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自信与恐惧

今天去珍宝岛买菜,碰见了一对老友。10几年前,刚来芝加哥时,他们和我们住在一个楼。后来,他们搬到了阿拉巴马州,过节从那边过来,会老朋友。

看见我,大家都很高兴。他们问我在那里高就?说我经常跳槽,特有本事。我哭笑不得,说那都是被逼无奈。我巴不得找一个舒服一些的工作,那怕挣钱少也没关系,可惜我没有那般好命。

很多人,尤其是圈内人,把我佩服的不行。也的确,在IT行业里,我一直走在最前端,不论市场多糟,我都能找到工作,而且,能找到很多工作。在2002年,市场最糟的情况下,我一天拿到了三个工作,大家为了争我,打得稀里哗啦。连猎头都说,我大概把芝加哥所有的工作一个下午都拿到手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真正的辛酸。我这些本事是因为当年没有身份,又一直做consulting,也就是说,时时处于失去工作,身份的恐惧中,因求生的本能,逼出来的。我因为做consulting,对市场的走向特别敏感。像猎狗一样,能嗅出气味。换句话说,我对新技术的判断力特别准确,一旦看准了苗头,就马上捷足先登。所以,我总是最hot的consultant。

比如,我当年看准了ATG的技术一定会走红,就去了ATG,果然,5年后的今年,ATG成了IT市场上求之不得的人才。

不错,我现在有完全的自信我很容易能找到工作,可是,我不再恐惧了吗? 没有,我依然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人生不得预测。我从没有料到我今年会以这种方式,在我最经受不了打击时丢掉了我的工作,事情偏偏就这样发生了。当然,我很快就“跳槽高就”了。

只是,我从中得到了另一个启示:既然我们无法预测明天,能做的却是准备自己,那就索性不再恐惧,今朝有酒今朝醉吧。人生就是如此艰辛。

我现在倒是相信了这一点:最自信的人一定是个时时有危机感,恐惧感的人,这样的人,才能不断进取,唯恐被淘汰。

马MM说,中产阶级的生活里充满了毒素。真是精辟啊!我就总想有足够的钱,虽然我一说这话就被大家笑话,可是,在我,钱是安全感,人之尊严的最根本的基础。

假期流水账

夜里突然被梦惊醒,却无论如何想不起什么梦了。醒了后,知道躺在家里的床上,亲人睡在身边,又跑去看看妞妞,才放心地又接着睡。

8点半,Roger要去上班了。因为昨天陪妞妞去shopping,快5点了才从Mall里出来,就说去附近的日本杂货店的大排档吃晚饭。所以家里没饭,Roger自己又煮了速冻饺子当今天的午饭。

那个日本店离家很远,如果不是偶尔去Mall,是不会来这里的。那一带是日本人的聚集区,所以有一个很大的日本超市,还连着一个日本书店,一个买日本陶器的礼品店,和一个大排档式的食堂,有几家卖面,shushi的家庭式经营的面摊。

我热爱日本的一切。所以,每次路过此地,一定要来逛一圈。先看看日本瓷器,粗犷有质感,颜色美丽,造型拙朴。我总是对妞妞讲,以后等她赚大钱了,每年送我的礼物就是名牌鞋子,包和日本陶器。再在边上的小酒铺买一瓶日本清酒,去点心铺买个妞妞爱吃的葡萄干面包。然后就去大排档吃面。

那个大排档设计成典型的江户民居的风格式样。鱼鳞瓦的的屋顶,稻草铺就的门檐,底下一个个小摊子,用木格子断墙,木匾上写着店名,屋檐下还挂着一圈小红白灯笼。大锅里煮着热气腾腾的面,面煮好后,就盛放在一个海蓝色大碗里,加上大酱汤,葱花,笋,和几片白煮五花肉。另一小黑陶碗里盛白米饭,上面浇着鱼子酱,或者豆酥,还有一枚卤蛋。日本人对生活细节的精益求精让我非常感动。我自己的家居生活也基本上是日式风格,不论装饰或者饮食。简单朴素,干净整洁舒适。这和我大而化之,嘻嘻哈哈,不拘小节的性格倒是大相庭径。

早晨起来就等洗衣机送货上门。前几天,洗衣机突然坏了,Roger捣鼓了半天,因为发动机坏了,也死了心,上网买了一台新的。好几天不能洗衣服毛巾,我等的不耐烦。想起小时候这样的天气,姑姑还是要到河边洗衣服,真不知是如何过来的。这三十年,中国的变化太大了,生活的变化太大了。现在,年华流逝,很有沧海桑田的感叹了。一代代的人,积累成历史。

妞妞自己从那里申请了一笔小资助,过两天要去北大作“研究”,我倒是想让她回北京陪陪姥姥。刚才,让我帮助她翻译,原来是去研究中国的核武器政策,让我哭笑不得。这个人很得奥巴马的真传,一心要实现全球太平。前几年很关注中国的人权,别的孩子都去Lab做实验,上藤校,她小人一个,跑到西北法学院,找了奥巴马的哈佛同学,一个死刑专家,去研究反对死刑,还建立了反死刑网站。差点被选入了联合国一个什么项目,我吓得浑身出冷汗,好在那个项目搁了浅。(大概是因为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高涨:-)

我把她的课题,双方联系人的资料看了仔细,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才敢给她翻译。这是她将interview的问题:

What do you think China’s nuclear posture is and what are your thoughts on it?
你是如何看待中国核武器的政策?请叙述你的具体观点。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United States’ strategic nuclear posture?
你是如何看待美国核武器的政策?请叙述你的具体观点。

What is your opinion on nuclear weapons in terms of their military utility?
你是如何看待将核武器作为一种军用武器?

What is your opinion on the destructive effects of nuclear weapons and
what attitude should the public take toward them?
你是如何看待核武器对世界的摧毁能力?你认为公众对这个问题应该持何样的态度?

What types and level of information regarding China’s nuclear posture
is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请叙述中国的核武器政策对公众的开放程度。比如说:核武器的种类,数量,发展方向。。。

In your opinion, is there any advertising being used by the government
to garner support for the nuclear program?
你认为中国政府利用广告和宣传的形式引导民众支持核武器的发展吗?

What is the general consensus nationally on China’s nuclear force?
中国民众对中国核武器的政策持何样的共同观点?

What do nuclear weapons represent to China?
中国核武器代表了国家何样的实力?

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主义和性格

天下流行的主义太多,我对主义们兴趣不大,但对主义后面的人兴趣极大。任何主义都是人发明,宣扬和追寻的。

其实,每一个主义都代表着一种个性。至于个性是如何形成的,基因大概是决定的因素,后天的坏境也很重要。要不,如何解释同一个家庭出来的孩子性格迥异呢?又如何解释人在不同的阶段思想行为的悬殊呢?

据我的观察,发明主义的人大都是学者,书呆子,与世隔绝的。他们的眼光锐利,知识丰富,归纳性强。多数时候,主义只是某种假设,推理,而不是真正的主义。当主义成其为主义时,一定会有很多人的响应,代表了某种社会观点和思潮。

有科学家认为,基因里的某种物质决定了某种主义的取向,正如人的性取向。我感兴趣的是我自己,当我纵观了所有的主义后,我发现怀疑主义这顶帽子最适合我,然后就是温和的自由主义。我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坚定的相信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基督主义,女权主义。。。每当我看到那些有坚定信仰的人时,总是担心他们上当受骗。当然,像我这样的人,也根本不比任何人明白清醒,只是更糊涂,不确定罢了。最要命的是还无所事事,不得其终。我对自己也抱有完全的怀疑主义。。。

奥斯卡.王尔德

王爾德《獄中書》:
  
你自己就好像一個被某種神秘無形的手支配著的傀儡, 由你把各種可怕的事情歸結到一種可怕的主題。但是傀儡還有自己的感情,他會把一種新的情節帶進他們正在表演的故事中,並且可以改變既定的多變的主題來適合他們自己的某種奇思妙想或趣味。我們每時每刻都能意識到,完全自由同時還要受到法律支配是人類生活的一種永恆的矛盾。

我也有自己的幻想我以為生活是一出輝煌的喜劇,你會成為其中許多高貴人物中的一個。我後來才發現,生活是一出令人悲哀、厭惡的悲劇,只有發生了在目的的集中性和狹隘的意志力的強度方面都很險惡的重大的生活災難時——而導致災難的就是你自己——才能撕破一切歡樂和欣喜的假面具。

對於一個藝術家來說,一切忠誠都是令人愉快的,當這種忠誠來自於年輕人時,他就更是雙重甜美的。當老年人摘取月桂樹葉時,它們就會枯萎,只有年輕人才有權利戴上藝術家的花冠, 這就是年輕人的真正特權,儘管只有年輕人懂得這一點。

如果你痛苦,我也痛苦;如果你哭泣,我的雙眼也充滿了淚水;如果你躺在囚牢裏被人蔑視,我會用自己的悲傷建造一所房子等你回來住,我會建造一個寶庫,聚集起一切成百倍增加的人們拒絕給予你的東西來醫治你的痛苦。

窮人比我們更聰明、更慈善、更好心、更敏感,在他們眼裏,牢獄是人生中的一種悲劇、一種災難、一種不幸、一種能在別人心裏引發同情的東西。他們偷偷地把牢獄中人說成是“患難”中的人,這是他們常常用的句子,這種用語隱藏著愛的完美的智慧,而對我們這個階層的人來說就不同了。對於我們來說,牢獄是把人變成下等人的地方,我,以及像我這樣的人,幾乎沒有呼吸空氣、享受陽光的權利。我們的存在玷污了他人的歡樂,當我們市新出現在眾人面前時,我們已成了不受歡迎的人。我們不能再看到月亮的閃光,我們的孩子已被人家拿走了,我們與人類聯繫著的那些可愛的環節已被斬斷了。

你和你父親都不可能摧毀像我這樣的人:是我毀滅了我自己。而且,我還要說,不管是偉大的人還是渺小的人,除了用自己的手毀滅自己 之外,沒有什麼別的東西能夠毀滅他。

當然,我知道自己不會沿途求乞,即使我晚上躺在冰冷的草地上,我也會對著月亮寫詩。

靈魂反過來也會有營養功能,也能把本身是卑下的、殘酷的、屈辱的東西變成 高尚的思想情調和有重大價值的熱情,不僅如此,它還可以從中發現自己最嚴肅的肯定方式,也常常能通過帶有褻讀或破壞傾向的東西,最完全地把自己顯現出來。

我現在只想與藝術家和有過痛苦的人在一起,與那些知道什麼是美的人以及那些知道什麼 是悲哀的人在一起,除此之外我對任何人都不感興趣,我也不會對 生活提出任何要求。總之,我已說過,我只關心自己對整個生活的精神態度!

悲哀是人所能表現出的最高貴的感情,同時也是一切偉大藝術的典型和試金石。藝術家一直在尋找的是靈與肉既合又離、外表現內、形式自我表現的存在模式,這樣的存在模式並不多見……但生活和藝術的最終形式是悲哀。

在歡樂和歡笑的後面,或許還有粗暴、生硬和無感覺的東西, 但在悲哀之後始終是只有悲哀。痛苦與歡樂不同,它不戴面具。 藝術中的真理不是本質的觀念和偶然的存在之間的任何對應,它也不是形式與陰影的相似或鏡子上映出的形式與形式自身的相 似;它不是空山的回聲,也不是峽穀中以月映月、以那喀索斯映那喀索斯的清泉。藝術中的真理是物與物自身的相一致,是內部的外在表現,是靈魂的化身,是肉欲本能的靈化。因為這個緣故,沒有任何真理能與悲哀相比。很多時候,我都覺得悲哀對我來說是惟一的真理,其他東西則可能是眼睛或貪欲的幻覺,只是用來使這 個人盲目,使另一個人吃得膩飽,但世界卻是從悲哀中創造出來 的,所以在嬰兒誕生或星辰被創造出來時便有痛苦存在。不僅如此,悲哀還有一種強烈的、異同尋常的真實。

只有某種愛才能解釋世界上存在著的那麼多的痛苦,我再也想不出還有其他的東西了。如果世界就像 我說的是由悲哀創造出來的,那麼,建造這世界的一定是一隻愛的手,因為人的靈魂——世界就是為它們而創造的——不可能有其他的途徑來達到其充分完美的境地。快樂是給美的肉體的,但痛苦是給美的靈魂的。

人們可以看見,在遙遠的地方有著一座上帝居住的城市,它就像一個完美的珍珠。它是如此地奇妙,似乎孩子們在夏日伸手就可以夠 到,是的,小孩子是可以夠得到它的。人們可以在刹那間得到某種東西,但在以後鉛一樣沉重的漫長時光裏,我們卻失去了它,因為 人們要維持住“靈魂能夠到達的頂點”是那樣的困難。我們是在 “永恆”裏思想的,但我們卻是慢慢地度過“時光”的。

監獄生活,可使人變成叛逆者。最可怕的事不是在於它撕碎了一個人的心——心本就是為被 打碎而造的——而是把人的心變成石頭。一個人常常覺得,只有 用了銅一樣的顏容與嘲罵的嘴唇,才能把一天捱過去……處在叛 逆狀態中的人是不能接受優雅的,因為,在生活中與在藝術中一 樣,反抗的情緒關閉了靈魂的通道,並且隔絕了天堂的空氣。然 而,如果我要到什麼地方去學習這些教訓的話,我必須就在這——在監獄裏——學習。儘管我多次陷入泥淖,並且常常誤人迷霧之 中,但只要我的雙腳站在了正確的道路上,我的面孔正對著“名叫 美的大門”,我的內心就會充滿快樂。

不論是藝術家的品性還是宙斯的秘密都會教你知道: 凡是發生在另一個人身上的事都會發生在你自己身上。所以,如 果你想要有一句在黎明或夜間、為快樂或是為痛苦都可以適用的座右銘,那麼你可以在自己家的牆壁上,用遇到陽光則呈金輝色, 月光照上去則呈銀白色的文字寫上:“凡是別人遭受的,自己也都 會遭受。”如果有人問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你可以回答說,它是指“基督的心和莎士比亞的腦”。

但生命自身卻從自己最地下、最羞辱的地方產生出一種遠比波羅綏爾皮納(墨忒爾,農神,的妻子)或者西瑪爾之子(狄奧尼索斯)更加了不起的人。從拿撒勒的木匠鋪裏竟產生了明顯比神話傳說臆造的任何人還要偉大的人格……他命中註定能夠把酒的神秘意義和田野裏百合花的真美完全向世界顯示出來。

我在《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中說過,世界上的大罪惡發生在頭腦裏……我們並不是用眼去看,用耳去聽的,它們不過是適當或不適當的傳達感覺印象的通道。我們就是在頭腦裏知道了罌粟是紅色的、蘋果是香的、雲雀會歌唱。

