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我走出旅馆,想知道我究竟在哪里。一抬眼,看到一块绿色的街牌:Woodfin Street,那一瞬间,我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不得不相信神奇的命运,我寻找的天使就在这里。
这里就是伍尔夫的老家,我的旅馆就是在他出生的老房子的原址上盖的,老房子早已拆了,但是,我却记得他是描述的:
“五月里,奥利弗娶了意莱莎为妻。他们去费城蜜月旅行之后就回到渥森街他替她盖的一所房子里住。他是用自己的一双大手奠定了房基,在土里掘出深深的霉窖子,把两边的土墙一铲一铲地涂上一层光滑温暖的泥膏。他手头的钱不多,但是他盖的这座奇怪的房子慢慢地凭着他丰富的幻想而成型:等他大功告成之后他就有了这么样一座靠着斜坡而立的建筑物,前面被高高的阳台拥抱着,里面许多暖和的房间高高低低的是盖的时候随他的高兴添改出来的。他把这座房子靠近高坡上一条安静的街道铺出来,在四周围肥土里种满了花。用四四方方五颜六色的大理石把门前直通台阶的小道铺出来,最后又立起了一圈铁栅栏把房子和外面的世界隔开。”---《天使,望故乡》
我知道再走几个几步就是他妈妈开的的客栈,现在已成了伍尔夫纪念馆,我一直想来,今天就这样来到它面前了。
那座在书里被称为“南国宾馆”的房子是一座漆成黄颜色的木板房,有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尖屋顶,前面是个宽大的走廊,摆着很多摇椅,那时,房客们就篮懒散散地坐在这里聊天。二楼大窗户的那个房间,就是阿宾死去的地方,玻璃窗反射着七彩的阳光和老槐树婆娑的枝丫,碎花的窗帘严实地垂着,我想象着阿宾最后的时光。
Friday, June 19, 2009
Wednesday, June 17, 2009
《尤利西斯》和詹姆斯·乔伊斯
Dublin这个字起源于爱尔兰语的Dubh Linn,意为“黑色池塘”。都柏林的现代爱尔兰名Baile Átha Cliath,意为“芦苇障碍做成的浅滩之城”,则是指在黑色池塘旁边的定居地。
历史上最早记载都柏林的是公元140年,希腊天文学家和地图学家托勒密,当时他称都柏林为Eblana Civitas。
奥德修斯(Odysseus)是伊萨卡岛(Ithaca)的国王,古希腊著名英雄,智勇双全,为《伊利亚特》中的主角之一,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在特洛伊战争中,他让希腊人假装撤退,其实藏在巨大的木马里面。特洛伊人中了计,把木马拖进城中,作为战利品。晚上藏在木马里的希腊人与联军里应外合,毁灭了特洛伊城,结束了十年之久的战争。
后来,由于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波塞冬攻击了他从特洛伊返回希腊的船只。奥德修斯经历各种苦难,斗志斗勇战胜了塞壬海妖,独眼巨人等,最后孤身一人回到了家。虽然重新当上了国王,有美满的家,但奥德修斯年老时仍重新出海去探索,从此不知所终。
很多世纪以后,出生在都柏林的詹姆斯·乔伊斯狂热地爱上了奥德修斯。他想象着奥德修斯出海以后,漂流在爱琴海上,一路向北,跨过了爱尔兰海,来到了都柏林,投生成为一个苦闷彷徨的都柏林犹太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乔伊斯为他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写了一本书,以奥德修斯的拉丁名字尤利西斯为书名。
《尤利西斯》全书共分为三部分十八章,以利奥波德·布卢姆的活动为主线,每一小时写一章,对应着奥德修斯在海外的漂泊,时间跨度为上午八点到午夜十二点。表面上每章内容晦涩凌乱,实则内部结构与荷马的《奥德赛》有密切联系,每一章节都对应一个《奥德赛》的故事主题,角色和情节也和《奥德赛》有不同层次的对应。小说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尤利西斯》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并被誉为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首,都柏林每年的6月16日成为“布卢姆日”。乔伊斯也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博尔赫斯的《James Joyce》非常准确地写出了布卢姆的一天其实就是人类日常平庸琐碎的一天,从亘古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是布卢姆,生与死,地狱和天堂,苦闷与喜乐,人类就是这样世世代代延续着,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James Joyce
In one day of mankind are all the days
of time, from that unimaginable
first day of time, when a formidable
God prearranged the days and agonies,
To that other day when the perpetual river
of earthly time flows round to its headwaters,
the Eternal, and is extinguished in the present,
the future, the past, the passing --- what is now mine.
