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9, 2016

旅行指南



这是我的一部分"DK Eyewitness Travel "系列。年复一年,虽不敢说走遍了千山万水,但也去过了很多地方。

市场上有几个系列的旅行指南。喜欢这个系列,是因为图片精美,纸张厚实,而且书型漂亮。当然,里面的内容也丰富有权威。只是很沉,在旅途中要时刻背着还是挺有份量的,特别是去欧洲,几乎每次都经过好几个国家,同时背几本这样的书,很辛苦的。可我已成了习惯,不带着它们,我就丧失了那种"带一本书去天涯"的感觉……

每本书后面都是一段生命。比如,有一年去德国海德堡的一个客户帮助他们的系统升级,结果他们用的计算机键盘都是德文的…那大概是我最狼狈的一次consulting生涯了。但是,藉着那次旅行,我去了两次图宾根的荷尔德林的故居。我站在他尼卡河畔的小屋里,从窗户里望出去:河岸上有厚厚的青苔,河水是浓绿色的,从小桥下流过,水面有野鸭,鸳鸯,码头上飘摇着几只小木船。他在这个面对尼卡河的塔里,弹一架走调的风琴,吹着断续的长笛,思念他的狄奥蒂玛,写着不再成章的诗句,度过三十多年疯癫苦痛的岁月。他有时很清醒,会说:“现在,当我远离人类,独处幽居,才真正理解他们。”

最常用的是意大利的那本,因为经常去。我去意大利是不做计划的,带着书,到了罗马后,风吹到那页,就去那里。反正意大利从不会让你失望,那个小镇小城,都有千年的小巷,古迹,和传说。南欧的阳光,咖啡,海滩总是让人感叹人生苦短。

波兰的Vistula是我这生最大的秘密,也是我至今还未付诸成行的旅程。可我却清楚的记得河里的船帆和沿岸的低矮的房屋。 

去加拿大北方的那次旅行,我带了一本"KNOPF GUIDES”的QUEBEC,喜欢极了瘦长的书型,淡蓝色的封面,黑色的书脊。 里面的插图非常美,尤其是卷首的几张黑白相片,印在银灰色的背景上, 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我坚决地认为,最高贵的配色是黑,白,灰,有了这三种色,一幅图基本上完美无缺,如果有一点点红或蓝,就是美艳了。

那本“Knopf Guides”的 Quebec简直美得惊艳,是诗配画啊。

它是这样描绘北极熊的:(中文是我翻的,没有英文那样漂亮)

北极熊在冰上猎物,在那里,他们会几个小时守候在一个冰窟窿边呼吸。 他们还是了不起的游泳健将。

Polar Bear: Polar bears hunt on the ice, where they may spend hours waiting by a hole for a seal to surface for breath. They are also excellent swimmers.

窄叶棉花草:

这是一种茂盛生长在潮湿土壤里的, 开着毛茸茸小白花的植物。

Narrow-Leaved cotton grass: A plant with fluffy white flowers that thrives in damp soil.

柳雷

这种鸟栖息在柳枝丛里。 长满了羽毛的脚爪可帮他们抗御严寒。

Willow Ptarmigan: This bird lives among the dwarf willows. Feathered feet help protect it from cold.

灰柏:

灰柏喜欢沙石地。 它的果实只有在熊熊大火里才会裂开。

Gray Pine: It favors sandy or shingly ground. Its cones only open if exposed to the intense heat of fire.

粉虾:

粉虾 是无性别的。他们出生时是男性,大概三岁左右,变成了女性。他们用来作鱼饵, 和螃蟹相反,女性的粉虾更好吃。

Pink Shrimps are hermaphrodite. They are born male and metamorphose to female at about three years old. They are fished with net and, in contrast to crabs, its preferable to eat the females.

枫树是Quebec的命根树,孩子们这样唱道:

Maple sugar, maple candy
Maple syrup sure is dandy.

