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8, 2011

内心之殇

爸爸去世一周年的纪念日。我连连梦到他,醒来后却记不清楚梦里的景象。好像姑姑说过,梦中已去世的人是不说话的。的确,爸爸从来在我的梦里没说过一句话,但他总是笑眯眯的。

我无法像别人一样,写些清晰的怀念的文字。我的内心之殇仍然是一夜秋霜经过后的苍凉,痛楚依就如清晨的风一般新鲜。每每想到去年夏天他的伤病和无助,而我却不在他的身边,我的负疚和悔恨也如刀锯,撕割我的心肺。

父亲,我深爱你。

Wednesday, July 27, 2011

我不明白

狐新闻的后台老板是莫盗客和邓小三。狐新闻的播音员都是睁着眼胡说八道的人,其态度之飞扬跋扈,观点之荒谬,是任何有common sense 和正义感的人无法忍受的。。。

可是,为什么狐新闻是美国最受欢迎的电台呢?我无法理解。

看的我目瞪口呆:共和党的女议员比泼妇还厉害:美国还有希望吗?

The art of the filibuster is taken to a new level by, Marsha Blackburn

Monday, July 25, 2011

再读图雅(4)

写吃,其实是写文化。比如:张爱玲的吃,是西方食物初现上海,和国人的习性交会的時代,她写过奶油蛋糕,糖炒栗子。周作人谈吃,是一幅幅浙东民俗画。梁实秋的吃,简直是北平时代的孤星旅游手册餐饮集。

图雅一定也很好吃。在他篇数不多的文集里,和吃有关的占了相当的分量。吃鱼,吃鸡,吃橄榄。。。不过,即使是同一只鸡,不同时候吃,味道也是不同的:
譬如在美国吃鸡,必须克服感情上的障碍。因为这些鸡,乃是不幸的动物。不知是谁的缺德主意,先给它们服用超量的荷尔蒙,使之变成白痴,并产生病态的食欲。然后塞进笼子,放到流水线上,周而复始地经过食槽,水槽。在强光照射下,不休不眠地进食。三十个昼夜之后,强行处死,送入超级市场,并且一概斩首,不得全尸,其中特别不幸者还被大卸八块。

要从这种鸡身上吃出境界来,非得独吃,在圣诞之夜,无亲无朋,一人独坐,两眼苍茫,鸡肉入口,如嚼木屑。几大口伏特卡之后,只觉家国万里,鸡翅,鸡腿,恍如机器零件,难以下咽。零件吃下去,仿佛自己也变了机器,在世界这广大的传送带上,周而复始地重复着吃喝,睡觉,读书的简单程序,终于成了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市场上待价而沽。于是一种凄凉,绵绵不绝,涌到心头。隔壁美国胖子,不早不晚,偏于此时经过,摇摇晃晃,眼见他走着走着,成了一只鸡。想笑,又不知是笑他还是笑自己好。

袭爵的生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每月三十六斤粮食之外,还能有斤把肉。故眼睛的颜色基本正常。星期天常去胡同口那家小铺子。老板秃顶,身着小背心儿,手摇大蒲扇,从旧社会走过来,一口一个您。我惯常是要一盘卤鸡,二两五香花生米,用油纸包了。回家携一把懒椅,两本闲书,去那大槐树下坐下,吃一口菜,翻一页书,清风徐来,鸟语飘落,不觉睡去。待醒来,并不知钟点,只知道落了满身满地的槐花。

须是林冲雪夜上梁山的天气,雪大片的下,云压在头顶上,天暗下来街上人走得悄没声儿,饭庄里清寂无人,时机最好。馆子要挑老字号,桌椅黑沉而有暖意。装点须有朝代感。墙上挂有大幅狂草墨荷之类,至少也得悬几个郑板桥的病字儿。参与者多属粗通文墨,自称知识分子,人称吃屎分子,格外欠打的那种人。几个人坐成一桌,叫数盘热炒,主菜乃是气锅鸡。再弄几个冷盘,一边等菜,一边喝着啤酒,无边无际的聊。聊聊社会,聊聊物价。既是知识分子,都能侃上几句卡穆,老庄,超稳定结构。顶不济者也能发泄点赶得上时髦的不满。从邓小平到飞碟,社会主义到星球大战,似乎世间无题不可下酒。