The story of the world is told from dawn
to darkness. From the depths of night I’ve seen
at my feet the wanderings of the Jews,
Carthage destroyed, Hell, and Heaven’s bliss.
Grant me, Lord, the courage and the joy
I need to scale the summit of this day.
历史上最早记载都柏林的是公元140年,希腊天文学家和地图学家托勒密,当时他称都柏林为Eblana Civitas。
奥德修斯(Odysseus)是伊萨卡岛(Ithaca)的国王,古希腊著名英雄,智勇双全,为《伊利亚特》中的主角之一,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在特洛伊战争中,他让希腊人假装撤退,其实藏在巨大的木马里面。特洛伊人中了计,把木马拖进城中,作为战利品。晚上藏在木马里的希腊人与联军里应外合,毁灭了特洛伊城,结束了十年之久的战争。
后来,由于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波塞冬攻击了他从特洛伊返回希腊的船只。奥德修斯经历各种苦难,斗志斗勇战胜了塞壬海妖,独眼巨人等,最后孤身一人回到了家。虽然重新当上了国王,有美满的家,但奥德修斯年老时仍重新出海去探索,从此不知所终。
很多世纪以后,出生在都柏林的詹姆斯·乔伊斯狂热地爱上了奥德修斯。他想象着奥德修斯出海以后,漂流在爱琴海上,一路向北,跨过了爱尔兰海,来到了都柏林,投生成为一个苦闷彷徨的都柏林犹太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乔伊斯为他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写了一本书,以奥德修斯的拉丁名字尤利西斯为书名。
《尤利西斯》全书共分为三部分十八章,以利奥波德·布卢姆的活动为主线,每一小时写一章,对应着奥德修斯在海外的漂泊,时间跨度为上午八点到午夜十二点。表面上每章内容晦涩凌乱,实则内部结构与荷马的《奥德赛》有密切联系,每一章节都对应一个《奥德赛》的故事主题,角色和情节也和《奥德赛》有不同层次的对应。小说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尤利西斯》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并被誉为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首,都柏林每年的6月16日成为“布卢姆日”。乔伊斯也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博尔赫斯的《James Joyce》非常准确地写出了布卢姆的一天其实就是人类日常平庸琐碎的一天,从亘古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是布卢姆,生与死,地狱和天堂,苦闷与喜乐,人类就是这样世世代代延续着,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James Joyce
In one day of mankind are all the days
of time, from that unimaginable
first day of time, when a formidable
God prearranged the days and agonies,
To that other day when the perpetual river
of earthly time flows round to its headwaters,
the Eternal, and is extinguished in the present,
the future, the past, the passing --- what is now mine.
The story of the world is told from dawn
to darkness. From the depths of night I’ve seen
at my feet the wanderings of the Jews,
Carthage destroyed, Hell, and Heaven’s bliss.
Grant me, Lord, the courage and the joy
I need to scale the summit of this day.