Thursday, May 12, 2016

格林威治村




我漫步在格林威治村洒满阳光的人行道上,奇怪地想到你,没穿上胸衣也没有闭上眼就离我们而去,

曼哈顿市区,清朗的冬天正午,我彻夜未眠,不停地交谈,高声朗诵卡迪什,倾听着留声机上雷依·查尔斯灌制的那声嘶力竭的布鲁斯

急促的节奏节奏的急促----三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记忆里----而当我大声朗读《阿堂尼斯》那充满欢乐的最后诗行----我泣不成声,一想到我们曾经遭受过的痛楚----而死亡竟是怎样一种解脱

金斯堡在1959年的一个冬天的正午,走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人行道上,突然想到了他母亲奥尔米。奥尔米是个俄国出生的犹太人,小时候移民到纽约。她还是共产党人,从小带着他们兄弟俩参加各种聚会,满脑子的理想主义,她这样说自己:

‘I am a great woman—am truly a beautiful soul—and because of that they (Hitler, Grandma, Hearst, the Capitalists, Franco, Daily News, the ’20s, Mussolini, the living dead) want to shut me up—Buba’s the head of a spider network—’

她的一生都被狂妄症纠缠,总是觉得政府在迫害她,将她患有心脏病的妹妹安插在她家里,监视她的一举一动。犯病的时候,她狂躁的踢打她妹妹。很快,她妹妹就死了。家里人都认为她杀死了她妹妹, 只是谁也不说,这是这个家庭最黑暗的秘密。

钥匙在窗台上
钥匙在窗前的阳光下
我带着钥匙
结婚吧,艾伦,不要吸毒
钥匙在窗柵里
钥匙在窗前的阳光下

这是金斯堡在他母亲去世后收到的她寄来的信。信写于她去世的前一天,她的一生住在精神病疗养院里的时间很多。最后一次,金斯堡去看望她,她冷冷的望着他很久,说:“你不是艾伦”。护士推了她出去。

这几年我也每年都去几次格林威冶村,这里是NYU Law school的地盘,一抬头,就可以看见NYU紫色的校旗在空中飘。

我和妞妞走在格林威冶的人行道上,说的最多的是周围的咖啡店,酒吧和歺馆。比如:

Pearl Oyster Bar里有纽约市最棒的龙虾卷,搭配薯条一起供应。

到Jacques Torres Chocolate吃冰淇淋去。

在著名的Bleecker街上新开张的Bantam Bagels,店主是一对毕业于哥大的小夫妻,厌倦了华尔街的金融生涯⋯

我最喜欢的奶酪店Murray's。店里琳琅满目,连买带吃带拿⋯

当然,我们会经过JEFFERSON MARKET COURTHOUSE 图书馆,GAY STREET,Ruth McKenney的小说《MY SISTER EILEEN》里的Ruth和妹妹Eileen 当年揣着对艺术的渴望和梦想,从OHIO来纽约闯世界,就住在这条街14号的地下室里。从GAY ST的尽头左拐上WAVERLY PLACE。作家爱伦坡曾住在这里。接下去是CHRISTOPHER ST。NO. 53就是著名的石墙酒吧,1969年6月28日,这里爆发了同性恋们和警察的冲突,从而引发了民权抗争。金斯堡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Sunday, May 8, 2016

Connie



有时候,我会很仔细地把我生命中经过的人和事情过一过,每次都发现,Connie其实于我很重要。

Connie是我在美国第一份工作的小老板,也是我一生中的第一个interviewer。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在Ohio念书。研究生的课修完了,在写论文,有人给我推荐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公司,我只想去看看在美国究竟是如何找工作,并没有期望能拿到那份工作。Connie 面试的我。出乎意料的是,等我面试后回到家,job offer就已经在我的电话录音里了。我是那家公司有史以来录取的第一个外籍职工,后来,为了我的H1工作签证,大家都费了不少心思。

那一年,Connie 40岁,刚离了婚,没有孩子。她个子很高,有1米7多,还总是穿高跟鞋,长长的金色秀发,因为那个公司是个大牌的高等服装店,对职工的着装要求特别严格,所以大家的穿着打扮都是不含糊的。Connie身材苗条高挑,所以挺出众的。

Connie是我的manager,我们的team是为公司做"Big Ticket"计算机系统,Big ticket是指每项价值一千美元以上的物品。那时候,一千美元比现在可值钱多了。