而我最喜欢的,是他吃完鸡后:
推门出去,冷风扑面袭来。抬头望去,突然发现前门楼子还跟几百年前一样,纹丝不动地蹲着,五路无轨也还是慢腾腾驶过,这才意识到原来中国还是中国,并没有因为刚才吃了一顿涵盖古今的气锅鸡而发生多大变化。

只有雪是仍然在下,路上少有行人,唯一的变化是积雪更厚,夜更深了。

唉,那是一个老北京对故乡刻骨铭心的眷恋。

周作人谈浙东小吃

《带皮羊肉》一节里,讲到绍兴的羊肉粥:“羊肉粥制法,用钱十二文,买羊肉一包,去包裹得鲜荷叶,放大碗内,再就粥摊买粥三文倒入,下盐,趁热食之,如用自家煨粥更佳。吾乡羊肉店只卖蒸羊,即此间所谓汤羊,如欲得生肉,须先期约定,乡俗必用萝卜红烧,并无别的吃法,云萝卜可以去膻,但店头的热羊肉却亦并无膻味。北京有卖蒸羊者,乃是五香蒸羊肉,并非是白煮者也。”

《烧鹅》一文中说,绍兴人常食鹅,春时扫墓例必用熏鹅,略与烧鸭相似,而别有风味。“鸭虽细滑,无乃过于肠肥脑满,不甚适于野人之食乎。但吃烧鹅亦自有其等第,在上坟船中为最佳,草窗竹屋次之,若高堂华烛之下,殊少野趣,自不如吃扣鹅或糟鹅之适宜矣。”

《杨梅》一文中说,“不佞去乡久,对于乡味无甚留恋,唯独杨梅觉得无可替代,每见草莓即洋莓上市,辄忆及之。杨梅生食固佳,浸烧酒中一日,啖之亦自有风味,浸久则味在酒中,即普通所谓杨梅烧,乃是酒而非果矣。吾乡烧酒其强烈自逊于北方之白干,但别有香气,尝得茅台酒饮之,其气味亦相似,想亦宜于浸杨梅,若白干责未必可用,此盖有类燕赵勇士,力气有余而少韵致耳。洋酒不知何如,窃意如以好勃兰地酒浸杨梅,经一宿食之,味必不恶,惜无从试之也。”

《记盐豆》一文中说,小时候在故乡酒店常以一文钱买一包鸡盹豆,用细草纸包作纤足状,内有豆可二十枚,乃是黄豆盐煮漉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至于下酒,这乃是大小户的问题。尝闻善饮者取花生仁掰为两半,去心,再拈半片咬一口细吃,当可吃三四口,所下去的酒亦不在少数矣。若是下户,则恃食物送酒下咽,有如昔时小儿喝汤药之吮冰糖,那时无论怎样的好盐豆也禁不起吃了。还提到《乡言解颐人部食工》一篇中记孙氏“所制盐豆数枚可下酒半壶”。

《东昌坊故事》一文中提到好些儿时的吃食。租住在周家西屋的棺材店老板一面做着寿材,一面制荤粥出售。荤粥一名肉骨头粥,系从猪肉店买骨头来煮粥,食时加葱花小虾米及酱油,每碗才几文钱,价廉而味美,是平民的好食品。