我從不喜歡主張我們只有通過翻譯來理解基督的話……他確實說過的是:“我是一個好牧人”;當他想到野地裏的百合花以及它們如何既不吐絲也不勞作時,他絕對說過的話是“想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是怎樣生長起來的,它們既不吐絲也不勞作”;當他喊道“我的生命已經完成,已經達到成就,已經完美”時,他最後的話正像聖約翰告訴我們的,是“成了”,僅此而已。

但丁描寫人的靈魂在上帝之手出來的時候是“像孩子一樣又哭又笑”;基督也看到,每個人的靈魂應該是“像邊哭邊笑做遊戲的小姑娘”。他感到生命是變化的、流動的、活潑的,如果把生命鑄成一種形式,那就等於它的死亡。

人們不應過於關注物質的、世俗的利益,創造非實用的東西就是創造偉大的東西。一個人不應該過於煩擾於世俗之事。當他說“鳥尚且不是這樣,人為什麼反倒要這樣呢?”“不要想到明天,難道靈魂還不及肉身,身體還不及衣服麼?”的時候,他確實迷人可愛的。

在清涼的晚上,在葡萄園中作了一個小時工作的人們所得到的報酬與在烈日下勞作了一天的人一樣。他們為什麼不應該這樣呢?可能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得到什麼東西,或許他們也許是一種與眾不同的人。基督是無法容忍把人當物看待,並且把一切人都一樣看待的、沉悶、無生氣的機械的體制的。在他看來,沒有法則,只有例外。

基督發動的主要戰爭是反對平庸之輩,這是每一個光之子都不得不進行的戰爭……基督嘲笑體面是“塗白了的墳墓”,並一生堅信這句話。……他把財富看作人的障礙,他不願意聽到生命為任何思想或道德體制犧牲掉。他指出,形式和儀式是為人設的,而不是人為形式和儀式所設。他認為人應該輕視“安息日嚴守主義”這類東西。他用徹底的無情和嘲笑,諷刺了中產階級以為極可愛的冷酷的博愛、虛偽的公共事業、冗長乏味的形式主義。對我們來說,所謂正統不過是一種溫順的不明智的默認,而對他們來說,正統經他們之手就成了一種可怕的毀滅性的專制。

如果我出獄後,我的一個朋友設宴請客,其實他不邀請我,我也毫不在意……但是,如果他有了悲哀並拒絕讓我分擔他的悲哀,我就會為此感到非常傷心……我感到這是一種最殘酷的屈辱,一種加在我身上的最可怕的羞辱。……我有享受悲哀的權利,誰能看到世界的美,能分享他的悲哀,認識到兩者所蘊含的某些奇妙的東西,誰就能與聖物取得直接的聯繫,就能像人們所能接近的那樣接近上帝的秘密。

悲哀後面始終潛藏著悲哀,悲哀之後一直有靈魂存在。嘲笑一個處在痛苦中的靈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嘲笑者的生活是不美的。

人們過去常常說我太個人主義了,我現在一定要比以前更個人主義。

我是多麼不願意你把我看作一個“有用的人”,一個藝術家是多麼不願意被人這樣看待或對待啊!因為藝術家,就像藝術本身,從本質講是非常不實用的。

犬儒主義有其社會價值,因為對一個藝術家來說,一切表現形式都是令他們感興趣的,但就它本身來說,則是可悲的,因為對真正的犬儒主義者來說,一切都是不可知的。

對我來說,我們都是對自然期望的太多,而與其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太少。我在希臘人的態度內發現了偉大的健全性,它們從不對著落日喋喋不休,或者爭論草地上的陰影是否真實淡紫色的,但他們只看到大海是為游泳者存在的,沙地是跑步者的雙腳存在的,它們愛樹是因為它們投下的影子,它們愛森林是因為正午時的靜寧。管理葡萄園的人,俯身察看新芽的時候,為了這擋住陽光而將自己的頭髮與常青藤纏在一起。對希臘人給我們的兩種典型:藝術家和競技者來說,他們是用辛苦的桂葉和野歐芹葉編成花冠的(除此之外它們對人類毫無用處)。
  
  

Friday, December 24, 2010

女权主义和女性的身体

早上打了一圈电话,给朋友们祝新年好。这样的时候我总是很快乐,因为每个接到我电话的人都高兴,有的还“受宠若惊”。

最后给Ve打电话,小人家还在床上,被我吵醒后,打着哈欠。我问他干嘛呢,他开始嬉皮笑脸,说一个人在床上想我呢。

我接着问他,下周在不在芝加哥,如果在,我们可以去喝酒。他说,他下周要去夏威夷,见一个中国姑娘。那个姑娘有和我一样美丽的身体和乳房。

挂电话时,又开始撒娇,非要我叫他宝贝才罢休。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女权主义者,我和一个比我年轻的男人这样的对话是否大逆不道。但是,我从未被这样的对话而干扰,相反,每当男人直接了当地告诉我他们向往我的身体时,我总是很感动。

在我的生命中,我经常会碰见男人们直接了当告诉我,他们对我有性幻想。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是说他们都是有事业,有家庭的正派男人。而且,他们对我说这样的话时,也没有萎缩淫荡,更没有要求什么,而是一种由衷真诚的赞美。他们告诉我,我的身体比列完美,凹凸有致,姿势优雅,而我的性格更是温暖开朗,幽默体贴。接着就会遗憾恨不相逢未嫁时。如果我偶尔和久未相见的男性朋友吃个中饭,他们首先会久久地注视我的身体,眼睛里是欣赏喜悦的神情,然后说:你还是这样好看。

这些男人给了我信心,尽管我毫无红杏出墙的意念和愿望。当初,Roger最喜欢我的好像不是我的才华和品德,而是我的身体和“高耸的乳房”(原话ZT)。这多少让我对身体不够美妙的女人有同情心。因为Roger是一个特别在乎身材外表的人,所以只要他不说什么,我就大概知道我不会太糟。

我对现今的女权主义者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介意。(沈睿除外),这些女人总是把性别和权利对立起来,好像男女平等一定要建立在抹去性别的基础上。一旦涉及到性,就成了对女人的歧视。比如,今天我和Ve的对话,在某些女权主义的眼里,一定有文章可做,会引申出很多庄严的理论。

我却愿意做一个美丽的女人,即取悦自己,也取悦男人。

阿城和陈丹青

这个题目有点别扭,好像我对这两个人很有研究。其实,只是昨天一起读了两人的一些文章,有点感想。

先ZT:

阿城:

兔子

我认识李意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兔子”。我们都是十七岁,他小我七个月。

我们后来插队在同一个村,五个男知青同睡一个炕,晚上挤在一起,之间隔着两个人的被。

冬天活计少,晚上又无聊,大家就讲故事。讲什么呢?讲爱情的吧。于是讲各种奇怪的爱情和千篇一律的爱情。

其实倒也不觉得爱情是千篇一律的,原因是炕边上有一盏油灯。古来的故事都是在油灯边上讲的,所以油灯于故事功莫大焉。很平庸的故事,油灯下讲,就都活动无边。第二天,太阳底下想起来,停锄大骂。

有一天,故事讲到一半,一个人出去解手。正在窗外哗哗着,忽听到有女人的声音,原来是住在隔壁的女生,问,你们干什么呢?解手的人说,没事儿,瞎讲故事。女生说,那我们能听吗?解手的人说,嗯,我问问。

进来一问,都说行啊来吧。正收拾着炕上,呼啦进来五个女生,进来就四下看,好像有东西丢在这里,又不好意思说。

女生一进来,男生的爱情故事就不好讲了。女生催,李意说,咱们讲奇怪的吧。讲奇怪的我最拿手,于是就讲了一个。

说是万历年间,皇帝有天闲得慌,就叫太监讲个故事来解闷儿。太监说,“一个太监”,之后半天不说话。皇帝奇怪了,问,下边呢?太监说,没有啦。

大家都瞪着我,我也半天不说话。女生性急,问,后头呢?我说,后头长尾巴了。大家就乱笑乱骂,气氛活跃起来。气氛一活跃,故事就来了。讲故事最怕人瞪着你,很诚恳地说,听说你会讲故事,讲一个吧。

活跃是活跃了,男生女生初在一起还是不习惯讲爱情故事,于是一个女生突然压低了声音说,告诉你们,我们院儿啊,有个女的,你们猜怎么着,她和一个女的好。

大家都一愣,说,那怎么了?这个女生说,嗐,你们怎么就不明白呢,她和那女的那个……油灯,我说过了,油灯于故事功莫大焉,大家都明白了。

于是这一晚上就是那个了。这真是巧妙的一晚上,籍着同性故事的那个,渗透异性的那个。鸡叫头遍了,女生们困脸上两眼贼亮,说,我们得回去了,明天我们带点儿灯油来,别老用你们的。才一个晚上,就已经“老”了。

男生这边开着“老”的玩笑,各怀鬼胎,纷纷钻进被窝,立刻就没声息了。

窗纸蒙蒙亮的时候,我醒了一下,立刻觉得有人和我在一个被窝里,从位置判断,我知道是李意。这一夜的故事情节和各种对那个的推测一下都具体到我的后背上了。李意睡得很死,鼻子里的气弄得我的脖子湿漉漉的。

黎明是冷的。我一直没动,一直没敢动。

天亮的时候,李意离开了。我悄悄侧过头去,看着逐渐清晰起来的他的少年人的脸,想着昨晚一屋子的各种笑声,我真不该讲那个太监的故事。唉,少年人,怎么办?


陈丹青:

那天午后寻到贝多芬的家,下雨了。老公寓门洞空无一人,天井亮着。他的寓所是在四楼,石梯旋转而上,二楼、三楼,楼道昏暗,朝向天井的排窗透入雨湿的光,家家门户清寂,关闭着,小门廊摆满户主栽培的植物。上到四楼,门首小牌写明下午开放时间是两点,我来早了,贝多芬不在家。

细读告示牌,这小小纪念馆划归维也纳全市博物馆系统。博物馆入口有厅堂,有座椅,走动坐等都无妨;这里是住家的公寓,此刻才过一点钟,我像是私闯民宅的人,端着照相机,悄然踌躇,天井雨声响亮。仰看天井上端十九世纪的屋顶和烟囱,贝多芬天天出入,想必瞧一眼吧:第四、第五、第七、第八交响乐,还有他那部艰难的歌剧《菲德里奥》,就是在这里写成的。

回身下楼,又顺着幽暗的楼梯转,三楼、二楼、一楼。雨势仍不见小,立在门洞向外看,那一瞬,忽然,我活生生回到四十年前的上海了——也是午后,也下雨,也是十九世纪的欧式老公寓,门洞空寂,楼道昏暗,我上楼寻访哪位好朋友,朋友不在家。

人一辈子记得自己生长的街市。念及外省尤其异国的名城,怎么办呢,只得胡乱想象。我们当初看不见欧美的照片,除了翻译小说:狄更斯的伦敦、巴尔扎克的巴黎、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彼得堡,引我浮想联翩,然而眼前虚空,徒然折返译本的汉字;柯罗描绘的罗马夕阳,莫奈笔下的伦敦浓雾,总算给我“看见”了;毕沙罗的巴黎市景画得最是真切:屋顶布满小烟囱,鹅卵石路面跑着敞篷马车,还有同一大街的阴晴与晨昏……1980年代在纽约初看费里尼、特吕弗尔与戈达尔,终于我跃入银幕,走在巴黎罗马的大街上,跟踪主角出门、拐弯、过马路、穿窄巷,猝然被捕,或竟万般侥幸地逃逸了。

美妙的片刻。后来去到真的巴黎和罗马,没有一处合于早先的妄想。那年初访意大利,回程飞机上蓦然伤感:啊,来过了,那个借波提切里和米开朗琪罗而苦心想象的文艺复兴国,从此迸散,真的意大利无情覆盖我的可怜的想象,但那想象是我自己的呀。

域外名城的汉译,总是美文:米兰、华沙、慕尼黑、亚威农、布达佩斯、斯德哥尔摩……凡未经描述的城市,准确地说,凡是描述而未被我亲眼一见的地方,便是想象的盲域。偶尔在书页中撞见了,不过几个汉字,毫无缘由地排列着,又好看,又耐听,譬如:维—也—纳。

我没读过奥地利作家的小说,也不记得看过关于维也纳的电影。维也纳?想象一片空白。惟一引我想象维也纳的人,是约翰·斯特劳斯:《皇帝圆舞曲》、《蓝色多瑙河》,旋转、旋转、旋转,音律渐强……“文革”初年在上海屋檐下一遍遍偷听,老式唱片也那么亮闪闪地旋转着,嘶嘶作响,内心视象混杂电影中旧俄宫廷的舞蹈场面,开始毫无根据而历历在目地想象维也纳——为什么是斯特劳斯,而不是19世纪你麇集维也纳的其他音乐家?

十七世纪南德地区无名工匠木雕作品《圣彼得》(头部),彼得的脸那么真切,模特显然取自当年南德乡镇哪位令人尊敬的神父,那虔诚到颠狂的神色,双目圆睁,望之凛然。是此行维也纳我给自己带回的礼物。


阿城一直被大家称道。我也喜欢他。他的文字简单,凝练,不动生色,却饱含怜悯。

可是陈丹青这一段贝多芬,看得我眼泪直流。有人说他会煽情,但我觉得他多情,动情而激情,没有丝毫煽情。

我无法比较这两段文字孰高孰低。阿城的文字虽然质朴,却是非常匠气的,每个字都是琢磨了又琢磨,提炼了又提炼。陈丹青的文字看似奢华,却直出胸臆,流畅自然。阿城像小品,陈丹青的像博格。

所以,文字和艺术一样,质朴简单不代表不做作,只是做作得恰到好处。奢华激情不一定小资,而是一种罕见的爆发力。

我自己的风格比较接近陈丹青。

Frida and Maya


昨天,看到了白桦林上一条讨论Frida线:今天是Frida Kahlo's 的生日,谷歌的涂鸦都变了。是杜欣欣开的线。我看了有点掉眼镜,不过,欣欣这样说Frida,也不算意外。不论我是如何尊重喜欢欣欣,她于我,是一个勤奋,认真的写字人和一个了不起的游侠,却不是一个艺术家。只是,鹿希的评论多少让我失望,因为,鹿希在我的心里,是聪明,敏感和有悟性的,不至于对Frida理解的如此肤浅。5555555

鹿希不喜欢Frida的原因是她的自画像不美,所有的画都差不多,不喜欢这个女人等等。。。

的确,Frida的画是不美,充满了血腥和自虐。 但是,艺术的功能不是美,而是表达人的情感,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是让人震撼,而不是取悦。从这两点上,Frida是当之无愧的。

Frida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她敢于直视自己。她的自画像是忠实地记录自己情感的日记,或者博格。她不掩饰自己的痛苦,疾病,她不自恋。她的自画像都比她本人难看,是因为她时时经受痛苦,肉体上的,情感上的,她表达的是她的内心和生活,而不是她的相貌。她对Rivera的爱是强烈和持久的,而他不停的背叛是她一生痛苦的根源。生活和艺术都是反道德,反常理的。常人们不能成为艺术家,一是没有才华,二是没有勇气。

梵高和Frida的画让我震撼,因为你可以直接感受到他们画里的激情和痛苦。梵高割耳朵的自画像和Frida的自画像是一样的。只是,梵高喜欢用风景来表达自己,Frida更加直接。而Frida生活中的痛苦也比梵高更加强烈,她几乎常年瘫痪在床。

Maya让我联想到Frida。我一直非常心疼Maya,因为她具备了一个艺术家的才能和勇气。天才是可以,也必须被原谅的。再说,至今对疾病和艺术的关系研究的非常少。但是,疾病是人生最大的痛苦。艺术是宣泄痛苦的良药。

亲爱的鹿希,别人可以不喜欢,不心疼Frida, 但是你不应该!

