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克纳的南方
福克纳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近百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时间的跨度是从1800年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600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各个长篇,短篇小说中穿插交替出现。约克纳帕塔法有6000个白人,9000个黑人。他为这个县画了一幅地图,这里是他创建的王国。
他说:“我发现这块邮票大的故土值得一写,一辈子活得多长也写不完。”如同乔伊斯使他的故乡都别林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圣地,福克纳的故乡也成了美国南方的代名词,这里的风土人情,流言碎语也成就了美国的历史和史诗。
约克纳帕塔法(Yoknapatawpha County)就是福克纳的故乡密西西比州的拉斐特郡(Lafayette)。威廉·福克纳生于1897年9月25日,当他四岁的时候,全家搬到了牛津镇(Oxford),牛津镇是他的小说中杰弗逊镇的原型。这是一座典型的南方小镇,市中心是个小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位本地英雄的雕像,四周是一圈店铺。当时人们希望州立大学能建于此,就用英国最古老的大学作为镇名。
福克纳的南方充满了神话和梦魇。南方有光荣显赫的过去和延绵不绝的家族,祖先的剑,传说,玫瑰,还有华美的,有着茂盛的栗子树和高台阶的庄园,生长白棉花的土地。他的曾祖父威廉·克拉克·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州北部是个很有名的历史人物,在当年南部邦联军内任上校,还是农场主,作家,律师,政治家。他修的铁路是当地唯一的铁路,还写过几本小说和其他一些作品,附近的一个镇就是以他命名的。福克纳9岁时说:“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果然,《薩托里斯》就是他曾祖爷爷和他的后代故事。
可是南方也在衰败没落,如同一种不醒人事的昏睡。四季,昼夜,时间都如一个气息恹恹垂死的病人,日渐微弱,模糊不清。福克纳的父亲是一个羞怯苦恼的人,总是没完没了的疑虑,恐惧,担忧,无尽的失落感和黑暗感步步逼近,对种种生活问题一筹莫展。他的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于是,就有了《喧哗与骚动》: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只知道缅怀过去,发表空论,成天借酒浇愁,致使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一败涂地,最后酒精中毒而死。康普生太太念念不忘自己的南方闺秀身份,她精神抑郁,无病呻吟,自私乖僻。家族渐趋没落,只余下一幢破败的家宅以及一户黑人佣人,连长子上大学,女儿办婚宴也要卖了最后的田地才能应付。
南方还是面目狰狞的,好像一滩瘴气弥漫的沼泽,漂浮着残忍暴戾之气,匍匐在这块大地上的人宿命无能却又狠毒自私。而这一切是他世界中独有的东西,他很乐意将这一切描述得极其真实。《我弥留之际》里的母亲艾迪在弥留之际,要求丈夫和孩子们把她的遗体送回小镇安葬,为的是最后一次羞辱蔑视丈夫。结果扶柩回乡的一路上,天灾人祸,磨难重重,40英里的道路居然颠簸了6天。大儿子被车压断了腿,私生子在一次火灾中被严重烧伤,另一个智力不全的儿子因纵火烧棺而被送进疯人院,女儿为了搞到堕胎药而被药房伙计诱奸,拉车的牲畜也被洪水冲走。已经发臭的尸体终于到达目的地后,这个家庭顿时鸟飞鸡散,只有丈夫安斯如愿以偿地借钱买了一副假牙,带着新欢兴高采烈踏上回家之路。《圣堂》里的波普艾尔出身低微,身材瘦小且性无能,代偿心理使他变得极为凶残,后成为匪徒首领。因无爱而变态的老小姐艾米莉,在粉红色的新房里杀了变心的情人,将他完全占有,再与他朝夕相处,与世隔绝。
