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0, 2007

我曾是一个物理系的学生

今天,这条线让我没完没了地想起了我曾是一个物理系的学生,读过许多物理书,热爱过爱恩斯坦和量子力学,因为搞不懂麦克斯韦方程组,绝望的要自杀:)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php3?tkey=1176222127

我喜欢麦克斯韦。他有一张理想的科学家的面孔,智慧的眼睛,络腮胡子下的敏感的嘴唇,庄严的表情里有一种宿命的色彩。他是英年早逝,48岁就死于癌症。可他却是物理学的一座丰碑。 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而最让我着迷的是他的诗人气质,他热爱诗歌,还出版过诗集,自弹自唱过他自己的诗:

Gin a body meet a body
Flyin' through the air.
Gin a body hit a body,
Will it fly? And where?

在他无数的科学发现里,我最喜欢的是麦克斯韦妖的假想。1871年他为了说明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可能性而设想:麦克斯韦妖是在物理学中,假想的能探测并控制单个分子运动的“类人妖”。他意识到自然界存在着与熵增加相拮抗的能量控制机制,但他无法清晰地说明这种机制,只能称之为一种“妖”。 这就是第二类永动机的一个理论。其实,因为忽略了对分子运行状态进行判断所需能量以及其他消耗的能量,因此这个模型是不可能成立的。

1 comment:

Moments of Being said...

wow, surprising! you were a physics 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