我写给Frida的诗:

车轮将你碾碎
你躺在五色斑斓的
地上
种籽从血水里发芽
根钻近泥土
被剑追杀的糜鹿
在森林里狂奔
你长成一棵热带的树
四季开满鲜花

你的蓝房子着了火
把蕾丝裙子和爱情烧焦
日子和长头发剪断
你把自己塞进画框
挂在墙上
丢失的双脚
变为白鸽的翅膀
在风里哭泣

水性扬花的男人啊
他和死亡一样甜美
远方的风在远方吹
龙舌兰燃着绿色的火焰
小精灵睡了
天堂很近
你一去不回

Tuesday, December 21, 2010

城市和生命---阿尔巴尼 (Albany, New York)


这个纽约州的首府是在当年联系美国学校时发现的。因为有了纽约,就对它毫无兴趣了。有几次,从芝加哥开车去波士顿路过这里,在高速上看到楼群和城市的轮廓,也丝毫不想停下来,旋即就过去了。

只是,这个城市里有我深邃的秘密。我经常会黯然神思,想象它的街道,房屋,想象那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的生活,想象我们某一天在某一条街上会突然相遇,会凝神互望,然后,我会默默离去。。。

那天,去波士顿,到了分叉口的时候,望着路牌愣了很久。同一条路,往东是波士顿,往西是阿尔巴尼,距离却是基本一样的。我要去哪里?

其实,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两个城市通向的都是同一个秘密。只是,波士顿是过去,是记忆,阿尔巴尼是未知,是追寻,是探求没有结果的结果。

我还是去了波士顿,因为我可以承受过去和记忆,却无法面对未知和寻求。

Monday, December 20, 2010

城市和生命---伦敦岁月(2)Covent Garden


St. Martin's Lane和Drury Lane是伦敦非常有名的两条街。St. Martin's Lane也是一部费雯丽主演的电影的名字。而Drury Lane,就是英国儿歌“Muffin Man”住的地方:

"Do you know the Muffin Man?
The Muffin Man, the Muffin Man.
Do you know the Muffin Man,
Who lives on Drury Lane?"

伦敦的街都很窄,叫巷子也许更恰当。这两条巷子现在是伦敦的著名的剧院所在地。

而夹在两条巷子之间的就是大名鼎鼎的Covent Garden。

科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的由来是因为威斯敏斯特教堂修道院的土地在16世纪因宗教改革而被没收,于17世纪成为果菜市场。往后约300年成为供应庶民鲜果的地方,后来因为都市的开发,摇身一变成为市集购物商场,很多酒吧,独特的小商店,艺术家在这里的露天集市里卖作品,街头表演者也可以尽兴献艺。

这里是萧伯纳作品《卖花女》中女主角卖花的地方。也是《窈窕淑女》现场外景的拍摄地。希区柯克的父亲一直在这里排摊卖杂物,他的电影《狂凶記》(Frenzy)里的连续杀人犯就是这里一个卖水果的小摊贩。

当然,真正写出了这里嘈杂狂欢,日日笙歌的是王尔德。这个以后再表。

Sunday, December 19, 2010

城市和生命---波士顿

我忘了我是如何认识绿茶的,也许是通过姚晨,也许是因为京方。反正是几年前,她还在芝大读博。

我一知道她,就惊喜地想,这个小丫头怎么这般聪明啊。一边读计算机的博士生,一边写小说,写诗,画画,喜爱建筑。说起来我自己也是这个样子,可绿茶比我聪明,比我年轻。我多少有点看见了以前的自己,只是更羡慕她的才气和洒脱。

她先生在北卡当教授,她要去那里写论文。我请他们吃饭,鼓动她先生孩子。我自己当时一边念书一边带孩子,苦不堪言。可是,现在却觉得很好,因为我基本不用管了。我知道女孩子做事业太辛苦,还是要年轻时带孩子,有精力。

没想到她又跑到哈佛做PostDoc,我还唏嘘了半天,像个祥林嫂,说:绿茶你快生孩子吧。

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康州的宿舍里,孤独无比,一下子就想起了她。觉得很心疼。想她一直和丈夫两地分居,女孩子聪明有志向的代价太大了。我随即给她打电话,结果小丫头在开Party,震耳欲聋,连电话都讲不清楚。

前两天,她去咖啡玩,看见我写的伦敦的故事,就让我给她打电话。

这个周末我正好在康州,就约她周末在波士顿见面。

我这里离波士顿80英里,开车要一个多小时。我爱开车,尤其在高速上。这样的距离于我正合适。这几年,我去波士顿的次数也数不清了。

接近波士顿了,我看见了教堂,钟塔,山的轮廓。我又开始撕心裂肺地疼起来了。芝加哥是我的Home Town,而波士顿,是"City of Lovers",我自嘲过,我以前的情人们都在波士顿。

只是,我每次来这里,却谁也不见。我总是把车停在那个大Mall的车库里。当年我总是住河边上的旅馆,办公室就在对面,这里是我波士顿的家。然后,我会到查尔斯河畔走一走,到街对面ATG的老办公室看一眼,还会去旅馆的酒吧喝一杯,其实是在缅怀往事。我记得每一次会面,每一句对话。

绿茶来了。我总是很喜欢她圆圆有雀斑的脸,年轻而有光彩。

我说去PF.Chen吃饭吧。我还特地给她买了几粒巧克力,我总是把她当妹妹。她慢腾腾地吃,我吃不下了,就看着她吃,一边和她聊天。我说父亲去世后,我好像对这个世界有一种深远的距离,似乎生活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她说,她母亲在她25岁那年去世后,她一直有这样的感觉。

绿茶画画,写诗:

花语系列一:

瞬息,天涯
不过是一眨眼
我们
分隔在时间的两端
开花 萌芽
不过是衰老的同一个说法


我对她说:我相信诗人本质上都是怀疑主义者和悲观主义者,因为诗歌的本质是表达生命,而生命的目的在于消失。

我们在街上乱走。本来我下午就想回家,可却非常舍不得。就决定把车子留在车库里,去她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再走。

她住在哈佛医学院附近,这一带我以前没来过。很宽阔的马路,上个世纪初的红砖楼,华美气派,像极了伦敦的雀西区。

她养了两只猫,老大叫挠挠,在芝加哥海德园出生的,跟着她读完了芝大的博士,去了北卡,又来到的波士顿。这年头,连猫都是天涯流浪客。

我说:绿茶,你怎么和妞妞一样啊,屋子乱的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她说,家就是要乱吗。

晚上我们去酒吧,赖在宽大的沙发里。我四下张望,发现都是男人和男人。。。我说,人家要把我们当成同性恋了吧。她说,这里本来就是一个同性恋区。

不知为什么,我看着她,想起了一个人。我说,绿茶,我真觉得我开始老了。8,9年前,我就像你这样,充满了朝气,我当年在Kemper,老板是一个叫Mark的人,他是哈佛毕业的,还是芝大计算机的老师。 绿茶说,我一直给他做TA啊!天!世界真小,也许,因为这个原因,因为Mark,我总是觉得绿茶是我年轻时的影子?

壮阔的求婚

绿茶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听得我惊心动魄:

一个中国女孩,大学毕业后来美国,读书工作,与男友成婚。

日常生活过于琐碎,婆婆妈妈,七姑八姨。。。没孩子,年轻,前途似锦,离!年轻是有资格挥霍的,心高气盛,我是美女我怕谁!

男人很快就再婚了,她却一再蹉跎,10几年过去了。她始终租着一间小房子,做着一份同样的工作。当然,神安慰失意孤独的人,她去教会,信的非常虔诚!

眼看就要40了,她坚决地说:“我要闪婚!”。

为什么要闪婚?她坚信神为她安排好了一个终身的伴侣,她要做的就是去找到这个人,一旦找到,就立即结婚,因为是神的美意!

她把租的房子退了,家具寄放在朋友家的地下室里。日常衣物,锅碗瓢勺通通塞进了小车。现在技术通讯发达了,只要有计算机,网络,任何地方都可以上班,反正公司不要求坐班。

她上了路,北卡,费城,波士顿,华盛顿。。。一站一站地停,先在朋友同学家住几宿,再找短期租房,然后拜访当地教会。因为,神为她预备的男人一定在教会。。。没有合适的,再往前走一站。

至今已经一年了,闪婚还遥遥无期。可是,有人为她在南方的某个教会里发现了一个年龄身材合适的男人。过了年,她要返回南方,去追求理想。

这是我听过的最壮阔的求婚。我为她祈祷祝福。

Friday, December 17, 2010

城市和生命---伦敦岁月(1)Tottenham Court Road


我说:“日子怎么过都是过。”。

沈睿说:“我们要走出来。”。

父亲的病逝突如其来,我心里的哀伤和内疚也如伦敦的冬天,黯淡寒冷,绵绵不绝。这半年,我在芝加哥,伦敦,新英格兰之间奔走流浪,一半是逃避,一半是疗伤。

我在伦敦是个夜行者。下了班,天也黑了。从东区的办公室出来,在livepool车站坐地铁回西区的旅馆。livepool车站是个大站,车站大厅高大华美明亮,人流汹涌,里面有很多小咖啡店,面包店,糖果礼品店。伦敦不大,从东到西也就不足4英里。伦敦和我儿时的北京很像,人多,建筑密集,颜色陈旧灰暗,店铺鳞栉。伦敦是个不夜城,街上永远人来人往。酒吧里挤满了人,咖啡店里灯火温暖,餐馆里烛光盈盈。

我住的Tottenham Court Road是西区的几个著名小区的汇集处。

Tottenham Court Road is a major road in Central London, United Kingdom, running from St Giles Circus (the junction of Oxford Street and Charing Cross Road) north to Euston Road, near the border of the City of Westminster and the London Borough of Camden, a distance of about three-quarters of a mile. It has for many years been a one-way street: all three lanes are northbound only, the equivalent southbound traffic using the parallel Gower Street. It is generally regarded as marking the western boundary of Bloomsbury.

The south end of the road is close to the British Museum and to Centre Point, the West End's tallest building. There are a number of buildings belonging to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along the road, and University College Hospital is at the north end of the road at the intersection with Euston Road.

我的伦敦岁月就是从这条路开始。

不知所措

在与朋友的关系中,兴趣和性格是维持友情的纽带。比如草叶,鹿希,浮生,我可以很轻松自在的说任何想说的话,绝不会惧怕和在意她们会生气,不高兴。我其实很愿意听我很在乎的朋友对我的真实评价,因为这和我自己看我自己很相似。比如,Roger和妞妞都经常说我这不好,那不行,我就很高兴。Roger说我切菜不行,我就幸福地交出切菜权,干些力所能及的话。妞妞说妈你很老了,那我就让她提重东西。

昨天我老板给我做年终总结,说我的技术和能力都超出了他们的期待值,我马上就决定以后少干点活儿,反正拿同样的钱。我还决定在伦敦team没有离开之前,我就在边上只看不干。我很不喜欢拔尖,而是喜欢大锅饭。

可有时,明知一个人非常好,心里也非常惦记,总想尽力帮助,陪伴。可是,我经常莫名其妙地让对方不高兴。我特别害怕冲突,害怕对方不折不饶地争论我那句话说错了,(大多时候,对方根本没有明白我的本意。我妈有时也这样,被我说了几次就好多了。)这样的时候,我就跑掉。

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我不享受孤独

这几天,和草叶,绿茶,Chirstina and Paddy打电话,都让我很高兴,也很温暖。大家生活都不容易,这些朋友也是流年之中的恩赐和礼物。

我不享受孤独,我憎恨孤独,我喜爱人群。

慢牛给家里打电话,Roger接的。慢牛以为我生他的气,其实我没有。我只是离他的那种生活太遥远,也不想走进。

我今年下半年一直处在受伤,养伤的状态下,也远没有恢复过来。我希望明年我能更有生命,生机一些。

Sunday, December 12, 2010

掩面而逃

加拿大的寒流经过明尼苏达,到达了芝加哥。窗外雪花飞舞,枯枝萋萋。冬天来了,猛烈迅急。

我烧咖啡煮茶做饭,很多时间望着窗外发呆。百叶窗的横膈切断阳台垂直的围栏,黑白相交。世界就从这些美丽规范的格子里一点点涌进来,有时如水,有时似烟。很多年来,这是我和世界的交点。我在一间美丽明亮的房子里,此时炉火温暖,壁炉边两株春天种下的仙客来,又进入了一轮花期,开得艳丽蓬勃。

我把三种不同的古斯米混在一起,白色的粒大饱满,这是以色列品种,黄色的和紫红色细腻的如太阳下干燥的沙子,这种在马格里布地区相当普遍的主食总是让我联想到北非的沙漠。再把羊肉馅,豌豆,洋葱,大蒜码在一个白色的盘子里,加橄榄油,盐,胡椒。。。

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

Elizabeth Edwards的葬礼正在北卡的一个教堂里举行。这个要强而不幸的女人在经历了种种荣耀痛苦悲哀后终于息了地上的劳苦,心碎和挣扎,去了另一个世界。她最后说,她的三大支柱是家庭,朋友和每日的希望。那她一定不相信上帝,不相信死后的天堂。她将埋在地上,她早逝的儿子身边。。。我看到那个给了她四个孩子,豪华的住宅,努力让她成为美国第一夫人,最后又背叛,羞辱了她的丈夫,领着他们的三个孩子,扶着她的棺木,缓慢地走向她最后的墓地。

接着是警察在纽约苏荷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Mark Madoff将自己用一根拴狗的链子吊死了,他两岁的儿子还在卧室里睡觉。今天是他父亲,有史以来最大的诈骗钱财的骗子Madoff被关进监狱两周年的纪念日。他在临晨4:00给在外地的妻子和律师发了电子邮件,说他无法再继续活下去了。可是尽管他的父亲骗了许多人的钱财,使很多人失去了家庭和工作,有人为此自杀,他却依然享有几处高档豪华的房产,奢侈的生活。他的一个朋友说,他情愿死,也不愿交出这些不义之财。