Matt Lamb 以及和死亡有关的胡思乱想 (4) 托马斯. 伍尔夫
后来,这个寻找天使的男孩子没有学会雕刻天使,却鬼使神差的定居在一个小山城里,靠着给死人刻墓碑为生。娶了一个兼有苏格兰和英格兰血统的当地女人为妻,生了一堆孩子。天使的头像永远的失落在遥远的梦里了。
奥利佛是个骨瘦如柴的六英尺四的杨基汉子: 两眼冷漠,喜爱莎士比亚,走在路上两手比比划划,骂起人来振振有词:逛妓院,洒酒疯,狼吞虎咽,生龙活虎,热爱家庭,手到之处欣欣向荣,繁花似锦。他一生周游四 方,寻找他的天使。 最后,他在他的铺子的门廊上,放了一座一脸傻笑的天使石像。
他们最小的儿子托马斯. 伍尔夫在一九零零年十月三日出生于美国北卡州的阿史维尔。阿史维尔座落于大烟山脉中,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度假胜地。父亲威廉姆. 伍尔夫是一个石匠,开了一间墓碑作坊,母亲朱丽亚操作着一家客栈。他上有两个姐姐,四个哥哥。《天使, 望故乡》以他的家庭和家乡为原型,有声有色地描写了美国南方小城市的生活。
“我们每个人背后有数不尽的因果”。一个深秋的午后,我开车去南方的一个城市。经过了一条河,我想起了托马斯.伍尔夫在《天使,望故乡》里是这样描写这条河的:“太阳越变越红,在一条长河的那边渐渐落下,把河岸的岩石染的鲜红;这就是有名的田纳西河峡,这幅奇幻的景色蜿蜒到这个孩子的脑海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许多年后,他在睡梦中还记得这条河,为他带来精灵古怪,神妙莫测的美 ”。
晚上,我却迷了路,看到有一处灯光闪烁,有许多旅馆, 就从高速上下来,决定在这里过一夜,明早再上路。
奥利佛是个骨瘦如柴的六英尺四的杨基汉子: 两眼冷漠,喜爱莎士比亚,走在路上两手比比划划,骂起人来振振有词:逛妓院,洒酒疯,狼吞虎咽,生龙活虎,热爱家庭,手到之处欣欣向荣,繁花似锦。他一生周游四 方,寻找他的天使。 最后,他在他的铺子的门廊上,放了一座一脸傻笑的天使石像。
他们最小的儿子托马斯. 伍尔夫在一九零零年十月三日出生于美国北卡州的阿史维尔。阿史维尔座落于大烟山脉中,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度假胜地。父亲威廉姆. 伍尔夫是一个石匠,开了一间墓碑作坊,母亲朱丽亚操作着一家客栈。他上有两个姐姐,四个哥哥。《天使, 望故乡》以他的家庭和家乡为原型,有声有色地描写了美国南方小城市的生活。
“我们每个人背后有数不尽的因果”。一个深秋的午后,我开车去南方的一个城市。经过了一条河,我想起了托马斯.伍尔夫在《天使,望故乡》里是这样描写这条河的:“太阳越变越红,在一条长河的那边渐渐落下,把河岸的岩石染的鲜红;这就是有名的田纳西河峡,这幅奇幻的景色蜿蜒到这个孩子的脑海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许多年后,他在睡梦中还记得这条河,为他带来精灵古怪,神妙莫测的美 ”。
晚上,我却迷了路,看到有一处灯光闪烁,有许多旅馆, 就从高速上下来,决定在这里过一夜,明早再上路。
Monday, June 15, 2009
Matt Lamb 以及和死亡有关的胡思乱想 (3)
我永远不会忘记小黄死时的模样:它鹅黄色小小的身子如同一朵美丽的菊花,在夕阳下发着幽幽的光,甜美的眼睛闭上了,颈子无力地垂着,它躺下,右边的翅膀伸展着,似乎要把自己覆盖住。
很多年后,在北京一家小小的书店里,我发现了一套两本,乔志高先生译的托马斯 . 伍尔夫的 《天使,望故乡》。 随手翻了几页,讲的是奥利佛.甘德的故事,他出生在宾西法尼亚的一个农场里,是一个英国男人和荷兰女人的儿子。15 岁时,在巴尔的摩的街上, 他“一眼瞥见小店里陈列的一块一块标志死亡的大理石,上面雕刻了小棉羊和长翅膀的仙童,和踮着一双冰冷瘦小的脚的石头天使,天使的嘴边含着一丝温柔,凝滞的微笑”,他马上知道这是他这辈子想要的东西了。
这一年我也15岁,死亡就是这个天使吧?我也要去寻找这个天使。
"...by the door, he put the heavy simpering figure of an angel.
...it had come from Carrara in Italy, and it held a stone lily delicately in one hand. The other hand was lifted in benediction, it was poised clumsily upon the ball of one phthisic foot, and its stupid white face wore a smile of soft stone idiocy."
From Look Homeward, Angel
The angel now stands in Oakdale Cemetery in Hendersonville, North Carolina.
Sunday, June 14, 2009
Matt Lamb 以及和死亡有关的胡思乱想 (2)
那个五岁的女孩子问:
妈妈,死和花为什么连在一起?
这是我对死亡最初的思考,接着,我让妈妈回答那个女孩子:
死和花为什么连在一起?
因为死亡就是花朵!
那其实是我对泰戈尔“生入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演绎。秋叶很美,随风飘在空中,浮在水面,可是颜色枯黄,面目憔悴。我情愿死象一朵朵蒲公英,在风里飞旋。它白绒绒的粉毛飘飘落落,在人间游荡。我愿意相信灵魂不死, 要不然,那些死去的人又能去那里呢?