我是新人,给一个名叫Chris的高级工程师当助手。Chris当时大概30岁,五短身材,很粗壮。他的技术很过硬,程序写得又快又好,人却很粗鲁,傲慢。他开一辆两门的红色的敞篷车,车里面的音响很高级,车一开,就开始放乡村音乐。后来,我知道,乡村音乐是他唯一的爱好。除了收集了几乎所有的CD外,每周末,他一定去附近参加一次现场的音乐会,周一上班,就和我们讲又听了谁谁谁的音乐会,乐队如何,那首歌最好。。。平时,他总是穿一双牛仔靴,夏天,还戴一顶草帽。

那阵子最红的乡村歌手是Judds,Chris特别喜欢Wynonna。而我却比较喜欢Reba McEntire,她的歌有深入骨髓的凄凉和粗砺直率的诚实,和她娇小妩媚的模样恰好相反,我偏偏喜爱这种出人意料的对照。我一贯喜欢火辣辣,敢恨敢爱,不屈服于命运的女人。Chris的爸爸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老婆和小孩子,Chris的脑门上的那块疤,就是他爸爸把他推倒楼下时磕的。他妈妈经常跑出去,可又没能力自立,最后还是回家。他童年的时候,日子每一天都和昨天一样。他还有个痴呆妹妹,他的桌上就放着一张他和她小时候的照片。

我在学校里只学过c艹程序语言,可公司只有Mainframe,大家都在terminal上写COBOL,在计算机都没有。我开始自学Cobol,把Chris写的程序用那种穿孔的绿纸打印出来,又厚又沉,放在书包里,不论何时何地,都拿出来读几行。我虽然数学很糟糕,但对语言和逻辑却出奇的敏感,所以没费什么劲,就学会了。很快,我就能独立工作了。Connie马上就给我派关键的工作。看得出来,Chris时不常的给她点小难堪,现在我能独挡一面了,Connie很高兴。

To be continued

芝加哥









今天work from home,中午和Jane约了在downtown吃午餐……在这一带工作过十几年,突然就想起了某件事或某个人…...比如,Tom给我打电话,让我去看看他们公司,也许我会感兴趣,我去了。和他聊完后,他让我再见见Mark,窗外就是这个防火楼梯。我和Mark从这个防火楼梯聊起,聊了芝加哥的那㘯大火,谁设计了这个楼…….反正一句话正经话没说[偷笑]。前两年,伊利诺州通过了同性婚姻法后,Mark就和他的partner Chant结婚了。在婚礼上,我和Chant聊天,Mark过来说:你们俩不是说芝加哥的那㘯大火吧[得意]:….还有一次坐CTA城铁,在这里下车后,看见一对残疾人在互相亲吻,那种in love的神情让我永远记住了这个车站。Kerwin有次从波士顿来芝加哥,Ve说到这个酒吧,结果我去了隔壁的cafe,怎么也等不到他们…

Monday, May 2, 2016

Sunday, May 1, 2016

霸王别姬





雨,雨,雨⋯周末下雨好,理所当然地在床上发呆⋯

想起了张国荣,又去看《霸王别姬》。

张国荣曾说过:至于《霸王别姬》这部电影,结局很吊诡,较之原著的原局相差甚多。原著是另一个“虞姬”菊仙死了,霸王段小楼“渡江”南临香港,数十年后重遇年迈的蝶衣,洗尽铅华的二人在澡堂里肉帛相见,只是他们都老了,一切暧昧的、似是而非的情感都淡了!电影则大刀阔斧的删了南来香港这一笔,只交代饰演“虞姬”的程蝶衣在台上自刎,而“霸王”段小楼喊了一句这个“女子”在现实生活里的小名,而后脸上浮现一抹充满悬疑的笑,一切就此打住。

张国荣说电影的这个结束其实是他改编的。也只能是张国荣,才有了这个结尾,因为他就是程蝶衣。真正爱上一个人后,就只有走投无路了。 一生一晃而过,只如夜间一声叹息。蝶衣其实就是虞姬,虞姬也就是蝶衣,二人的命运是互相影叠。当心空无一物,它便无边无涯了,而爱情,是至死也不肯互相放过的。

凉风吹过,你醒了。离场的时间到了。

人或者鬼,都敌不过岁月。可岁月又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