瑞典的一个购物区被恐怖主义分子炸了。

Mandy,Pelle和Mark都被裁员了。Mark是我见过的最勤劳认真的雇员。

我依然在忙着手里的活计,狂风卷起一地雪花,天地顿时迷蒙。面对外面的世界,我只想掩面而逃。。。

语言的歧意

我真喜欢。。。

这往往是在说我真喜欢什么。比如说:我真喜欢这个孩子的笑,这条裙子。。。

我喜欢,我不喜欢。。。

这样的并列句型其实是一种judgemental,非常的义正词严,居高临下。比如说:我喜欢张三,不喜欢李四。。。

我不太喜欢。。。

这往往表达了一种探讨的态度,接下去会给出理由,原因,最后得出结论。。。

我太不喜欢了。。。

这是情绪的发泄。。。

Thursday, December 9, 2010

The Beatles


12月8号是列农遇害30周年。伦敦的大街上竖了The Beatles大电视屏幕。

我不太喜欢列农,他没有太多思想,而是情绪和反叛的本能。比起迪伦,还是差很远。迪伦是个文学家,诗人,自创的那种说唱体简直像古时候的荷马。金斯堡总是为迪伦没得诺贝尔文学奖叫屈,我也是。

列农和大野洋子的爱情,因为列农的死,被称为传奇了。其实,是两个歇斯底里的人同病相怜,但又都有创造力。大野洋子住过神经病医院,她比列农大7岁,对列农有控制能力。

列农和前妻有个儿子,他离家后,基本对这个儿子不管不顾,后来在那个中国情妇的帮助下,和儿子和好,但在遗嘱上,给这个儿子留下极少的财产。

都夸列农是好爸爸,我看他不是。他只是被大野洋子控制住了。

两个人好成这样,一定是相互为镜子,照出了自己。爱情的本质是自恋。

他们的照片也怪异。

书店

伦敦的商店真是一家挨一家,同样的店三步一隔,可家家居然都有生意。在美国很难想象这样密集的人流和购物能力,这是北京和伦敦的又一相似之处---人多,只是伦敦的街道狭窄。

查理十街是书街。书店一条街,名副其实。各色各样的书店,各有所长。虽然不像美国的Border那样繁华,巨大,可里面的书确是多的多,很像芝加哥大学校内的几家书店,非常有学术气氛。今天去了一家店,有一面墙都是诗歌,这在美国根本见不到,我才知道这么多诗人我都没听说过。还有三架子伍尔夫的书,传记。。。一走进去,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就是2-3个小时。单身的人在伦敦倒不会太寂寞,书店太多,咖啡加太多,餐馆太多,商场太多。。。Roger说:“伦敦每条街都像王府井或西单”。

今天伦敦学生为了抗议涨学费,在大街游行,还把查尔斯王子的车给砸了。伦敦实在不大,没事的时候大街上都是人,有事就更不得了了。上周末,我们去西敏斯特教堂做礼拜,正碰上绿党游行,要求保护环境。。。英国人比美国人政治热情高多了。

我越来越不喜欢美国,想移民欧洲。

Tuesday, December 7, 2010

才子语录---奥斯卡·王尔德



◆我用一句短语包含一切体系,用一个警句归纳所有存在。   
◆我迟早要成名的,没有美名也有恶名在外。   
◆只有拍卖师才对所有的艺术流派不存偏见,一概推崇。   
◆自恋是一个人一生浪漫的开端。   
◆美丽的东西有了过失,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原谅它;丑陋的东西有了过失要不顾天地良心地鄙视它。   
◆我并没有为了钱出卖自己,我不过用重大的代价买到了成功。   
◆现在我很快乐,所以我很肯定,我的人格已荡然无存。   
◆从艺术的观点来看,坏人是非常吸引的研究对象。他们代表了色彩、变化与特异。好人会激怒人的理性,坏人则引发人的想象力。   
◆艺术家没有伦理上的好恶,艺术家如在伦理上有所臧否,那是不可原谅的娇柔造作。   
◆邪恶与美德是艺术家艺术创作的素材。   
◆关心行为的正确与否表明理智的发展已经停滞不前。   
◆一切艺术都是毫无用处的。   
◆大多女人如此虚伪,以至了无艺术感觉,大多男人是如此自然,以至了无美的感觉。   
◆从形式着眼,音乐家的艺术是各种艺术的典型,感觉着眼,演员的技艺是典型。   
◆时尚就是一种丑,丑得我们无法忍受,以至每不到六个月就必须换一次。   
◆个性善良不如长相美丽,不过个性善良总比生得丑好。   
◆艺术永远不应尝试去变得流行,是公众自己得试着变得艺术化才行。   
◆一个人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戴一件艺术品。   
◆当爱到了终点,软弱者哭泣,精明者马上去发现一个,聪明的早就预备了一个。   
◆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是肤浅的,他们把那叫做忠贞不渝,我却叫做习惯性懒惰或是缺乏想象力。情感生活的忠贞不渝就如同智力生活的一成不变一样,简直是承认失败。   
◆你不应该说那是你生命中最浪漫的经历,倒应该说那是你生命中第一次的浪漫经历。   
◆在人的生活中的每一瞬间,人都只能是他将要成为的人,而不是他曾经成为的人。   
◆爱的目的就是爱,不多也不少。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我能抵抗一切,除了诱惑。   
◆活着是珍贵的,大多数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   
◆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   
◆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掉一个逗号,到了下午的时候我又把它放了回去。   
◆享乐是人生唯一的目标。   
◆成为一件艺术品是生活的目的。   
◆执着是缺乏想象力之人最后的遁词。   
◆爱情是多无聊的东西,它的用处比不上逻辑的一半,因为它什么都不能证明,它总是告诉人一些不会有的事,并且总是教人相信一些并不是实有的事,总之,它是完全不实际的,并且在我们这个时代什么都得讲实际,我还是回到理性上去,还是去研究形而上学吧!   
◆别试图去补救无望的过失,别在愚昧、庸俗各猥琐的事上浪费你的生命。这些东西是我们这个时代病态的目标和虚假的理想。去过你奇妙的生活,点滴都别浪费。   
◆一个自己的灵魂还有他朋友们的感情,这是生活中最有魅力的东西。   
◆与其去结交可靠的朋友,倒不如使自己的朋友可靠。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生活模仿艺术,而非艺术在反映生活。   
◆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就是因为它不自然。   
◆青春微笑无须原因,这是它最主要的魅力之一。   
◆如今是这样的时代,看得太多而没有时间欣赏,写得太多而没有时间思想。   
◆经验是每个人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取的名字。   
◆除了感官,什么也不能治愈灵魂的创痛就如感官的饥渴也只有灵魂解除得了。   
◆成为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可以避免生活中烦恼。   
◆一个好的名声,就像好的意向一样,在很多个举动中形成,在一个举动中失去。   
◆一个愤世嫉俗的人,知道所有事物的价格,而不知道任何事物的价值。   
◆你的错误不是对生活所知太少,而是知道得太多了。你已把童年时期曙光中所拥有的那种精美的花朵纯洁的光天真的希望,快快乐乐地抛在后面了,你已经迅捷地奔跑着 经过了浪漫进入了现实。   
◆离婚的最主要原因是结婚。   
◆男女因为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   
◆男人结婚是因为疲倦,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结果双方大失所望。   
◆任何的艺术作品都无法表达观点,观点属于人,而非艺术家。   
◆评论开始发挥影响之际也就是它不再是评论的时候。评论的目的是写下作者自己的心情,而非改正其他人的的杰作。   
◆把人分成好的与坏的是荒谬的,人要么迷人或者乏味。   
◆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被理解的。   
◆一个人只有不付账单,才能期望生活在商家的记忆中。   
◆只有肤浅的人了解自己。   
◆人总应该有点不可理喻之处。   
◆舆论只存在没有思想的地方。   
◆过去书由文人来写,被大众阅读,如今书由大众来写,无人阅读。   
◆一个自身完美的主题对艺术家毫无启示,它缺乏缺陷。   
◆显而易见的事物是艺术家无法看到的唯一事物,显而易见的事物是大众能够看到的唯一事物。结果出现了记者评论。   
◆就连追随者也有他的用处。他站在御座后面,在君主凯旋之时对他悄声耳语道:“人终究不能永生。”   
◆改变时代的是人格而不是原则。   
◆我喜欢人甚于原则,我喜欢没有原则的人胜于全世界。   
◆每件赏心悦目的东西背后,总有一段悲哀的隐情,连最不起眼的小花要开放,世界也得经历阵痛。   
◆心是用来碎的。   
◆一个男人只要不爱女人,就能跟女人相处得很愉快。   
◆没有伟大的艺术家是看事物真实的样子,如果他这样也就不再是艺术家了。   
◆我提供给你们的是你们没有勇气去犯的罪。   
◆我们爱尔兰人太诗意,以至不能做诗人,我们是才华横溢的失败者的国度,可我们是自希腊人以来最伟大的讲演者。   
◆公众是惊人地宽容,可以原谅一切除了天才。   
◆宗教会灭亡,当他们需要证实是真实的时候。科学是死亡宗教的记录。   
◆我喜欢和自己说,因为节约时间和预防争论。   
◆格言是智慧耐用的替代品。   
◆宗教是信仰的时髦代用品。   
◆梦想家能发现用月光铺就的道路。惩罚是他比所有人提前看到曙光。   
◆我喜欢有未来的男人和有过去的女人。   
◆悲观主义是那种有机会在两种不幸中选择其一却将两者全部选中的人。   
◆社会仅仅以一种精神概念而存在,真实的世界仅仅是个体的。   
◆声望是我从未经受的侮辱之一。   
◆什么也不做是世上最难的事情,最难也最智力。   
◆恨是盲目的,爱也是。   
◆谈论天气是无趣谈话的避难所。   
◆真实的生活就是我们不会引领的生活。   
◆在艺术上,新的体验比一切更重要。   
◆我的品味其实十分简单,只要事事完美也就算了。   
◆男人经常希望是女人的初恋对象,女人则希望成为男人最后的罗曼史。   
◆起初是我们造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就我们。   
◆这世界就是舞台,可角色分配得不像样子。   
◆英国人决不对一件艺术品感兴趣,直到有人说这件东西不道德。   
◆我年青时以为金钱至上,而今年事已迈,发现果真如此。   
◆艺术家的功能就是要创新,而不是记载历史。   
◆死亡和庸俗是十九世纪仅有的无法用巧辩逃避的东西。   
◆有些作品很有耐性,长时间以来也没被了解,原因是这些作品为一些还未有人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答案,这些问题在答案出现了很久以后才出现。   
◆恋爱总是以自欺开始,以欺人结束。   
◆摆脱诱惑的唯一方法就是向它屈服。   
◆世上只有一件事比被人议论更糟糕的了,那就是没有人议论你。   
◆节制是不幸的,适量就像顿普通的饭菜那么糟糕,过度才像一席盛宴那么尽兴。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

梦见爸爸

昨天夜里其实睡得很不好,房间太热,开了窗,又很吵。

可是梦见了爸爸,他瘦了很多,穿了一件鲜艳的绿毛衣,套头的,非常高兴地回家,和妈妈打招呼。他高兴极了,笑得非常开心。

嗯,我要去买一件那样的绿毛衣。爸爸从来没有绿色的毛衣,真奇怪!他穿的很有风格,和当今欧洲时兴的风格一模一样。。。一定是我想让他穿这件毛衣。。。想起来了,前天和Roger逛伦敦的商店,看见过这件毛衣。因为喜欢这个颜色,还特地拿过来看了看。

当年因为不喜欢买很多东西,很少为爸爸买衣服鞋子,现在真后悔。

刚才在床上迷糊了一下,一下子惊醒,糊里糊涂的,想:爸爸为什么得这个病?

Sunday, December 5, 2010

伦敦地图(1)亨利.詹姆斯



在兰登书屋(Random House)1996年评选的20世纪百部最佳英文小说中,亨利.詹姆斯占了三部。中篇小说是詹姆斯偏爱的一种“优美无比的”艺术形式。他认为把丰富多彩的内容纳入少而精的形式,这是对作家的一种挑战。在他的笔下,出现了仿佛是迷宫般的普通人的内心世界。他的名声与现实主义紧紧连在一起,又被誉为西方现代心理分析小说的开拓者。

而我却很少有耐心去读他笔下人物微妙的内心活动,那些缓慢,冗长,模糊,精致的句子总让我想起了一个个孤独抑郁的无风的下午,盯着窗外凝固的天空,渺茫恍惚得不知所措。我情愿和他一起远足,尽管流浪和出走是为了逃避和躲藏,可异域的神秘和美丽也足已抚慰忧伤的灵魂。

他的1905年出版的《英国风情》,是他在1878年后迁居伦敦后写的十几篇游记。他出身于纽约一个有钱的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个哲学家、神学家,但为人专横粗暴。长兄威廉健壮得如同运动员一般,后来成了令人敬畏的哲学家和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詹姆斯的童年是在对哥哥的畏惧中成长起来的。1862年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1864年起开始文学创作。他生性过于敏感,与人交往紧张,时时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于是开始有意远离公众的视线,减少了与家庭和朋友的接触。旅行到罗马和佛罗伦萨,本打算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度过余生。后来又在英格兰买了一幢带花园的房子,索性定居下来尽心尽力地写作。

当我经过了这个艰难痛苦的夏天后,我来到了詹姆斯的第二故乡伦敦。和他一起走在100多年后伦敦西区深秋的街道,雾中的泰晤士河畔,石棺迭立的威西敏特教堂......100多年前,他自嘲自己是个“边缘者”,今天,我时时疑惑着我来自何方。

有一天夜晚,我在苦风寒雨里迷了路,正路过一家剧院。霓虹灯划破了黯淡迷茫的夜幕,海报上登着正在上演的奥斯卡·王尔德《理想的丈夫》的剧照。我突然想起来他在书中讲述了有天晚上他决定放弃去观看厚脸皮同性恋者王尔德剧本的演出。因为他认为进剧院的人似乎要尽情地享乐他们自己,而他从未在生活中有过这种感觉。他不知道在这些那么快活,洋洋得意,兴高采烈的人中间,如何度过三个小时。

可是,詹姆斯深爱伦敦。青年时,他自喻为一个“多情善感的游客”,中年时他被现视为一位“观察很细致的外国人”,喜欢站在美国人的角度看待一切,老年时,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一个地道的伦敦人了。

今夜,我没有伦敦的地图,只有一本詹姆斯的《英国风情》。

Wednesday, December 1, 2010

Bloomsbury的8卦

浮生这张图笑死我了,我住在这里,天天经过这些8卦发生的地方,可惜时光不能倒转。小说电影里的爱情那里有现实中的有趣实在阿!