有一年,我在苏北盐城,小姑姑下乡的地方。春天,有一种我不懂的传染病突然流行起来了,小姑姑和阿婆说,小人一染上这病,就很快会没了,而我是打过预防针的,不要紧。
过了几天,早晨醒来,我的阿黑已经跳到了床上,喵喵地叫着,姑姑问:你昨夜听到哭声了吗?秀秀生病了,她妈妈划船带她去县里的医院,夜里就死了,她妈妈哭了一夜。
秀秀住在我们隔壁,比我还小一些,我记得她脏脏的脸蛋儿。
又过了几天,我养的小鸭子一只接一只死去了,大人说是同样的传染病。
那个傍晚,我的最后一只叫小黄的鸭子死了。我用我最喜爱的一块花手绢把它抱起来,托着它走到了屋后的小河旁,把它轻轻地放在水上,它慢慢地飘走了。
再过了几天后,小黑也失踪了。
死亡不是花朵,而是黑暗。
我从此再也没养过猫,狗,鸡鸭。。。生命不能承受生死别离之重。
妈妈,死和花为什么连在一起?
这是我对死亡最初的思考,接着,我让妈妈回答那个女孩子:
死和花为什么连在一起?
因为死亡就是花朵!
那其实是我对泰戈尔“生入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演绎。秋叶很美,随风飘在空中,浮在水面,可是颜色枯黄,面目憔悴。我情愿死象一朵朵蒲公英,在风里飞旋。它白绒绒的粉毛飘飘落落,在人间游荡。我愿意相信灵魂不死, 要不然,那些死去的人又能去那里呢?
有一年,我在苏北盐城,小姑姑下乡的地方。春天,有一种我不懂的传染病突然流行起来了,小姑姑和阿婆说,小人一染上这病,就很快会没了,而我是打过预防针的,不要紧。
过了几天,早晨醒来,我的阿黑已经跳到了床上,喵喵地叫着,姑姑问:你昨夜听到哭声了吗?秀秀生病了,她妈妈划船带她去县里的医院,夜里就死了,她妈妈哭了一夜。
秀秀住在我们隔壁,比我还小一些,我记得她脏脏的脸蛋儿。
又过了几天,我养的小鸭子一只接一只死去了,大人说是同样的传染病。
那个傍晚,我的最后一只叫小黄的鸭子死了。我用我最喜爱的一块花手绢把它抱起来,托着它走到了屋后的小河旁,把它轻轻地放在水上,它慢慢地飘走了。
再过了几天后,小黑也失踪了。
死亡不是花朵,而是黑暗。
我从此再也没养过猫,狗,鸡鸭。。。生命不能承受生死别离之重。
Matt Lamb 以及和死亡有关的胡思乱想 (1)
我的办公室在“画廊街”上,画廊街并不是真正的街名,而是因为这一带是芝加哥私人画廊集中的地方。天气好,又不太忙的时候,我中午就在这些画廊里转来转去。一来二去,也知道了几个本地名流。
那一天,路过一家画廊,透过窗户,突然被里面的几张画吸引住了。和平常的油画不同,这些画的油彩特别厚重,不光是颜色,而是油彩本身。这些油彩就这样一层一层地堆到画布上,简直像是一座座五颜六色的小山,画不再是画,而介于画和雕塑之间, 画面特别有立体感。
更让我震惊的是,这些画里透露出一种含糊不清的介于死亡和梦之间的信息。我天生对死亡,殡仪馆这类的地方敏感。小时候,在苏州,第一次经历死亡,是邻居的一个老头死了,江南的风俗是,死人的灵床就放在屋子中央,大门畅开,过路的人都可以站在门口看,请来的哭灵的人穿着白衣服边哭边唱,堂屋的中央挂着死者的遗像。我小小的心对此充满了敬畏。
我家的弄堂口有一个卖花圈的小店,我一直在琢磨着这样的问题:什么是死?再大一点,读泰戈尔,就仿他的《吉檀迦利》写了很多关于死亡的诗,那是我的处女作。我还记得一句:
那个五岁的女孩子问:
妈妈,死和花为什么连在一起?
