面有一篇纪念赫兹的文章。他被赫兹的无线电理论吸引住了,一个清晰的念头出现了。赫兹几年前所做的实验清楚地表明了不可见的电磁波是存在的,这种电磁波以光速在空中传播。

从此,他走上了一条通向海洋和天空的不归途。“让电磁波带着信号飞过大海,地球上的距离不就缩小了吗?”他想到可以利用这种波向远距离发送信号而又不需要线路,这就使电报完成不了的许多通信有了可能。例如利用这种手段可以把信息传送到海上航行的船只。

马可尼认真地钻研了麦克斯韦和赫兹的学说,他推想,假如加强电磁波的发射能力,也许能增大它的传播距离。他首先在菜园子里完成了几百米的无线电通讯。连续干了1年,终于在1895年完成了2000米的无线电通讯,他想出了用接地天线的方法来加强电磁波的发射能力。

马可尼的创造并没有得到意大利当局的理解。要实现无线电通讯,没有政府的资助是很困难的。

20多岁时马可尼到了英国。英国邮电局很重视他的发明,认为无线电通讯技术一旦成功,英国海军舰只之间便可以连成一体,便大力资助马可尼的研究。 马可尼立即成立了一个start up 的公司,1898年第一次发射了无线电。翌年他发送的无线电信号穿过了英吉利海峡。虽然马可尼最重要的专利权是在1900年授予的,但是他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发明,从中获得了许多专利权。1901年他发射的无线电信息成功地穿越大西洋,从英格兰传到加拿大的纽芬兰省。

马可尼经过反复实验,认为用调谐的方法来发射信号和接收信号,可以加强信号的发射与接收。他还认为,提高发射天线和接收天线的高度,就能扩大通讯范围。

马可尼创造出了调谐的办法,克服了一系列的难关,终于开始了跨越大西洋的无线电通讯实验。他带着一名助手从英国出发来到加拿大的圣约翰斯,首先安装起信号接收装置,然后用氢气球把天线高高吊起。谁知正在准备接受信号时,突然氢气球爆炸了。后来,马可尼急中生智用大风筝把天线升到了121米的高空。突然,耳机里传来了“嘀嗒”声,无线电报成功啦!

1909年共和国号汽船由于碰撞遭到毁坏而沉入海底,这时无线电信息起了作用,除六个人外所有的人员全部得救。同年马可尼因其发明而获得诺贝尔奖。翌年他发射的无线电信息成功地穿越六千英里的距离,从爱尔兰传到阿根廷。

马可尼在“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中的名次比亚历山大·格雷厄尔·贝尔排得高些,只是因为无线电通讯比电报的发明更为重要。把爱迪生排得比马可尼略高些,是因为他做出了很多项发明,尽管其中没有一项有无线电那样重要。既然无线电和电视只是迈克尔·法拉第和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学说实际应用的一小部分,马可尼的名次落在这两位人物之后似乎不无道理。只有极少数最重要的政治人物对世界的影响可以与马可尼相提并论,这一点似乎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马可尼在“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中的名次是比较高的(注:排在100人中的第41位)。

Sunday, March 23, 2008

复活节

今天是复活节。复活节是最古老最有意义的基督教节日之一。它庆祝的是基督的复活,世界各地的基督徒每年都要举行庆祝。复活节还象征重生和希望。时间是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

复活节是基督教纪念耶稣复活的节日。传说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死后第三天复活升天。每年在教堂庆祝的复活节指的是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如果月圆那天刚好是星期天,复活节则推迟一星期。因而复活节可能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间的任何一天。 往年是4月,今天早许多。我昨天买了很多巧克力。芝加哥还是很冷,不过,我要穿裙子 :-)

当年住在OH的一个小镇上,我的大落地窗却对着镇上最古老的墓地, 是在一个小山坡上,矮矮的石墙,苍凉的大树。夏天,浓稠的叶子遮住了天空,一片清凉幽深;冬天,老树枯藤,太阳光照在一个个斑驳的墓碑上,地上会布满一条条影子。 我念书累了会站在窗前看,墓园里很少有人, 只有几只鸟儿飞过。 我总觉得每一个墓碑都想一艘搁浅的船,在废弃的岸边,与水相隔,不再出航。

天气暖和,我也会到里面走走,一块块墓碑看过去,想象着每个人生前的样子。有一块墓碑上刻着天使,原来是个8岁的女孩;还有一家人都埋在这里,生也同在,死也同在。有时候,附近的孩子也会绕着墓碑捉密藏,园子里就明亮欢乐了,一个穿粉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摔了一跤,大哭起来。