伍尔芙和英国皇室

小麦

(威廉王子要结婚了,我得赶紧把这个八卦写出来)

1922年,伍尔芙40岁上时遇见Vita Sackville-West。Vita小伍尔芙十岁,是上流圈子的人物:贵族,三流作家,据说有品位的园艺家。和无数女人兼极少数男人有染,一段开放的婚姻---夫妻两人都有同性异性性关系,两人还没忘了生孩子,委实勤奋得很。三年后,43岁时伍尔芙和Vita开始相恋,这是伍尔芙一生中唯一一段激情强烈的爱与性爱。因为Vita,伍尔芙改变了从童年时就保持的发型;也正是因为Vita,1928年伍尔芙才能有勇气走出书斋,和Vita跨海到法国,抗议禁止出版霍尔的女同性恋小说《孤寂深渊》(The Well of Loneliness)。伍尔芙和她先生李奥纳多之间是照顾和被照顾的关系,没有李奥纳多,伍尔芙不可能活到50岁以后---她发起疯来是要靠李奥纳多一勺一勺哄她喂她吃饭。

Vita家血统高贵,祖上是伊丽莎白一世的cousin。Vita成长时住的房子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大宅Knole House。Vita爱这房子,Knole是她一生的三大激情之一。可恨的是,因为是女孩,她没有权利继承大宅。她好歹也是作家,于是满腔的幽怨之情都写成了一本关于这宅子的书。现在Vita遇见了伍尔芙。中产阶级出身的伍尔芙对Vita的贵族背景相当迷恋,在Vita的恋人絮语中,Knole走进了伍尔芙的文学想象世界。Vita在现实中得不到的,伍尔芙用她的永恒之笔给了情人:Orlando。伍尔芙和Vita的激情维持了多少年不大清楚,确定的是十年以后,两个人已不再有肉体关系,但还是好朋友(对他们周围的绝大多数朋友来说,这段关系不为人知)。能肯定的是她们大概有三到五年的激情期,伍尔芙在这段时间写出了她一生中最好的作品,包括Orlando,To the Lighthouse, Mrs.Dalloway, A Room of One's Own.。Orlando是献给Vita的,文学史上最长的情书。50岁上两人激情褪去,伍尔芙开始严肃思考死亡的问题。

伍尔芙在Vita的生命中出现的时机恰恰好。Vita本来有个青梅竹马的同性恋人,Violet Trefusis。Violet 家也是贵族,她有个著名的母亲,Mrs.Keppel, 爱德华七世的情人。Vita和Violet 是发小儿,打从Violet 懂得“情事”始,她就向Vita 表白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两个人从少年到青年,感情断断续续,终于不可收拾。Mrs.Keppel不得不介入,丑闻会阻碍Violet妹妹Sonia的婚姻,两个人被强制分开。伍尔芙遇见Vita时,恰是Vita和Violet连藕断丝连的可能性都断绝的当口。

1962年Vita过世后,她的儿子Nigel 发现了母亲和Violet情事的日记。做儿子的相当理性地推测,既然日记的主人自己没有销毁这记录,那么她其实是想出版这日记。但彼时Vita的先生和Violet都在世,Nigel理性地决定等待。当然等待的时间他也没闲着,他自己是出版人,把手稿给朋友过目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结果证明这世间并不存在劝你别八卦自家祖上的“诤友”。终于,Nigel的父亲过世了。不过Nigel决定再等Violet过世,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Violet的妹妹Sonia轻蔑地称Nigel要出版的东西“distasteful”。

终于,1973年,这本书出版。Nigel的本意是要维护双亲的婚姻(他推测母亲出轨是因为父亲当年性病在身无法行房),看看在Violet的挑唆勾引下他父母的婚姻是如何奇迹般地维持了50年。悖谬的是,因为永恒的伍尔芙,他母亲的大名被传诵,现在因为他母亲,VV恋成了“the great affair”。做儿子的力图给父母婚姻书写一个貌似完满的结局,多半是为了补偿从小被自私的母亲冷落的结果。Vita 是出了名的置自己的激情和爱人于儿子之上的女人,家只是她一次次感情受挫后的避风港。被冷落的结果是,做儿子的成了朋友眼中的“竭力热情而终不能的冷漠人”。

Vita 在和伍尔芙发生关系时,已经经历了Violet。相信她在二人的关系中是那个克制的一方,因为前事,也因为怕伍尔芙爆发的激情勾起伍尔芙著名的疯病。不过因为她,伍尔芙和Violet算是成了前后脚,也和现在的英国皇室,甚至威廉王子八竿子打上点关系。原因是Violet的妹妹,就是当年Mrs.Keppel深恐VV恋丑闻会毁了即将结婚的那个女儿,Sonia, 后来成功结婚生女,女又生孙。多年后,Sonia有了一个外孙女,叫卡米拉。

让我们严重跑一下题,看看卡米拉和查尔斯王子的家谱。卡米拉的曾外祖母,Mrs.Keppel,是爱德华七世的情人。查尔斯王子的母亲伊丽莎白二世是爱德华七世的曾孙女。查尔斯王子和爱德华七世一样,都是老王子。爱德华七世当了59年的威尔士王子,即位时已经60岁了。查尔斯王子已经当了52年的威尔士王子,鉴于女王看起来活蹦乱跳的样子,老王子打破爱德华七世的记录有望。大伙不待见卡米拉,可卡米拉代表的人世间最神秘莫测的能量,命运。就如爱德华七世驾崩后,亚历山德拉皇后把他和Mrs.Keppel的定情信物还给Mrs.Keppel,而这信物最终阴错阳差又回到皇室,卡米拉不过是fulfill the unfulfilled circle.

我真无聊死了,这个八卦讲的是,伍尔芙的情人的前情人的妹妹的外孙女是明年大婚的威廉王子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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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不是说,卡米拉第一次见到查尔斯,就对他说:我祖奶奶是你祖爷爷的情人。她祖奶奶和他祖爷爷婚外恋时,她祖爷爷特别提供方便,每天下午都出门,因为他祖爷爷下午要到她祖奶奶家喝茶。她和他婚外恋时,她老公更明白,离婚腾地方,多行方便。

查尔斯肯定一辈子当王子了,威廉会当国王。这是他和卡米拉结婚时谈好的,但愿我没记错。

我特烦英国的几个国王王子,最烦的就是那个不要江山要U.S寡妇的那个,是查尔斯的叔叔?查尔斯和他叔差不多,喜欢面相凶狠严肃还抽烟的女人。我还烦查尔斯的弟弟,太难看了,这几天英国报纸天天有他的新闻。

所有Bloomsbury的8卦里,最令人掉下巴的是伍尔夫的姐姐Vanessa Bell和Duncan Grant的女儿Angelica Vanessa Garnett 嫁给了Duncan Grant的同性情人David Garnett,说是这婚姻是为了荣耀他们的父母和情人,他俩的女儿又嫁给了Ralph Partridge and Frances Partridge的儿子,Ralph Partridge 和Duncan Grant一样,都是Lytton Strachey的同性情人,Ralph Partridge 是画家(老关喜欢的)Carrington的丈夫。Lytton Strachey死后,Carrington自杀,因为她爱Lytton Strachey。

小麦喜欢写8卦,还是写Bloomsbury的吧,比皇室的有趣多了。我现在就住在Bloomsbury,经常想这些8挂,觉得好玩。复杂的像智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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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如果八卦是无聊,那么无聊的平方就是听完八卦还一定要画一张八卦图,亦称六十四卦 :)


Legend:
oval (female), rectangle (male);
bidirectional edge (relationship): red (marriage), magenta (lover), dotted line (soul-mate?)
edge with one arrow (parent-child), dotted line (step parent-child)
edge without arrow (sibling)

Monday, November 29, 2010

悲剧英雄:罗伯特·李

老钱的《悲剧英雄:罗伯特·李》写的真好。我对Lee的崇敬之情是如江河滔滔。军人是个很奇怪的职业,是杀人。你说美国内战打什么打?可历史就是这样,人性在战争中完全扭曲了。可就是在这种时刻,伟大的心灵才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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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李在西撤。四月六日,谢尔登抓住了南军后卫的三个师,一场战斗下来,南军八千人被俘,包括李的长子和尤厄尔。四月七日,李收到格兰特的劝降书。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李只有投降。李的一位炮兵军官建议,让南军深入山区打游击。被李回绝:“战争是我们军人的职业,这样做,是把战争责任推给人民,带来的将是无休止的争斗和屠杀。我不是一个好军人,但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么做。要是我的死,可以换取人民和这片土地的安宁,就让他们把我当作战争罪犯绞死吧。”

四月九日,李来到弗吉尼亚的阿波马克斯镇,迈克林家的二层红砖房内签署投降协议。看着一身戎装的美墨战争同僚、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军人默默地站在那里,作为胜利者的格兰特心情并不好过,战胜这种对手对真正的军人来说是莫大的悲哀。李提出,北军必须保证南军将士的人格和尊严不受侵犯。格兰特的助手奥特将军提醒上司,允许所有受降军官随身携带手枪和佩剑。格兰特同意了。谈判中,李希望他的骑兵和炮兵能保留他们自己的马匹。格兰特说:“这些士兵没有马匹的帮助,很难收获下一季的庄稼,养活家中老小,我会这样安排的。”那些马匹曾是战争工具,但格兰特和李没有忘记,美国需要的是和解。四点,签字结束,败军之将李起身告辞。格兰特亲率随从相送。当李一身戎装,如一尊雕像般地含泪离去时,在场的北军全体肃立,脱帽致敬,目送一个悲剧英雄离去。

李骑马回到了南军营地,到达南军阵地时,南军士兵开始欢呼,但他们看到李痛苦悲伤的神情时,欢呼声随即消失。眼泪从老将军的眼中流出,他什么也没说。士兵们脱下帽子,默默地望着李从身边走过。一群士兵在李的指挥部等着和他握手。这时,李开口了:“孩子们,我为你们争取到了最好的条件,回家吧,你们都是好战士,你们也一定能成为好公民。我过去一向为你们骄傲,今后也一样。再见了,孩子们,上帝保佑你们。”所有人都哭了起来。

对面的北军士兵开始庆祝胜利。炮兵们点燃大炮,让它们在南军上空爆炸,以示庆祝。格兰特听到炮声,立即禁止了打炮。他说:“他们曾经是叛军,现在是我们的同胞,我们停止对他们失败的庆祝,才是我们对胜利的最好表达。”

四月十日,李发表告别演说,南军投降。第一支放下武器的队伍是著名的“石墙旅”,尽管当年“石墙”手下的军官已全部阵亡,但部队仍然赢得了对手的尊敬。当天有二万七千八百零五名南军放下武器。

四月十五日,李回到里士满。北军和百姓们象欢迎凯旋的英雄一样夹道迎接李,李回到家中,闭门不出,因为林肯在前一天晚上遇刺。

五月二十九日,约翰逊总统发布特赦,南方领导人可以向总统申请特赦。北方报纸和政客反对这个决定,他们要清算南方领导人的战争罪行。六月三日,联邦大陪审团判决李犯有叛国罪,该判决在南方引起了巨大恐慌。李致函格兰特,询问为什么投降协议没被遵守。在格兰特的反对下,对李的审判不了了之。李于六月十三日申请特赦,毫无音讯,李成了没有国籍的人。一百零五年后,李的申请在国家档案馆被找到,据说当年放错了地方。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经福特总统批准,李恢复了美国公民的身份。

由于不是公民,李无法竞选公职。如能竞选的话,以李的声望可以轻易当选。南方战后正需要李这样的领导人带领南方走出困境。不少南方领导人战后继续从政,朗斯特里特和李的侄子都出任过弗州州长,在美西战争中成为联邦军队少将。但李对政治心灰意冷。李认为内战结束了,国家应该恢复团结,他不参加集会,呼吁南方效忠美国。虽然是败军之将,但因他的巨大声望,纽约一家交易所以年薪五万美元请他任主席,另有一家保险公司出一万美元用他的名字,都被李拒绝了。

一八六五年八月,李被被选为华盛顿学院院长,该学院位于弗州军校旁边,内战中和军校一起被毁,希望通过李重建该学院。李接受了提名,年薪仅五千美元,外加百分之二十的学费。

李对华盛顿学院进行了改革。入学人数从他上任第一年的八十七人,增加到四年后的三百四十八人,华盛顿学院成了南方最好的学校之一。李不仅关心办学,还关心学生。他对每个学生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华盛顿学院没有校规,李的唯一要求是学生要成为绅士。在华盛顿学院的那几年是李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查理街十字路84号



听说查理街十字路是因为这个电影。《查理街十字路84号》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美国女作家,因在本国找不到原版的英国老文学作品,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一本杂志上知道了在伦敦的一个叫查理街十字路84号的地方有一家专门出售古老而绝版书籍的书店,于是她便写信过去希望他们找到她想要的书。之后,她的一生和这家书店紧紧相连。

本来一直想去看这部电影,可是总是忘,所以至今也没看成。很多人说好看,温柔伤感,普通人的生活感情。可也未必就合我的胃口,我是一个喜欢极致的人,平常的日子也过得不够平常,太家常了也受不了,也就不是非要看了。

结果到了伦敦,旅馆就在这条街的边上,这里离中国城又近,每天下班之后,到成了我的必经之路了。

因为每次经过这里都是夜晚,也没有一个个门牌号码地去找84号,反正我也不想买老书古籍绝版书。这条路本来就是一条“书店路”,书店一家接一家。我只在橱窗外看,昨天看到一本王尔德,一激动差点想买,可又一想这英镑和美元的汇率,就缩了手。好像电影里的故事是英国买书很便宜,因为那时美元牛B,现在时代不同了。我才换了点英镑,1.7美元==1英镑。

这里的书店都不大,里面也没有什么人。伦敦像我儿时的北京,铺子很多,却很小,紧紧挨着,每个橱窗都不一样。我独自一人在夜幕里走着,昏黄的路灯下恍惚地回到了很久以前。街上的年青的中国女孩子很多,有时我像看见了自己。

我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却是吃晚饭。这家书店对面是一个小小的商业楼,里面全是东方餐馆,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国,也都是小小的门脸,家常馆子,饭菜实惠便宜。我年轻时总是渴望孤独流浪,在大都市里做一个默默的夜行者。而今,我的理想似乎实现了,却已经到了“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年龄了。流浪是不能有后顾之忧的,而我现在,时刻惦记着孤独的母亲,思念去世了的父亲。