我记下了画家的名字:Matt Lamb,却意外地发现他曾经是芝加哥最富有的商人之一。芝加哥大部分的殡仪馆都是他的产业。
原来他出生于芝加哥南部的一个穷人家庭,很年轻的时候,就在殡仪馆里打工,慢慢地,自己做了老板,生意越来越大。55岁时,一场奇怪的病几乎使他丧生,病好后,他放弃了一切所谓的事业,自学成才作了画家。
他只画他梦里看见的东西,人,花朵,动物,云彩。。。一切都是模糊朦胧,面目全非的,一切又都是飞翔的。我总是疑惑,那些梦和他最后送到天堂的人有关吗?为什么他的画和我第一次看到死亡后的感觉如此相似呢?
Wednesday, June 10, 2009
沈从文和汪曾祺,谁更好?
玛雅喜欢沈从文和胡兰成,可我嫌沈从文不自如,胡兰成太狐媚子。汪曾祺师从沈从文,可比沈更自然,真挚,更深情,青出于兰胜于蓝。当然,这是我的看法。
再加一句,沈从文的小说远不如萧红,汪曾祺的和萧红可以比肩。
除了《小团圆》,张爱玲写小说的手法其实很老式,很笨,特别注意情节,对话,场景,比起萧红,汪曾祺都不如。张沾了语言的光。
再加一句,沈从文的小说远不如萧红,汪曾祺的和萧红可以比肩。
除了《小团圆》,张爱玲写小说的手法其实很老式,很笨,特别注意情节,对话,场景,比起萧红,汪曾祺都不如。张沾了语言的光。
Monday, June 8, 2009
读词札记 (12)冯延巳
我小时候老爸总是担心我在学校里除了打砸抢什么也学不到,就不辞辛苦地给我开私塾,他是先生,我是学生。每天之乎者也,曹刿论战,古文观止,唐宋八大家地把我当个北京鸭似的填食。其中,王国维老爷爷的《人间词话》就是一餐,每念一诗一词,都要去翻阅一下他老人家的金科玉旨,以求证道。
可七月是个天生反骨。念小学时,看大门的老头据说是个三八老革命,还会看相。他每天看几百个学生进出校门,不知咋地就和我过意不去。他对学校的老师说:别看这孩子模样周正,脾气随和,可心里很有主意,绝不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雷锋式的好少年。大概被他的话克了,尽管七月品学兼优,文理双全,考试总是第一,可从没当过三好学生,班干部,甚至有时还被告状,罪名是无理取闹,不尊重老师。
这顶大帽子偏偏和王老爷爷有关。有一天语文老师说,古往今来中国三大天才死于水,其一是屈原,其二是李白,其三王国维。七月听了有点不受用,就举手要求发言:我说楚辞唐诗,那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顶峰,屈原李白,傲然天下,蔑视君王,人格文采恢弘。而王老头被那个中国最后的5岁小皇帝封了个“南书房行走”,赏了个“着在紫禁城骑马”后,就死心塌地地效忠皇室,后来,冯玉祥把溥仪赶出宫后,他还认为是奇耻大辱,要跑到天安门金水河自杀殉情,多么可笑!老师一听就火了,说听你的还是听我的?放学让你父母来一下。
这件事更坚定了我反叛王老爷爷的意志。我认真地又读了《人间词话》,果然读出了很多毛病, 比如:
王老爷爷特别偏执,他不喜欢吴文英,就天天点名批判,网罗罪名,蛮不讲理。其实吴文英是运用“蒙太奇”的先驱,那个年代就写出了20世纪后西方现代诗人才发明的意识流,场景转换。。。
王老爷爷男尊女卑,对宋代最出名的美女词人李清照MM不屑一顾,只字不提。
王老爷爷特别喜欢冯延巳,是他的大粉丝,就移花接木,非把欧阳修最著名的“庭院深深深几许”放到冯的名下,还说他是宋朝第一词人,词名甚至在李后主之上。真让七月孰不可忍!