一个复活节的早上,我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捧着一束鲜红的郁金香, 她的蓝色的围巾在风里飘扬,和天一样蓝。

墓园边上就是校车站,年轻的男孩女孩们在那里等车,叽叽喳喳地讲话,笑,我也总是背着大书包,最后一个冲上车。

Saturday, March 22, 2008

海因里希·鲁道夫·赫兹

海因里希·鲁道夫·赫兹(Heinrich Rudolf Hertz,1857年2月22日-1894年1月1日)是德国物理学家,于1888年首先证实了电磁波的存在,频率的国际单位制单位赫兹以他的名字命名。

赫兹出生在德国汉堡一个改信基督教的犹太家庭。父亲是ㄧ位律師和參議員,母亲是一位医生的女儿。他喜欢学习阿拉伯语和梵文。1880年赫兹获得博士学位,1885年他获得卡尔斯鲁厄大学正教授资格,并在那里发现电磁波。

麦克斯韦于1861年至1865年之間建立了麦克斯韦方程组,它含有四个方程,不仅分别描述了电场和磁场的行为,也描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麦克斯韦的四个方程分别表达了:电荷是如何产生电场的(高斯定理);验证了磁单极子的不存在(高斯磁场定律);电流和变化的电场是怎样产生磁场的(安培定律),以及变化的磁场是如何产生电场(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他因此创立了经典电动力学,并且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提出了光的电磁说。

赫兹在1886年至1888年间首先通过试验证实了麦克斯韦的理论,证明了无线电幅射具有波的所有特性。赫兹改写了麦克斯韦方程组,将新的发现纳入其中。通过实验,他证明电信号象麦克斯韦和法拉第预言的那样可以穿越空气,这一理论是发明无线电的基础。他注意到带电物体当被紫外光照射时会很快失去它的电荷,发现了光电效应(后来由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给予解释)。

1894年37岁的赫兹因为败血症在波恩英年早逝。

Thursday, March 20, 2008

A Love Story

在Alfred Hitchcock 的电影《Rope and Rear Window》里, 有这样的一个镜头:男主角望着街对面的阴森森的楼,说:这是一件可怕的事,你是如何下手去切割一个人的身体那?

Alfred Hitchcock 讲这个故事时,想着的是Dr. Crippen.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Erik Larson


这几天在看Erik Larson的《Thunderstruck》。

大概4年前,有一次忘了到那里出差,飞机晚点,也没带书,就在机场的书店转。那时,有一本书《The Devil in the White City》,正被评为“The 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 翻了翻,原来是讲芝加哥1893年哥伦比亚世界博览会的故事,主要是讲博览会的总设计师著名建筑家Daniel Burnham的故事。 高中时,我曾经想学建筑,Burnham是我喜爱的建筑家,又是发生在芝加哥我居住的地方的故事,就买了书,读了一路,知道了Erik Larson。 而且对他推崇得很。

其实,算上他的新书《Thunderstruck》, 他也才出了五本书:

Isaac's Storm (1999), 讲的是国家气象局,得克萨斯的总气象师Isaac Monroe Cline在1900年Galveston, 得克萨斯的龙卷风预测中犯了一个决定性的错误。结果,数以千计的人失去了生命,其中包括他怀孕的妻子,成为美国历史上一场最大的自然灾害。

The Devil in the White City: Murder, Magic and Madness at the Fair that Changed America (2003),讲了两个著名男人在同一个时间,同一座城市做的事情,一个是Daniel Burnham, 另一个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杀人犯Dr. Henry Howard Holmes。

同样,Thunderstruck 也是两个著名男人的故事。一个是19世纪末的一个神童, 意大利的马可尼是如何用电磁波进行约2公里距离的无线电通讯实验,获得成功。1909年他与布劳恩一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另一个是Hawley Harvey Crippen, 杀了他的妻子,和情妇逃到船上,最后,依靠马可尼刚刚发明的无线电通讯技术,被抓获绞死。

Larson是学历史的,他的书严格地说,都是历史,而不是小说。可是,他擅长从看似不相干的事物上找到必然的联系,而这些似乎随即发生的事情主导着人物的命运。他用巧妙的结构将事情一幕幕揭开,发展,开头互不关联,结果却九九归一。他的语言冷隽,诗意,细节真实。他用文学家的笔写历史,用历史学家的笔写小说。他很会讲故事,能把历史的真相用错综复杂的侦探小说的形式表现出来。