Sunday, November 28, 2010

华夏快递 : 风中的枫:瞎侃水浒

1

俗话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我少年时代最喜爱的小说却是《水浒》。水浒讲述朝廷、民间和江湖(或曰黑社会)三种势力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其中代表江湖势力的梁山集团,在其全盛期,战斗力非常旺盛。官军多次进剿,好汉们仗着水泊的地形之利,每次都能反围剿成功,打死、俘获众多文臣武将。梁山好汉们号称四海皆兄弟,貌似平等,实则等级森严。梁山集团由头领和喽啰组成,头领分为36天罡72地煞,天罡中又有宋卢吴三大头领,而站在塔尖上的是老大黑三郎宋江。梁山每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喽啰当然是不能参加的,而大小头领们依次序坐好,在无比热烈的掌声中欢迎三大头领按顺序入场,在主席台正襟危坐。军委主席宋江发言:“弟兄们,现在我们造反的形式一片大好。我们刚刚粉碎官军的第500次围剿,他们胆敢再来,我们就粉碎他们的第501次围剿……”

许多人认为梁山好汉大都是被逼无奈才投奔梁山的。其实不然,真正逼上梁山的,寥寥无几,倒是有好多被梁山逼过来的英雄,比如卢俊义、徐宁等人。不管怎样,这些好汉们(混蛋、坏蛋、穷凶极恶之徒也不少)在被招安之前,坚决与官府为敌,很少扰民,所谓盗亦有道。即使他们和民间势力发生冲突,主要也是针对地方豪强,比如祝家庄和曾头市。施耐庵笔下的北宋末年,官府极度腐败黑暗,最大的本领就是鱼肉百姓,对于地方豪强和江湖势力比较无能,主要采取招安政策;而对于北辽西夏的外辱,则胆小如鼠,以失土输币来维持繁荣昌盛、花团锦簇的东京汴梁和大名府。

水浒里最典型的反面人物是高氏父子:老子高俅,无才无德,却官居太尉(国防部长,或是大军区司令员);(干)儿子高衙内,专门仗势欺人。当代中国,到处都有高太尉,遍地高衙内。特别是这些大大小小的衙内,要么高官厚禄,闷声发财;要么横行霸道,在大学、居民区也敢飙车。相比今天的衙内们,水浒里的高衙内是小巫见大巫,实在算不得太坏,因为他既没有当官发财,也未直接伤人害命。高衙内手底下的跟班爪牙,拍马屁煽风点火,更加坏。而当代黑社会死灰复燃,势力日渐强大。不同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黑社会投靠官府,白天是公务员,晚上做强盗,官府、黑社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朝廷每次下令打黑,总是打出一堆大小官僚。在水浒的时代,官府主要派衙役去对付百姓;而现在,官府有时不大好派做公的去直接施暴,就暗中动用黑社会,尤其是对付不肯搬迁的“刁民”。看到官府雇佣的暴徒们有恃无恐地制造一起起惊天血案,含冤百姓上告无门,护己乏术,我不禁在想,是不是需要梁山好汉复出,扫荡世间不平?

2

但是梁山好汉中打过抱不平的其实并不多,他们啸聚山林,干的主要是打家劫舍的勾当。然而施耐庵十分成功地描写了几个光彩照人的英雄形象,使得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认可了好汉们全都是逼上梁山、替天行道的英雄。整本水浒,真正无辜被害,迫不得已上梁山的,仅林冲一人。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只因娘子生的美艳,惨被高俅借用法律手段整得家破人亡。可他一再忍气吞声,依旧想在体制内生存。最后实在没有退路、忍无可忍,风雪山神庙手刃仇敌。可惜林冲所杀的只是高太尉的几个鹰犬爪牙,电视剧里众泼皮阉割高衙内,那才大快人心。然后林教头亡命天涯、雪夜上梁山,成为水泊里的中坚和金牌打手。不管晁盖还是宋江,每次出征必带林冲,只因他一杆长矛让官军闻风丧胆。

另外一个妇孺皆知的英雄武松,原本良善。他满以为证据确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惩治西门庆,为含冤屈死的兄长报仇。但官府连为他们卖过命的武都头都不依法办事,最后逼得武都头快意恩仇,在鸳鸯楼自己执法,痛快淋漓地干掉了恶棍无赖西门庆。武松杀人后并未逃走,而是认罪伏法,被刺配到孟州,和林冲一样还想在体制内生存,不想做强盗。但由于江湖义气,武松卷入一场黑吃黑的恶斗,最后被张都监同样用法律手段栽赃陷害,不是施恩的银子,性命难保。武松从飞云浦杀到鸳鸯楼,在都监府逢人就砍,十分凶残,几乎杀光了阖府人丁,连丫鬟仆人也不放过,他对那个社会的法律和公正彻底绝望。从此一身正气的打虎英雄武都头,变成江湖上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血腥杀手,两把镔铁戒刀,砍下人头无算。

林冲、武松武艺过人,在正常法制渠道无法解决问题时,都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林冲的仇报得不彻底,只因仇家过于强大)。而被害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他们得不到法律保护时,就只能任由歹人或官府欺凌宰割。比如被镇关西压榨的金翠莲父女,饱受牛二骚扰的街头小商贩,还有数目极其众多的被官府残酷剥削的农民。他们唯有寄希望于包青天,还有鲁达的拳头和杨志的刀。大概鲁提辖在官场混迹多年,深谙官府无能,直接就去暴打郑关西,以致出了人命官司,只好去五台山做和尚。而杨提辖本无意为民除害,只因巴结高太尉不成十分落魄,一时冲动砍翻了伸长脖子找死的牛二。但古往今来,包青天不常见,鲁达的拳头和杨志的刀更是难觅。

3

为了陷害林冲和武松,高太尉、张都监都花了一番功夫。特别是高太尉,如果林冲再谨慎些,他的那口宝刀几乎算是白送林教头了。最后他们终于抓住把柄,拿出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不用解释就让林冲、武松明知冤枉,也无法辩解。现在的官府拿人,根本无需栽赃陷害,随便按个罪名就可以了,因为法律的制定权、执行权、解释权统统在他们手上。他们想用什么法律条文就用什么,想治你什么罪就治什么,根本用不着考虑是否违背最基本的道义和法理,这比北宋末年“进步”多了。

林冲和武松的故事同时告诉我们,一个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社会,总有一天老实巴交的良民也会变成真正的刁民暴民,对依靠官府和法律来维持公正失去任何信心。现在的朝廷和官府虽然掌握着武器和军队,但看到网络上群情激愤的场景,十分惊恐。对于呼声太高、影响太大的案件,官府也杀几只鸡平平民愤,或是千方百计和谐了事。某黑社会头目,伤天害理恶贯满盈,但他的手下到处使银子,居然保住了一条命。这下惹恼了千百万网民,纷纷要求处决该犯。于是官府立刻改变原判,就地正法枭首示众。这简直是把法律当作儿戏,想杀就杀,想不杀就不杀;想抓就抓,想不抓就不抓。

文革时革命小将批斗刘少奇。据说刘主席当场掏出宪法,要求红卫兵依法尊重其作为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刘主席绝不会像武都头那般幼稚,他整人的时候,比谁都凶狠厉害三分,什么时候想到过宪法?再说宪法又有什么“鸟用”,还敌不过某城市的治安处罚条例。现在谁还相信中国的鸟宪法?听说中学课本里选入的水浒章节可能将被删除,照这样下去,有一天《水浒》也会重新成为禁书。真到那时,只怕老百姓都会像阮氏三雄那样强悍,把大小官吏统统当作“诈害百姓的蠢虫”,先割下他们两只耳朵喂狗再说。

4

话说宋徽宗后来“北狩”,在无比荒凉的五国城“坐井观天”,不时梦见东京汴梁。千年后他老人家游魂不散,恍恍惚惚夜入幽州大名府。但见灯火楼台,璀璨得星月无光;莺歌燕舞,远迈开元盛世。他还以为此地就是往日的烟花汴梁。现在的皇帝叫做主席,大概朝廷天天大摆筵宴;而丞相改称总理,倒也妥帖。

正当他在羞愧中感慨,此地的繁华远非当日可比,就见城市边缘阴暗的街头,坐着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有的在这里暂住,很快就要被撵回原籍。有的身份不明,见不得任何光亮,到哪里都躲躲闪闪。有的整日惶恐不安,把写的一点东西到处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的呼啸都能让他们心惊胆裂。有的天天穿着不同的马甲,在一张巨大的网上到处放点什么。有的在出生之前,就已被合法地谋杀了,走到哪里都留下鲜血淋漓的脚印。有的则是出生之后被合法地谋杀了,拎着脑袋到处喊冤叫屈。有人的房子半夜被推土机平了,他还睡在床上愉快地打鼾,四周残垣断壁随着他的鼾声摇晃。有人住不起房子,整晚坐在那里,等待天明好去挣钱买。

赵老头正看得目瞪口呆、大惑不解,就见高俅那厮坐着红旗轿车,脸上戴着两片黑乎乎的物事遮住眼睛,在几十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前呼后拥下,去球场观看中国和韩国的蹴鞠比赛。他儿子高衙内不喜气毬,开着超级宝马横冲直撞。城里的布衣们早已习以为常,纷纷灵活地躲闪;而来自乡下的大学生,转眼就被碾倒在地,爬起来就见高衙内的宝马侧面,刷着一行醒目的大字:“我爸是高俅”。又见蔡京的字倍受推崇,离休后做了中国书法协会会长。童贯正和一个来自外国的瘦高年轻人握手言欢,那人比李逵还黑三分。

他又发现曾让他头疼不已的梁山贼寇,早就全伙受招安,大都举过拳头宣誓效忠朝廷。宋江已官拜太守,连时迁也做了提辖,专门训练捕头和捕快。唯有鲁达恶习不改,还俗后仍旧好打抱不平,已经打死十几名衙内、二十几个X关西。朝廷正派军队前去镇压,同时安排社论,发动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一致谴责鲁达原本就是个假和尚,藐视法律、破坏和谐。而让他牵肠挂肚、魂缠梦绕了千年的那个人,正在全世界规模最大、最豪华、最先进的剧院,在一阵阵无休止的闪电中,在电春雷滚滚的掌声里,众星捧月登台演唱:

“今天是个好日子
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明天又是好日子
千金的光阴不能等
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
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赶上了太平咱享和谐
赶上了和谐咱享……”

2001,原稿
2010.11,重写

Friday, November 26, 2010

疼是没有文字的

我经常看到别人写回忆父亲的文章,我却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父亲的去世是我无法言诉的剧痛,我甚至不能去想。父亲病的时候,我也无法面对,看到他忍受的痛苦,简直如刀割我的喉咙。

这种时候,我却很想写诗。诗可以用不确定的语言表达情感,而具体的文字,则要再一次经历真实的生活。

Affection

wiki这样定义Affection:

Affection is a "disposition or rare state of mind or body" that is often associated with a feeling or type of love.

那一年汶川地震,我当时刚离开ATG不太久,突然就接到Tom的电话和email,他问我如何了,他说一听到地震的消息就很惦记我,问我是否有家人在那一带。

Irene去世前不久,给我写的遗言是:with affection。

刚才给妈妈打电话,她说三姨腿疼,方青带她去看医生。我就不停地想,要是我妈腿疼怎么办?谁带她去看医生?

很多人说我善解人意,美国人说我是一个非常”affectionate“的人。Tom和Irene是让我感到很“affectionate”的人。

我一直认为爱是一种巨大的能力,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大多是那种非常健康自信,很随和,有能量的人。

Thursday, November 25, 2010

帅哥不帅了

我好久不看电视,今天看了几眼,才发现奥巴马老了很多,很疲惫,风采也没了。

很理解,很同情,也很心疼。

这次中选我没凑热闹,我不想帮助民主党,尽管我厌恶共和党。我想给奥巴马一个清楚的现实,就是美国人民太不精英,也理解不了精英。奥巴马必须认清这个现实,才有可能再当选。要不,肯定完蛋。

感恩节

被Roger骂了一天 :-)

做汤,又做多了。我昨天特地去“珍宝岛”买了他爱吃的火鸡脖子。家里的冰箱出问题了,蔬菜一放进去就冻,我只好现吃现买。买了一颗白菜,用一半就够了,可另一半没处放,我索性全用了,汤就成了一大锅。科学家对不精确的大份量总是十分痛恨,认为粗糙浪费,就挨骂了。

我想吃茴香饺子,就去买了一把茴香,一磅羊肉馅。科学家发号施令,肉最多用一半。还剥夺了我的切菜权,说他来切茴香,才能切得均匀。他切好了我在拌馅,还想再多放些油,又被专心上网的科学家用余光看到了,说是油放的太多了。

我们的朋友们总是替我打报不平,说这个时代的科学家其实不值太多钱,尤其在芝大这种学校做教授,简直是拿小命下赌注。好不容易娶到了一个才女+美女+富婆,不但不捧在手里怕摔着,还经常动则哧喝。还感叹,这个才女+美女+富婆脾气真好,每次挨骂,都笑呵呵地站在那里,一声不吭。

才女+美女+富婆倒是很无所谓。科学家的话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除了赚钱,上网,清洗房间,其它的事一概不管。有时,想为科学家分担一下忧愁,又被科学家嫌烦,只好不吭气了。

当年把诗人,艺术家,帅哥都拒之门外,就是要找个“舒服”的人过省心的日子。我害怕drama,浪漫,主要是经过之后觉得太累。

妞妞有时问爸爸为什么这样,我说科学家们的思维是以实用为基础的。他们每天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创造麻烦。罗曼司,诗歌,过多的衣服珠宝其实都是麻烦,靠这些无法生活。

科学家每天要解决很多问题,付账单,买保险,修车子,对付房客,计划经济,接送老婆女儿。。。还要当教授。比如现在,我在上网,他在修冰箱。

胡主席说:不折腾!我坚决遵守。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李将军,Tom和佛吉尼亚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和汤姆开车经过宾州亚当斯县的一个小镇。远山与广垠的麦地相连,田野上是零星的红墙白窗的农舍,谷仓,棕白相间的牛群,和双轮的木滚车。太阳落山了,天空被落日染得通红,如同火烧一般。慢慢地,黑云飘过来,霞光把一朵朵云镀上金紫色,象一匹匹披金戴银的马,天变得很低,河边的树只剩下一抹轮廓。最后的阳光支离破碎,血流如注,黄昏如同旌旗摇曳,尸骨遍地的古战场,大地如荒野,美艳狰狞。

汤姆突然说:“前面就是盖斯堡的战场,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李将军的战士。每次经过这里,我都像中弹一样,血一滴滴地流,我躺在原野上,举目向天,天空就是这般残阳如血。”

我笑了:“你这个佛吉尼亚出生的人,太爱你的家乡了。”有一次我去他的Williamsburg的老家,拍了许多照片。他一张张地给我注明了街道,教堂,商店,学校的名字,每家餐馆的招牌菜和小酒馆里发生过的风流韵事。