话说这冯延巳,字正中,五代广陵(今扬州市)人,在南唐做过宰相。他的人品,颇受非议,常常被政敌指责为奸佞险诈,政治见解和才干确属平庸,可人确实多才艺,善文章,诙谐幽默,能言善辩。他“辩说纵横,如倾悬河暴雨,听之不觉膝席而屡前,使人忘寝与食”。又工书法,诗也写得雅致,不过冯延巳最著名最有成就的,还是词。
那王老爷爷为什么那般粉他呢?他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的确,冯延巳词空间境界比较阔大,常以大境写柔情,如“将远恨,上高楼。寒江天外流”(《更漏子》),“楼上春寒山四面”(《鹊踏枝》)等。阔大无限的空间境界,表现出愁思的深重。比如这首:
雁孤飞,人独坐,看却一秋空过。瑶草短,菊花残,萧条渐向寒。
帘幕里,青苔地,谁信闲愁如醉,星移后。月圆时,风摇夜合枝。
另外一首《芳草渡》:
梧桐落,蓼花秋。烟初冷,雨才收,萧条风物正堪愁。人去后,多少恨,在心头。
燕鸿远,羌笛怨,渺渺澄江一片。山如黛,月如钩。笙歌散,魂梦断,倚高楼。
王老爷爷又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冯词的最大特点,就是感情的不确定性和朦胧性。他的悲欢离合里渗透着一种时间意识和生命忧患意识。他时常感叹人生短暂、生命有限、时光易逝。
石城花落江楼雨,云隔长洲兰芷暮。花草岸,和烟雾,谁在绿杨深处住。
旧游时事故,岁晚离人何处,杳杳兰舟西去,魂归巫峡路。
他词中的忧愁,具有一种超越时空和具体情事的特质,很难确指是什么性质的忧愁,他只是把这种闲情闲愁表现得深沉而持久,想抛掷也抛掷不了,挣扎也挣扎不脱,始终缠绕在心头。他常常喜欢用明媚灿烂的春景来写悲哀的情绪。情景的逆向配置,加倍写出了主人公的愁情。
石城山下桃花绽,宿雨初收云未散。南去棹,北归雁,水阔天遥肠欲断。
倚楼情绪懒,惆怅春心无限,忍泪蒹葭风晚,欲归愁满面。
王老爷爷:“张皋文谓:“飞卿之词,深美闳约。余谓:此四字唯冯正中足以当之”。
他是在说冯的这首《菩萨蛮》:
娇鬟堆枕钗横凤,溶溶春水杨花梦。红烛泪阑干,翠屏烟浪寒。
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
王老爷爷:正中词除《鹊踏枝》,《菩萨蛮》十数阕最暄赫外,如《醉花间》之“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余谓韦苏州之“流萤渡高阁”、孟襄阳之“疏雨滴梧桐”不能过也。
反正是冯延巳最好!
王老爷爷又说:“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与中后二主词皆在《花间》范围之外,宜《花间集》中不登其只字也”。
作为词人,冯虽受花间词影响,多写男女离别相思之情,但词风以清丽多彩和委婉情深为其特色,不似花间词那样浓艳雕琢,有去尽铅华的朴素流畅。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冯延巳的词集名《阳春录》,有的题作《阳春集》。
很多年后的一个冬天,七月从美国回到北京,去颐和园昆明湖重温儿时滑冰的乐趣,不料,却发现岸上新立的一个小石碑,走进一看,原来是王国维投水处。我心里一阵悲凉,好像看见了1927年的那个冬天,中国最后的一个传统士大夫,拖着一条花白枯燥的长辫子,绝望地消失在一汪碧水之中。
可七月是个天生反骨。念小学时,看大门的老头据说是个三八老革命,还会看相。他每天看几百个学生进出校门,不知咋地就和我过意不去。他对学校的老师说:别看这孩子模样周正,脾气随和,可心里很有主意,绝不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雷锋式的好少年。大概被他的话克了,尽管七月品学兼优,文理双全,考试总是第一,可从没当过三好学生,班干部,甚至有时还被告状,罪名是无理取闹,不尊重老师。
这顶大帽子偏偏和王老爷爷有关。有一天语文老师说,古往今来中国三大天才死于水,其一是屈原,其二是李白,其三王国维。七月听了有点不受用,就举手要求发言:我说楚辞唐诗,那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顶峰,屈原李白,傲然天下,蔑视君王,人格文采恢弘。而王老头被那个中国最后的5岁小皇帝封了个“南书房行走”,赏了个“着在紫禁城骑马”后,就死心塌地地效忠皇室,后来,冯玉祥把溥仪赶出宫后,他还认为是奇耻大辱,要跑到天安门金水河自杀殉情,多么可笑!老师一听就火了,说听你的还是听我的?放学让你父母来一下。
这件事更坚定了我反叛王老爷爷的意志。我认真地又读了《人间词话》,果然读出了很多毛病, 比如:
王老爷爷特别偏执,他不喜欢吴文英,就天天点名批判,网罗罪名,蛮不讲理。其实吴文英是运用“蒙太奇”的先驱,那个年代就写出了20世纪后西方现代诗人才发明的意识流,场景转换。。。
王老爷爷男尊女卑,对宋代最出名的美女词人李清照MM不屑一顾,只字不提。
王老爷爷特别喜欢冯延巳,是他的大粉丝,就移花接木,非把欧阳修最著名的“庭院深深深几许”放到冯的名下,还说他是宋朝第一词人,词名甚至在李后主之上。真让七月孰不可忍!