德兴酒店的长方板桌与长凳,高脚的浅酒碗,装下酒盐豆等的黄沙粗碟,我都记的很清楚,连带的使我不能忘记的是酒店所有的各种过酒胚,下酒的小吃。鸡盹豆与茴香豆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茴香豆是用蚕豆,越中称作罗汉豆所制,只是干煮加香料,大茴香或是桂皮,也是一文钱起码,亦可以说是为限,因为这种豆不曾听说买上若干文,总是一文一把抓,伙计即酒店官他很有经验,一手抓去数量都差不多,也就摆作一碟,虽然要几碟或几把自然也是自由。此外现成的炒洋花生、豆腐干、咸豆豉等大略具备。但是这里没有荤腥味,连皮蛋也没有,不要说鱼干鸟肉了。本来这是卖酒附带喝酒,与饭馆不同,是很平民的所在,并不预备阔客的降临,所以只有简单的食品,和朴陋的设备正相称。

这些豆类的零食,在供给酒客之外,一部分还是小孩们光顾买去。此外还有一两种则是小菜类的东西,人家买去可以作临时的下饭,也是很便利的事。其一名称未详,只是在陶钵内盐水煮长条油豆腐,仿佛是一文钱一个,临买时装在碗里,上面加些红辣椒酱。其二名曰时萝卜,以萝卜带皮切长条,用盐略腌,再以红霉豆腐卤渍之,随时取食。此皆是极平常的食物,然在素朴之中自有真味。

Saturday, July 23, 2011

我也来说乔老爷




一言以蔽之曰:乔老爷是个奇人。

乔老爷的身世其实有点像总统奥巴马。他亲爹是个叙利亚的留学生,穆斯林,后来成为政治学教授,亲妈是个美国人,也是研究生。好像乔老爷是未婚先育的爱情结晶,于是,就被送了人。养父母住在加州的Mountain View,正是硅谷之中心。命中注定,这可怜的小弃儿将是硅谷风险创业的传奇。

话说乔老爷在加州的Homestead High School毕业后,就读俄勒冈州波特兰里德学院。可只念一学期就因为家庭的经济原因而休学,但他仍在学校里旁听,他最感兴趣的一门课是中国书法。 后来他说: "If I had never dropped in on that single course in college, the Mac would have never had multiple typefaces or proportionally spaced fonts."

休了学的乔老爷,睡在朋友家的地板上,捡可乐瓶子卖钱,周末去当地的印度寺庙里吃免费午餐。又回到加州打工,攒够了钱后,就像唐僧一样,带着好朋友孙悟空(Daniel Kottke),去西天取经。后来孙悟空(Daniel Kottke)成了苹果的第一个雇员。

得了真传后海龟,他剃了秃头,穿着印度袍子,开始创建苹果了。第一个项目是实验Psychedelic drug,其主要功能是alter cognition and perception。乔老爷说: "one of the two or three most important things done in life"。还说people around him who did not share his countercultural roots could not fully relate to his thinking。

乔老爷特别喜欢摇滚乐,是Bob Dylan的大粉丝。以致于向Dylan的情人Joan Baez求婚,也有人说他们其实接过婚。她比他大14岁。

他的另一个偶像就是甲壳虫了。当被问到他的商业运行模型时,他回答:

My model for business is The Beatles: They were four guys that kept each other's negative tendencies in check; they balanced each other. And the total wa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the parts. Great things in business are not done by one person, they are done by a team of people.
哈哈,苹果有毒,无孔不入。

Thursday, July 21, 2011

再读图雅 (3)

图雅本质上是个诗人。尽管他是数学博士,小说杂文写的都比诗好,还会钓鱼烧菜,爱打拱猪,爱吃鸡。

这诗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图雅的。买大白菜可是我少年在北京冬天的一大盛事,这是乡愁,这首诗就像是北京胡同的风俗画,图雅肯定是老北京了。

“卖菜了,大白菜——”

大白菜被沿街叫卖着
可以鸣唱的季节虫类很活跃
许多触须激情地伸出来 交换了彼此的警惕
霜降以后不再热闹
蛰伏在梦中
仍怀念大白菜的嗓音
如果有一棵大白菜做伴
何妨寄身于齐白石
一幅清贫的画,几笔聊落的风致……
“卖菜了,大白菜——”
那样悠扬地
叫着