昨天回芝加哥,给大门带回了一大箱子的Lego Boxes。Roger怕我拿不了两个箱子,特地来机场接我。我和Tom约好,在他办公室见面。我打电话,可他在开电话会议。Roger还要上班,我就不想等Tom,和Roger一起回家了。过一会儿,Tom来电话说,他feel bad没见到我,还说我和大门的奶奶一样,时时想着大门。我说:Tom你叫我妈好了。Tom很动感情,说:我真不知道该叫你什么。

我心里说:Tom,你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芝加哥的晨光里,我想的最多的是你,你明亮温暖温柔的像晨光一样,A True America Boy。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因为你,我对这个世界有依靠,有信心。

Tom在这个自私混乱的世界里是个异数。我时时不解他身上那些美好的品德从何而来。恰恰昨天,我读到一篇李将军的故事:

但是,局势越来越严峻。一八六一年二月,美军司令司各特从德州召回了李,希望他留在联邦。司各特是弗吉尼亚人,但效忠联邦。四月十二日,萨姆特要塞开战,两天后,联邦军队投降。四月十五日,林肯宣布南方叛乱,同时征召七万五千志愿军平叛,内战正式开始。国会重大军事行动委员会主席布莱尔把李请到办公室,告诉李,林肯总统请李出任联邦军队总司令。李平静地答到:“感谢总统先生对我的信任,在这一时刻,我不能接受。我的家乡,弗吉尼亚的议员们正在里士满开会,讨论是否脱离联邦。我祈祷上帝别让弗吉尼亚脱离联邦,但是无论怎样,我必须为我的家乡服务,我永远是弗吉尼亚人。”

四月十七日,李接到司各特的命令,但李再次拒绝了联邦军队总司令的任命。四月十九日,弗吉尼亚有条件地脱离联邦加入南方邦联。当天夜里,李决定南下。第二天,李永远离开了阿灵顿庄院,举家南下里士满。美国因为李的选择遍体鳞伤。美国内战中最重要的人物是李。如果李没有加入邦联,内战会在一八六二年夏结束,六十多万士兵就不会丧生。南方在内战中能坚持四年,就是因为有李。李执掌南军的三年中,一直处于劣势,但南方靠着他不但走出了绝境,而且几乎让林肯低头。南方的失败是必然的,李之所以是名将就在于他坚持了这么久。

李的内心其实非常痛苦。一个反对联邦分裂憎恶奴隶制的人,要在联邦和分裂的家乡之间作出选择,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北方决心攻打南方的态度,促使李下决心离开了联邦军队。对当时许多弗吉尼亚精英来说,因为南方的脱离,北方就以武力威胁,对于美国立国精神来说,这样作,既没有法律基础,也没有道德基础。

其实,战争的刺激也是弗吉尼亚脱离的一个主要原因。弗吉尼亚虽属南方,但位于南北交界。南方蓄奴州中,它是主张废奴最强烈的一个。弗吉尼亚的一半,西弗吉尼亚,已自行废奴加入了北方。弗吉尼亚是南方最智慧最具有理性传统的一个州。独立战争时,弗吉尼亚是创建美国和它的立国原则的最主要力量之一。弗吉尼亚有一大批开国先贤。从华盛顿到杰弗逊,都是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是南方对联邦感情最深,最不愿意脱离的一个州。当南方诸州宣布脱离时,弗吉尼亚州议会中反对的人占绝大多数。但是,议员们都同意,如果联邦军队武力侵犯南方诸州的话,弗吉尼亚也将脱离联邦。对弗吉尼亚来说,他们不赞成南方的脱离,但他们认为一个州有脱离联邦的合法权利。北方动武的话,意味着北方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他们将站到南方一边以示抗议。他们确信,林肯和联邦国会都没有这样的合法权利。不幸的是,弗吉尼亚始终无法避免这样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在北方决定进攻南方的时候,弗吉尼亚和另外三个南方州,脱离了联邦。由于弗吉尼亚的地理位置和它的政治地位,它成了首当其冲的战场,厮杀惨烈。这是一个惨痛的选择:弗吉尼亚以极不情愿地脱离联邦,来表示他们对于美国立国原则的尊重;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它一贯的坚持理性传统。

李,当他离开联邦军队回到家乡的时候,他面临的选择,不是废奴问题,他从未赞同过奴隶制;也不是联邦分裂的问题,他也从未支持过联邦分裂。李面临的是一场内战,作为军人,他要站在正义的一方。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和许多弗吉尼亚人认为,无论一个州是否应该脱离联邦,选择自己的去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同时,无论一个州是否应该脱离联邦,联邦都无权因此对该州动武。就内战而言,李认为正义不在联邦。于是,李站到了南方一边,这是李的悲剧,也是弗吉尼亚的悲剧。

内战中,南北双方称自己是爱国的。其焦点是分离。林肯的原则是,美国这个自愿联合在一起的联邦,神圣不可分割。因此,北方把维护联邦的完整,阻止南方的分离,视为爱国。在南方,最早一批宣布脱离的南方诸州是为了维护奴隶制。然而,在建立了邦联以及在北方攻击下,他们面临的被讨伐的问题与奴隶制无关。南方诸州保卫的是分离的权利,对于南方诸州,尤其象德州等新入联邦的州来说“只准加入联邦不准分离”是很荒唐的。南方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于是,分离的权利,上升到了爱国的高度,爱邦联。更何况当时的美国,人们从来就认为自己的州和家乡才是自己的“祖国”。

以李为代表的理性温和的南方人最终成了历史的悲剧。他们从未要脱离联邦。他们认为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每个州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心中,州与联邦的关系及分治原则,是宪法中最重要的部分。他们反对联邦以武力胁迫的方式,强行维持联邦统一。内战逼近时,他们加入南方,是对地方分离权利的支持及对联邦入侵的反对。他们要的是自愿分合的原则。可是,一旦他们加入了邦联,就被卷入了在血与火之中,再也无法把理性的诉求与极端南方的诉求分割开了。后来的人们也很难把他们从南方分离开,考察他们的悲剧和思维的合理性。因为,战争把他们和南方连在了一起。因为,他们的诉求在当时是超前于历史的。其实,美国的立国原则也超前于历史。很多美国人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才能逐步理解,他们的开国先贤是一群多么不可思议的人。他们站在最贴近地面最朴素的人性基础上,但他们的立国理念却远远地走在了历史的前面。

我明白了,Tom是一个真正的弗吉尼亚的儿子,他美好的品质来源于弗吉尼亚的土地和空气。

埃及帅哥和Nefertiti

Nefertiti (c. 1370 BC – c. 1330 BC) was the Great Royal Wife (chief consort) of the Egyptian Pharaoh Akhenaten. Nefertiti and her husband were known for a religious revolution, in which they started to worship one god only. This was Aten, or the sun disc.

埃及帅哥送给我一个盘子,是那个美艳的皇后:Nefertiti。他说特地叫姐姐带来的,知道我喜欢埃及。我很高兴。第一次叫出租,他来了,我看他又高又帅,人也温柔可靠,就决定让他做我的私人司机。每次叫车只要他的车。问他的故事,来这里有10年了,送pizza,开出租,和朋友合住一套房子,冬天回亚历山大。我很有出租司机缘,被好几个司机“爱过”。其实也简单,美国开出租的好多是不得志的艺术家,搞音乐的。他说:我带你去埃及吧。别说,我还真想去。

看到一个Nefertiti的故事:

近日,埃及考古学权威对英国考古学家发现的埃及美艳皇后Nefertiti的木乃伊表示质疑,称这具更像是一个男子。

这具有“非常大的可能”是Nefertiti的木乃伊,是英国约克大学的考古探险队六月份,在埃及勒克苏埋葬埃及古代皇帝的山谷坟墓中发现的。本月,著名的发现频道还在电视上公布了这项意义非凡的发现。但埃及古文明最高理事会(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的秘书长Hawass却对此发现表示怀疑,并对木乃伊的性别质疑,称其确定这具木乃伊并非女子。而约克大学考古探险队的负责人在提交给埃及古文明最高理事会的报告中,也提到他们并不能对该具木乃伊的性别做出肯定,但根据木乃伊没有男性生殖器官推断这是一具女尸。这使得这具木乃伊的身份和性别变得扑朔迷离。

研究了35年埃及古文明的Hawass在检查了木乃伊后指出,在Nefertiti生活的那个时期,在耳朵上打两个耳洞是当时的潮流,而且这在男人中流行得更为普遍,那具在据称是Nefertiti的木乃伊旁躺着的那具男性木乃伊耳朵上也打有耳洞。而埃及的皇后都习惯把耳环戴在头发上而不是耳朵上。所以据这个特征推断木乃伊是女性是错误的。此外,Nefertiti一共生过六个孩子,按理说她的盆骨应该比较宽,可是这具木乃伊的盆骨却很窄,这也值得质疑。埃及民间广泛流传Nefertiti死于35岁之后,但报告上推断木乃伊的年龄段在18到30岁之间,显然这也是值得怀疑的。

Monday, November 22, 2010

等待戈多


黄叔叔问我伦敦上演《等待戈多》的情况,我就又回头再看了一眼这个剧本。

《等待戈多》(En attendant Godot),是爱尔兰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的两幕悲喜剧,1952年用法文发表,1953年首演。《等待戈多》 是戏剧史上真正的革新,也是第一部演出成功的荒诞派戏剧。

第一幕由爱斯特拉冈(Estragon)和弗拉季米尔(Vladimir)两个流浪汉的对话组成,一边语无伦次地闲扯,一边做些无聊琐碎的动作。同时间他们一直在等待一位叫做戈多的神秘人士的到来,此人不断送来各种信息,表示马上就到,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后来他们遇到了波卓(Pozzo)与幸运儿(Lucky),波卓是幸运儿的主人,而幸运儿是波卓的奴隶,两个人上场做了一番疯癫表演就下了台,一切恢复原样。第二部是第一幕的简单重复,两个流浪汉讨论了各自的命运和不幸的经历,他们想上吊,但是还是等了下去。他们只是两个不知道为何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普通人;他们设想了种种站不住脚的假设,认为他们的存在一定有某种意义,他们希望戈多能带来解释。

因为他们对意义和方向抱有希望,他们才获得了某种形式的尊严,而这种尊严使他们能在无意义的存在中升华吗?
其实,人的生命就是一个等待戈多的过程,最终,戈多以死亡的形式来临。死亡为生命本身带来了意义。

Saturday, November 20, 2010

the sadness will last forever

说说Annie Leibovitz


她是Jew,当然是Jew。最有艺术气息的人都是Jew。。。

我并不喜欢她早年的样子,很一般普通的样子,街上一眼望过去的小女人。我却非常喜欢她现在的样子,美丽,性感,intelligent and cultured。

她不是一个强大的女人,而是很女人气的女人,我一直觉得她对她自己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自信。。。这让我格外喜欢她。

我其实不喜欢她的照片,但是我从她的照片里能看出她自己。一直在艰难的追求,寻找。她的照片都不是很自然,流畅的,而是隆重,做作的。只是她的隆重和做作是她艰辛的寻求,因而与众不同。

我最喜欢她的Philip Glass。这张照片一反她自己的风格,非常自然诗意。。。恰恰像Glass本人,自信随意。。。

Machael Jackson



Annie Leibovitz的列农和大野洋子被评为40年来最好的封面,Demi Moore被评为第二。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她的Machael Jackson。

与其说我喜欢Annie Leibovitz,不如说我热爱Machael Jackson。她的这两张照片留下了Machael最好的时光。美丽,青春,干净。。。永远的King。

去年,突然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时,我正走在芝加哥的大街上。那一天是世界的丧日。

一个夏日

某个下午,那条被时间
流过的街,有琴声走来
半掩的门,夹竹桃涂了一地
猫温柔地端坐着,沉默如女王
看果子在风里坠落
我寻找的人
已不在这里
角落的面包店里烘烤着
太阳下收割的麦子,还有和
祖先有关的记忆
不远处的湖水闪光
再远处,是深蓝色的海
又一个六月消失了
船从黄昏中慢慢驶去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悲哀的人生

今天和钟电话里聊天,他是人大毕业的,算是父亲的学生。不过,他是新闻系的。

夏天去了好几次人大,都是为父亲办丧事,要各种文件。我在这里长大,就很自然地把人大当成了“我”的家。那时候,院子里的叔叔阿姨伯伯全认识。

后来出国,也毫不流连故居。年轻和梦想是同义词,美国才将是自己的家。

结果,人大真的不再是家了。当年的叔叔阿姨们都离退了,成了白发斑斑的老人。很多伯伯们死了。校园里都是年轻的面孔,办公室里没有熟人了。。。父亲去世了,人大和我不再有任何关系。我的家园丧失了。

在芝加哥住了10几年,把它当家了。可是,我现在却飘零四方,在家的日子比在外的日子少多了。每次回家,马上就清洗房子,我是一个非常爱家的人,真正的宅女,做家事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候。

人生非常悲哀,我们为了求生,不停的离家出走,一寸寸的消割生命。

还乡和回家是诗人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生永恒的追求。

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伦敦和北京

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喜欢伦敦。突然醒悟,伦敦和北京很像,不是现在的北京,而是我少年时的北京。

当然,这像是一种感觉上的像,伦敦其实和北京风牛马不相及。

伦敦很小,走几步就能从东到西,可是内容丰富,每个角落都不一样。现在的北京很大,可以前北京的老城并不大,几步路就从东城到了西城,而且内容丰富,每个角落都不一样。

伦敦分好几个区,每个区都有自己的特点。老北京也分东城,西城,朝阳,宣武,每个区都特色鲜明。

伦敦街道很窄,很密,灰蒙蒙的,每条街上小商店,小饭馆一个挨一个。北京的胡同也是如此。家居和商店混在一起。不像美国,只有“Shopping Center”,店大的让人厌恶。

有一天早晨,在伦敦东面的一条街上上乱走,那里是伦敦很古老,破旧的一个角落。突然想起沈睿写的姚锦云里的一段,她拿了个盒子走在一条街上,去收姚的遗物。

我们乘公共汽车,107在平安里转109到广安门。到了广安门又去倒车。不记得是哪路车了。我记得自己扛着纸箱子走在广安门窄小纷乱的马路边,看到街上的风景还是一百年前的样子,觉得世界很陌生。天晴了,很冷,阳光好像是灰蓝色的。世界是风景,而我只是在风景中的一个影子,我觉得自己人就是一个影子,不存在的,看不见的。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也很窄小。广安门外大街乱糟糟的,好像完全是农村集市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好像离城市很远,一切都那么陌生。这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而我以前在北京,经常会有这种感觉。