话说这冯延巳,字正中,五代广陵(今扬州市)人,在南唐做过宰相。他的人品,颇受非议,常常被政敌指责为奸佞险诈,政治见解和才干确属平庸,可人确实多才艺,善文章,诙谐幽默,能言善辩。他“辩说纵横,如倾悬河暴雨,听之不觉膝席而屡前,使人忘寝与食”。又工书法,诗也写得雅致,不过冯延巳最著名最有成就的,还是词。
那王老爷爷为什么那般粉他呢?他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的确,冯延巳词空间境界比较阔大,常以大境写柔情,如“将远恨,上高楼。寒江天外流”(《更漏子》),“楼上春寒山四面”(《鹊踏枝》)等。阔大无限的空间境界,表现出愁思的深重。比如这首:
雁孤飞,人独坐,看却一秋空过。瑶草短,菊花残,萧条渐向寒。
帘幕里,青苔地,谁信闲愁如醉,星移后。月圆时,风摇夜合枝。
另外一首《芳草渡》:
梧桐落,蓼花秋。烟初冷,雨才收,萧条风物正堪愁。人去后,多少恨,在心头。
燕鸿远,羌笛怨,渺渺澄江一片。山如黛,月如钩。笙歌散,魂梦断,倚高楼。
王老爷爷又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冯词的最大特点,就是感情的不确定性和朦胧性。他的悲欢离合里渗透着一种时间意识和生命忧患意识。他时常感叹人生短暂、生命有限、时光易逝。
石城花落江楼雨,云隔长洲兰芷暮。花草岸,和烟雾,谁在绿杨深处住。
旧游时事故,岁晚离人何处,杳杳兰舟西去,魂归巫峡路。
他词中的忧愁,具有一种超越时空和具体情事的特质,很难确指是什么性质的忧愁,他只是把这种闲情闲愁表现得深沉而持久,想抛掷也抛掷不了,挣扎也挣扎不脱,始终缠绕在心头。他常常喜欢用明媚灿烂的春景来写悲哀的情绪。情景的逆向配置,加倍写出了主人公的愁情。
石城山下桃花绽,宿雨初收云未散。南去棹,北归雁,水阔天遥肠欲断。
倚楼情绪懒,惆怅春心无限,忍泪蒹葭风晚,欲归愁满面。
王老爷爷:“张皋文谓:“飞卿之词,深美闳约。余谓:此四字唯冯正中足以当之”。
他是在说冯的这首《菩萨蛮》:
娇鬟堆枕钗横凤,溶溶春水杨花梦。红烛泪阑干,翠屏烟浪寒。
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
王老爷爷:正中词除《鹊踏枝》,《菩萨蛮》十数阕最暄赫外,如《醉花间》之“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余谓韦苏州之“流萤渡高阁”、孟襄阳之“疏雨滴梧桐”不能过也。
反正是冯延巳最好!
王老爷爷又说:“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与中后二主词皆在《花间》范围之外,宜《花间集》中不登其只字也”。
作为词人,冯虽受花间词影响,多写男女离别相思之情,但词风以清丽多彩和委婉情深为其特色,不似花间词那样浓艳雕琢,有去尽铅华的朴素流畅。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冯延巳的词集名《阳春录》,有的题作《阳春集》。
很多年后的一个冬天,七月从美国回到北京,去颐和园昆明湖重温儿时滑冰的乐趣,不料,却发现岸上新立的一个小石碑,走进一看,原来是王国维投水处。我心里一阵悲凉,好像看见了1927年的那个冬天,中国最后的一个传统士大夫,拖着一条花白枯燥的长辫子,绝望地消失在一汪碧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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