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12

一夜笙歌

Kerwin说:“我在Milwaukee,要不要一起吃饭, 如果要, 我就开车去芝加哥”,我赶快说:“要要要,吃吃吃”。我们说好了晚上在西区一家时髦餐馆里见。

我这几天没什么事,并不是活都做完了,而是在等Eric。人家老兄前几天在家过犹太新年,这几天再接着过赎罪节,下周还有什么逾越节, 反正是要把尘世全放下, 一心讨神的喜悦。我对他说:“You already convinced me that you are  truly the chosen one”。既然这是神的选择, 我歇几天只能使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于是,我就找了个借口,下午3点钟就离开了办公室。我先开车回家,冲了个淋浴,打扮了一下,换了一条我知道Kerwin会喜欢的裙子,配上新买的红绒皮的木头坡跟鞋(Kerwin肯定也会喜欢),就进城了。临走时,又打电话告诉Roger,我把菜烧好了,委屈你自己吃晚饭吧。

我好久没进城了,时间也早,我就准备先去anthropologie逛逛,再慢慢走到西区, 权当锻炼了。

我现在很少买衣服,偶尔买也基本上买安家的衣服,因为安家的式样和布料都是我的taste, 而且, 我自己是做购物网站的, 安家的网站是我最喜欢的, 简练干净,又不死板,很像它的style。

在安家我看上了一条裙子,可下不了决心买,因为我有一件颜色图案很相似的top。咬咬牙,就离开了那里。

我先到了餐馆,里面都是年青人,吵得要命。我打电话给Ve,他说一会就来。 结果,Philps 先来了。我好几年没见他了,还是金发碧眼秀气的男孩样子。记得有一天他坐在我边上,突然说:“I am a gay”,我说“知道了”。我好像特别招gay喜欢,ATG的gay 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在我面前从来不忌讳,总是想什么说什么。

Ve来了,把我抱起来。我开始解他的衣服,看看有没有新的tatoo。Ve总是对任何人都说,我是他的"First Love",我说太晚了, 还是想办法追我女儿吧。大家嘻嘻哈哈,  这时,Kerwin来了。

Kerwin 的头发长长了,不过,挺好看的,我说我喜欢他这个样子。

Ve 说他要挨着我,让Kerwin坐到对面去。Kerwin老老实实地坐过去了。整整一晚上,Ve都不许我和Kerwin讲话,强行的霸占着我。这个心地善良,为人豪爽的越南男孩子,其实情感及其细腻,一直找不到他真心喜欢的女孩子,岁月就这样磋跎着,他今年也37了。

夜深了,我问Kerwin还想做什么,Philps 突然说,他要和Kerwin去另一个地方。我当然知道他们要到那里去。我笑笑:宝贝们,玩好。

我叫了出租,上了车。text Kerwin:“Nice see you,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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