Tuesday, November 16, 2010

好吃的




有同学要用好吃的迎接青春期和更年期的到来。我暂时处在两不着边的境界,也就不想迎接谁谁谁了。反正人家早晚会不请自到。

上周,我一个人在伦敦,无法写中文字,满腔的哀怨只好用好吃的来化解。结果,第一个晚上吃了印度饭---Lamb Vindaloo,也就是羊肉土豆和咖喱辣椒番茄一起烧。印度菜味道浓郁,辛辣,慢火炖出来的。其实,好吃的只是酱汁,肉已经柴了。第二天去了Harrods,这是伦敦最高级的商店。有一层楼都是餐馆和食品,吃到一种西班牙的凉汤,不知那什么做的,好吃极了。金黄色稠稠的汤,上面浇了一层火腿,又买了一种中东小米饭,和新疆抓饭的作料类似,杏干,果仁浇在饭上,还有几片烤羊肉。第三天吃了西班牙海鲜饭,第四天吃了法国饭,面包和蜗牛,鹅肝。欧洲的面包好吃极了,又筋道,又软。。。最好吃的是在苏荷区的一家马来餐馆里的肉骨茶和叻沙。

相传华人初下南洋,劳作辛苦,生活拮据,南洋一年到头的湿热高温,令许多人得了风湿病,天天要煮药对抗疾病,但避忌说药,而把草药汤成为“茶”,偶然一次,一位华工不小心把一块猪骨头调进了煲药的“茶罐”,却令这祛除湿气的“茶”,口味一改,肉香骨香草药香,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继而这款排骨药材汤,几经添加调配,用新鲜的猪腩排骨为主要原料,加入草药香料:胡椒、当归、川芎、肉桂、八角、丁香、甘草、枸杞子、茴香、蒜头、豆酱、盐、糖、味精、香油、老抽等,还附带着一盘切成段的油条,和一碟儿切成小圈的指天椒、一碟儿酱青。

叻沙,Laksa,是从马来语音译而来,是用椰浆煮的米粉或面线的意思。正宗的娘惹叻沙主食一定要用粗米粉,非常讲究椰浆的鲜味、鲜虾的甜味和自制辣椒油的辛辣味。新加坡叻沙,汤头主要是由咖哩粉、虾酱与椰浆组合而成,相比起来是温而不腻的,最声名远扬的是新加坡加东叻沙虾面(Katong Laksa),加东叻沙的精华在于其叻沙汤汁,里面放入了虾膏、虾粉、碾碎的干虾米、青葱、白果、干红辣椒、黄姜粉、香菜粉、柠檬草、胡椒粉、椰奶、叻沙叶等等。

我喜欢叻沙,不仅因为味道鲜美,而且这是一道非常性感漂亮的家常面食,就像一个泼辣妖娆的南洋女子。我总是想到田汉的媚娘: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你曾坐在我们家的窗上,
嚼着那鲜红的槟榔,
我曾轻弹着吉他,
伴你慢声儿歌唱,
当我们在遥远的南洋。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你曾坐在红河的岸旁,
我们祖宗流血的地方,
送我们的勇士还乡,
我不能和你同来,
我是那样的惆怅。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我为你违背了爹娘,
离开那遥远的南洋,
我预备用我的眼泪,
搽好你的创伤,
但是,但是,
你已经不认得我了,
你的可怜的梅娘。

Monday, November 15, 2010

因果

本来一直恨前一个混蛋老板,在我最艰难,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对我釜底抽薪。夏天那么苦毒的时候,父亲的病每日加重,我焦虑痛心无可复加,他偏偏逼得我没了工作。而且,也不是公司生意不好,完全是因为他的无能和无耻,拿我来做替罪羊。当时,群情激愤,我每天都接到同事的来电,连他的老板都不忍心,几乎哭着对我道歉。我恨的牙痛,真想宰了这个王八蛋。

我几近悲愤绝望,心想为何如此天理不容,这样显而易见的事。这样的时代里,我竟成了窦娥。

没了工作,我只好再找。给我工作的人倒是成群结队的,我却信心全无。

可是,上个星期我突然发了财,虽说没让我富得从此可以洗手不干,却也一夜之间可以为奥总统多交好几万的税---Oracle买了ATG,我因为重新回到了ATG,又买回了不少ATG的股票。几天之后,涨了50%,Oracle财大气粗,要用ATG和IBM抗衡,给ATG出了1 billion。

我心里的千千结总算解开了,不是因为天下掉下了金馅饼,而是,我终于没有对这个世界绝望。天道酬勤,酬诚,天助自助者,自爱者。。。它用一种我意想不到的办法,加倍地补偿了我,让我有信心继续为人。也突然明白,这些年心里一直“爱着”ATG,因为Kerwin,Tom,Andy,一直舍不得离它远去,一直在工作上磕磕绊绊。。。最终,爱和付出都是有回报的。

除了汉字,我举目无亲

上星期在伦敦,因为换了一台新计算机,我又没有admin的密码,结果无法装中文软件。一个星期不写中文,一片凄凉。才知道,一个人出门在外时,真真是“除了汉字,我举目无亲”。

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Harrods, London













Harrods founder Charles Henry Harrod first set up shop in 1824, at the age of 25, south of the River Thames in Southwark, at 228, Borough High Street. He ran this business, variously listed as a Draper, or Mercer and Haberdasher, certainly until 1831. During 1825 the business was listed as 'Harrod and Wicking, Linen Drapers, Retail', but this partnership was dissolved at the end of that year. His first grocery business appears to be as ‘Harrod & Co.Grocers’ at 163 Upper Whitecross Street, Clerkenwell, E.C.1., in 1832. In 1834 in London's East End, he established a wholesale grocery in Stepney, at 4, Cable Street, with a special interest in tea. In 1849, to escape the vice of the inner city and to capitalise on trade to the Great Exhibition of 1851 in nearby Hyde Park, Harrod took over a small shop in the district of Knightsbridge, on the site of the current store. Beginning in a single room employing two assistants and a messenger boy, Harrod's son Charles Digby Harrod built the business into a thriving retail operation selling medicines, perfumes, stationery, fruit, and vegetables. Harrods rapidly expanded, acquired the adjoining buildings, and employed one hundred people by 1880.

However, the store's booming fortunes were reversed in early December 1883, when it burnt to the ground. Remarkably, in view of this calamity, Charles Harrod fulfilled all of his commitments to his customers to make Christmas deliveries that year—and made a record profit in the process. In short order, a new building was raised on the same site, and soon Harrods extended credit for the first time to its best customers, among them Oscar Wilde, Lillie Langtry, Ellen Terry, Charlie Chaplin, Noël Coward, Gertrude Lawrence, Laurence Olivier and Vivien Leigh, Sigmund Freud, A. A. Milne, and many members of the British Royal Family.

On Wednesday, 16 November 1898, Harrods debuted England's first "moving staircase" (escalator) in their Brompton road stores; the device was actually a woven leather conveyor belt-like unit with a mahogany and "silver plate-glass" balustrade. Nervous customers were offered brandy at the top to revive them after their 'ordeal'. The department store was purchased by the Fayed brothers in 1985.

Saturday, November 6, 2010

荷兰黄金时代

阿姆斯特丹的 Trippenhuis

莱顿的运河及贵族宅邸

豪达(Gouda)的秤房(Waag),完成于1667年,由建筑师 Pieter Post(1608–1669)所设计

伦勃朗《夜巡》(1642)

荷兰黄金时代约在西元17世纪,当时的贸易、科学与艺术等方面获得了全世界的赞扬,被视为荷兰的巅峰时期。

1568年,荷兰七省结成乌特勒支同盟反抗西班牙腓力二世的统治,爆发八十年战争。在低地国家完全战败之前,英格兰与西班牙爆发战争,逼使腓力二世所率领的西班牙军队停下脚步。此时,腓力二世的军队已占领了布鲁日和根特等重要的贸易城市。安特卫普,可说是当时世界上最重要的港口,在1585年8月17日被西班牙攻陷。此时,南尼德兰(大约是现今的比利时)完全被西班牙占领。荷兰共和国(今日的荷兰)则持续对抗至1648年西伐利亚和约签订为止。

南尼德兰的战败让许多喀尔文教派商人逃往北方。许多人移居至当时只是个小港口的阿姆斯特丹。到了17世纪,快速发展的阿姆斯特丹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港口之一。这次的移居可称为“建立新安特卫普”。来自法兰德斯和布拉班特(Brabant)的大量移民是荷兰黄金时代重要的驱动力。

除了南尼德兰的大量移民,还有大量逃避宗教迫害的难民涌入,特别是西班牙与葡萄牙的塞法迪犹太人,以及法国的雨格诺派。

其他几个因素也促成了这时期贸易、工业、艺术和科学的繁荣。其中一个因素就是风力和泥炭等便宜能源的供应,可借由运河输送到各城市。锯木场的问世,可建造大规模的舰队至世界各地贸易,也可透到军事手段保卫共和国的经济利益。

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汤养宗的诗

勃拉姆斯

勃拉姆斯爱上了他的师母。大十四岁,本钱
很大。另一个词叫恋母情结。小树追慕
身边大树的风姿,嗅着风中气息,设想一架梯子
可以爬上爬下。作为舒曼的妻子,她明显
经大师雕刻音符的手雕刻过,有天空般的沉默
苦命人选择为爱做义工,像附近青年
饿着肚皮在灾区收拾瓦砾,救人,跟无望拼命说话
他不说。所有的话都不是他想说的
守到疯人院里老师的死,离开,一生不娶
再用二十年为这个叫克拉拉的女人写下一阕
四重奏,寄去的每份乐谱,都是石头
也像岩浆般喷出来的精虫。六十三岁时
方向相反的火车带他去参加一场葬礼,这收尾的
耽误,符合他将音乐复调推向无以复加的
手法,相信射错方向的子弹依然会拐回来
而后孤自对着地下的亡灵拉起一首
无人知晓的小提琴曲。他的音乐曾经连续几个夜晚
把我弄哭。

2010-9-11

宗教与理性

我是一个有神论者。我的信仰来源于最基本简单的事实:比如,世界之精美,精确,复杂。。。花为什么会开,人如何是人,万物之和谐,人类的伟大和渺小。。。很难用进化论来解释这一切,世界的终极都是饽论,人的智慧只限于某一个层面。冥冥之中,的确有什么在主宰。所以,有人要是宣称自己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是挺害怕的。“无知者无畏”,我愿意做一个“敬鬼神”的人。

但是,我却对今日美国盛行的宗教教育厌恶无比。尤其是那些基督教会,照搬着几百年前的教科书,自以为是地宣扬着矛盾百出的“神之道”,政教不分,头脑狭窄。。。我认真地和那些牧师教徒探讨过“真理”,结果发现他们说的都是那套“主日学”里的东西,他们坚信着自己根本不信的东西,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在为神做工,而且还要普渡众生。我只能认为这是“洗脑”。

其实,我一直认为人类最后的解脱在于宗教。宗教是人类智慧的精华,是一种解脱现世短暂,苦痛的艺术,是一种清晰明智的理性,也是一种平衡和回避,而绝不是终极的真理。

17,18世纪是人类和神最融洽完美的时代。因此,有了巴赫,荷尔德林,斯宾诺莎。。。我至今也只爱去天主教堂,美轮美奂的建筑,仪式和音乐,那是人对神的颂歌,也是对人生的赞美,慈悲和怜悯。

这个世界的悲剧在于每个信徒都把自己的信仰当作终极的真理---这才是恐怖主义的根源。

Wednesday, November 3, 2010

美国没救了

想不到美国人民是如此愚笨。

其实,奥巴马也根本救不了美国。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矛盾的,终极的一切都是饽论:最简单的吧:

美国欠钱太多了,现在要改变生活习惯,不要高消费。。。

可经济的复苏必须依靠消费。。。

你说,有谁能在这个饽论下找出发展经济的办法呢?就如你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可也无法证明不存在。。。

美国的富有不是因为它掌握了经济规律,而是,它以前依靠实力掠夺别的国家。现在,别的国家已被掠夺尽了,就只有依靠掠夺本国的老百姓了。

乱世之中,只有尽量保存自己。

我对人类是绝望的。

新英格兰小镇

今天
我在新英格兰的小镇里
突然想起你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座城又曾是怎样市井繁忙

也许
我们前世生活在此
缘分如风
风吹散种子
种子落地生根
深植在某一霎那的相遇里

其实我早已
放弃了你

秋天已经来临
空气里散发着
人在天涯的味道

于是
我捧着伤口
在阳光丰盛的
树林里散步

Tuesday, November 2, 2010

Emily Dickinson Mesume, Amherst, MA

This was a Poet –
It is That
Distills amazing sense
From Ordinary Meanings
Fr 446

Emily Dickinson (1830-1886) was a poet with an exceptional ability to distill “amazing sense” from “ordinary meanings.” Her poetry is now considered among the finest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 path described by Emily Dickinson as “just wide enough for two who love” linked the two Dickinson houses, crossing the lawn from the back door of the Homestead to the east piazza of The Evergreens. In the 1860s, Edward and Austin Dickinson planted a low hemlock hedge that spanned the street frontage of both houses. (In 2009 the hedge was replanted and a fence installed to help bring back the Dickinson homes and grounds to their appearance during the period the poet lived and wrote.)

Situated on two high terraces, The Evergreens was surrounded by cultivated planting beds and looked out to the west over a neighbor’s orchard. His wife, Susan, tended flower gardens that were held in high regard by townspeople. The lawn between the Homestead and The Evergreens was carefully arranged with an informal distribution of trees and shrubs meant to suggest natural growth, a mix of local and exotic specimens, and open areas where family members played lawn tennis and badminton.




Such pleasure and pride in Amherst schools was a family trait. The Dickinson family had played an influential and generous role in the founding of many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in the town of Amherst. The district primary school that it seems most likely the Dickinson children attended as youngsters was built on land that had belonged to their grandfather, Samuel Fowler Dickinson. The school Emily Dickinson boasts about in this letter, Amherst Academy, was founded in 1814 by a group of town leaders including her grandfather and Noah Webster, who sat together on the school’s first Board of Trustees. The Academy quickly became known as one of the best private academies in the state, and helped to raise the educational aspirations of the town.


The Dickinson family’s grounds on Main Street consisted of eleven acres of meadow south of the thoroughfare and three acres north of the road on which the Homestead and The Evergreens were situated. The large garden tended by Emily, Lavinia, and their mother flowed down the slope to the east of the Homestead. A large barn stood directly behind the house to shelter the family’s horses, cow, and chickens and provide rooms for the groundskeeper.



"Faith" is a fine invention
For Gentlemen who see!
But Microscopes are prudent
In an Emergency!
Fr202

Emily Dickinson lived in an age defined by the struggle to reconcile traditional Christian beliefs with newly emerging scientific concepts, the most influential being Darwinism. Dickinson's struggles with faith and doubt reflect her society's diverse perceptions of God, nature, and humank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