密西西比河从明尼苏达的依塔思卡(Itasca) 湖发源,全长大约2500英里。下游的密西西比河宽阔平坦,水流浑浊。沿河的孟菲斯城有灯光昏暗的酒吧,莺莺燕燕的妓院。福克纳经常在傍晚的时候,从奥克斯福开车到孟菲斯,在酒吧里纵情喝酒到天亮。他说作家的家最好安在妓院里,白天寂静无声可以写作,晚上欢声笑语可以生活。那时以加尔文主义为核心的基督教新教势力,主宰着整个南方。福克纳却具有着沉没于自己世界的强大愿望,他说基督教文化是像他这样“一个南方农村小孩的背景……我在其中长大,我不知不觉地将它消化吸收。它存在于我身上,这与我究竟对它相信多少毫无关系”。福克纳心目中的上帝是宽容而仁慈的,他对加尔文主义清教的上帝充满了愤懑之情,所以才有了他作品中那么多发生在基督教重大日子里的罪恶与不幸。
《喧哗与骚动》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有名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故事发生于1928年4月6日至8日,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小说中班吉部分的时间背景是4月7日圣礼拜六,这一天正好是班吉的33岁生日,而耶稣正是33岁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据《圣经·新约》中的《路加福音》载,耶稣复活的那天,彼得去到耶稣的坟墓那里,“只见细麻布在那里”,耶稣的遗体已经不见了。在《喧哗与骚动》里,1928年复活节这一天,康普生家的人发现,小昆丁的卧室里,除了她匆忙逃走时留下的一些杂乱衣物外,也是空无一物。
在《寓言》中,主人公像耶稣一样有着12个追随者,而出卖他的也正好得到30枚银币。同耶稣一样,他也是在星期三被捕,和两个盗贼在星期五一起被处死,死时也正好33岁。福克纳在谈到《寓言》时曾经说过:“如果耶稣在1914年~1915年再度降临的话,他就会再一次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的作品在深刻性与精神气质上,有与《圣经·旧约》,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悲剧相通之处。
比尔。克林顿是福克纳的大粉丝。他说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经常搭乘卡车从阿肯色州去密西西比州的牛津镇,参观威廉·福克纳的故居。为的是让自己相信,美国的南方除了种族歧视,三K党,私刑处死和焚烧教堂以外,还有别的东西。
而这些别的东西正是来自福克纳对种族歧视的痛恨。《八月之光》取材于他11岁时发生在南方的一桩种族惨案。1908年9月8日,一个名叫勒尔斯·伯顿的黑人因杀死一名白人妇女,而被一群清教徒冲进监狱杀害,并在被割掉耳朵,挖出睾丸后用绳子栓着尸体的脖子游行,然后被一丝不挂地吊在了法院门口的大树上示众。小说中的乔是福克纳笔下命运最为悲惨的人物。他是一个墨西哥流浪艺人和白人小姐的私生子,他的外祖父汉斯怀疑他父亲有黑人的血统而枪杀了他,母亲因难产而生命垂危时,汉斯执行“上帝的旨意”,不准找医生相救,乔一出生就成为孤儿。33岁时,乔流浪到杰斐逊镇当短工,结识了白人女性乔安娜,二人由相爱而同居。但是,当乔告诉乔安娜自己有黑人血统时,乔安娜提出结束关系。愤怒中乔杀了乔安娜,数天后,乔投案自首,主动接受白人对他的私刑处决。《喧哗与骚动》里的黑人迪尔西的原型是福克纳自己家里的黑女佣卡罗琳·巴尔大妈。1940年大妈以百岁高龄病逝,福克纳在她墓前发表演说,并在她墓碑上刻了“为她的白种孩子们所热爱”这样的铭言。
“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1949年,福克纳获诺贝尔文学奖。
过了些年后,一个和福克纳一样身材粗短的外国男人坐着灰狗长途客车来到这里,他在镇上转了一圈,去了福克纳的那座隐藏在高大浓密的树林里三层的白色楼房的故居,然后就去了福克纳的墓地,有人看见他在福克纳的墓碑前坐了很长时间。这人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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