这首很酸,简直就是个男舒婷。不过,倒是很有时代气息

祝 愿 ——致友人

当你升起船帆
波涛涌起,风把你的头发搅乱…

当你解开缆索
命运就在手里,未来却依旧遥远…

当别离的一刻来临了
你却找不出恰当的词语…

不要忧伤,朋友
你的航线在我们的心里,你远航,载着我们的祝愿

这首很可爱,轻盈,是图雅招牌式的淘气:

随 想

爱幻想,因此配了眼镜
透过玻璃看世界,鱼也活泼,虾也透明

海闪烁着…
穿过奇妙的珊瑚丛,以及章鱼,阴险的斑纹

而假如世界真的象海洋,又如何看得清
沙的数量,潮的岁月,水族们形形色色的悲欢

即使眼睛里蕴藏着星的波光,夜的宁静

这首很余光中:

中  秋
月圆时,目光结成霜
于是想到家乡必冷
想到母亲的白发

而父亲的烟灰
也必然是缓缓地散落
如落花

再读图雅(2)

那天夜里,让我永生不忘的是图雅的一首诗,瓶儿为此配了画

(写于1991年)

              ·图 雅·

           静静地,花的飘落是这样

           死亡被表达着是这样

           世界如一出缤纷的悲剧

           这世界

           我读史——

           有如在黑夜中走过巨大的刑场

我忽然想起了我一生终极的愿望是写诗,而不是说英文。

再读图雅 (1)

今晚我无聊的很,书也读不进去,在网上乱看。就又去翻了图雅。

我以前基本不上网。图雅最红的时候,我才来美国,英文很糟,又忙着上学,打工。好像还没互联网,看《华夏文摘》要用软件打指令。。。虽说才离开中国,可心理上完全离开了中文。我那时最大的愿望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而不是用中文写作。

大概是寒假吧,我去了堂哥堂嫂读书的Penn Sate。我嫂子是个网迷,她兴高彩烈地给我讲中文网的新闻。。。比如,《新语丝》的某美女在Penn Sate结婚了,谁和谁私奔的事在网上传开了(20年前就在网上私奔了,今年那谁谁谁算哪门子豪举啊?)。

就是那天夜里,我在一间学生宿舍里的饭桌上,第一次读到了图雅。桌子上是吃剩的饺子,一个在yard sale买的微波炉,和一束鲜花。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留学生是清贫而浪漫的。。。

Monday, July 18, 2011

一堆遗弃的书

因为我宿舍的对面就是图书馆,图书馆里有wi-fi,我索性省了每月的网络费。需要用网络就去对门,和在屋里没有区别。

图书馆里有几架子书,没有太有意思的。经常也有人把自己不要了的书放在这里。

今天,突然多出个大箱子,里面全是书。一定是要人搬家把书都扔了。我看看,居然发现很多有趣的书。

我可以断定书的主人是个学法律的学生,因为有很多法律方面的教科书。这个人对美国时事政治关心,因为有很多时下的畅销书,比如,美军在阿富汗的战争,Tom.Brokaw的《The Greatest Generation》,等等。此人还是个文学爱好者,有很多小说。我甚至怀疑这是一个中国人,因为有一本哈金的《等》。

这个世界热爱读书的人很少。我在天涯海角孤独不已,突然发现我身边有一个和我相似的灵魂,在这个地方和我相遇。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认识这个人,只是把书搬回了我的屋子里,在书里相交知遇吧。

砸死莫克多

我这几天很兴奋。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追踪莫克多的故事。我心怀歹毒幸哉乐祸地注视案件每一天的进展情况。我连自己也不知道我是这样痛恨这个翻云覆雨的商人和狐狸新闻。我希望这个事件能狠狠打击共和党极右分子的嚣张气焰,让民主党在明年的竞选中少一些障碍。我对美国人民不抱希望,只希望能推石下井,砸死莫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