Tom's Baby



Yes!! Born on March 4, 2008 at 9:36am. His name is Damen Thomas Gay. He was 9 lbs 4 ozs at birth and 21 inches long. Mom and baby are both doing great! (picture attached)

Tom

Sunday, March 16, 2008

今天,我的翻译似乎很成功。小浩很高兴,也很affectionate, 拉住我不放手,我有点吃惊, 当然,我和他是很相投。不过,连Roger都夸,看来是不错。

翻译中国人写的英文和翻译英国人写的英文,很不相同。我想是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相同,即便是英文,也是在用中文在思考。 今天,Dr.LaGrand的英文的却很难翻,我花了4个小时准备。

其实,我最近sad得要命,和人都断了联系。估计Tom的儿子出生了,怕他忙,也不想打搅。

又不能接受Andy的请求,过去了就无法回头。

Saturday, March 15, 2008

Palm Sunday


小浩让我明天做中文翻译,今天不得不花两个小时准备。这稿子写的不顺溜,勉强地读了一遍,还要细看。

到是学到了一点历史:棕榈枝象征着胜利来自于:

马加比家族(希伯来文:מכבים‎)是犹太教世袭祭司长的家族,曾于西元前2世纪领导犹太人夺回耶路撒冷的第二圣殿。

马加比家族起义
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巴勒斯坦地区,其后由叙利亚的塞琉古王朝接管。公元前186年,塞琉古四世在位时,开始强迫犹太人拜偶像、接受希腊文化、禁止割礼和守安息日等,导致不少犹太人殉道。安条克四世于公元前169年至168年入侵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后因罗马干涉而被迫撤出。之后,安条克四世在返回叙利亚途中,镇压了犹太人的一次暴乱,并洗劫当时的耶路撒冷圣殿,一万多犹太人沦为奴隶。安条克四世企图把犹太人希腊化和将耶路撒冷圣殿用于祭祀宙斯,结果马加比家族领导犹太人发起了马加比家族起义(Maccabeans Revolt)。结果于公元前165年,成功以游击战夺回耶路撒冷圣殿和使犹太地区免于希腊化,并取得了相对独立,由非大卫家系的祭司兼作君王。

Monday, March 10, 2008

厌恶文字

大概前一段日子写多了,这些天不想写字。

不写就不写吧。

Wednesday, March 5, 2008

我不喜欢Hillary

昨天,风子给我讲了一件事,他说:

I just read the book excerpts from Making Waves and Riding The Currents in a recent issue of the ABA Journal. It's about "how one lawyer summoned the courage to leave BigLaw to pursue a career of conscience." The author, Charles Halpern, a Yale law graduate and an attorney with a big firm in DC at one time, founded the nation's first public interest law firm and became the first dean of 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School of Law, created to train advocates for the poor and disadvantage.

我本来不是很讨厌希拉里,甚至同情她。可她在这次竟选中的表现,却让我失望无比。我只看到了一个女人对权力的近似疯狂,歇斯底里的追求。而看不到她真诚柔软的内心。也许她有哪种所谓政治家的品格,比如永不后退,坚持到底,可她却没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而Obama,却显示了他‘青色’后面的本色, 比她正直,有理想。至于她当不当总统我都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麽了不得的事。媒体吗,反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谁得势就得造点声势。So what?

真正的好总统,好律师其实都是人道主义者和诗人,像林肯, 我喜欢的律师 Clarence Darrow。 Clarence Darrow 被称为美国有史以来的最好的律师,根本是因为他以人道主义的心怀,做了别人不能做的事,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更好的律师。(当然,在他中年的时候,他也一度只为钱,为富人服务,也绝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其实,Hillary不如Bill Clinton, Bill Clinton比她真诚。

读Obama的自传,或者Bill Clinton的自传,你都会看到他们对Public Service的热情,Obama 在芝家哥南部最贫困的黑人区作了几年社会工作, 每年的薪水是1万五千。Obama 和 Bill Clinton 都有才华。Obama 是哈佛法学院校报的第一个黑人主编。

读Hillary的自传,就看到她心心念念往上爬,削尖了头袋钻营,她也真没有太大的才华,连依利诺斯州的律师执照都没考过。她是哪种有野心,有毅力,厚脸皮的人。这种人我平时碰到了都躲着 :-)

真搞不懂还有人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