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1, 2009

芝加哥河(1)


我这几年总是在换办公室,刚刚在这里安顿下来,老板就要我搬到那里去。可是换来换去,我的办公室总是在芝加哥河畔。

去年的办公室是在著名的Merchandise Mart里面。1930年这里刚开张的时候,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办公楼,和“城中之城”,楼里餐馆,咖啡店,书店,洗衣店,鞋店,花店应有尽有。后来,肯尼迪总统的父亲买下了这座楼,一直到大约10年前,才又转卖给一个大地产公司。

楼是沿芝加哥河而建的,河畔一排石柱,每个石柱上是一个铜雕的头像,这是芝加哥名人坊,芝加哥人俗称这里为“大头”,每个头都为芝加哥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说白了,他们都是芝加哥历史上的商人巨富。被河隔开,每条纵向的街都由铁桥相连,桥是可以移动的,如果河里有很高的船通过,铁桥就会从中间断开,两边向空中翘起,等船过了,再复原。靠着楼的那座桥上又修了一层铁轨,火车直接开进楼里的车站。

我每天都要坐这班火车上班。火车在市中心的高楼里迂回穿梭,可以看到两边楼里的人群。总是有人坐在一家咖啡里吃早饭,牙科医生为人拔牙,学生上课记着笔记,建筑师站着画板前画图。。。灰色的鸽子和黑色的鸟儿栖集在屋檐下,树影映在玻璃窗上,桥下的河水在阳光里鳞光闪闪,夏天是浓绿稠腻的,而冬天,则是青白寒冷的,有时还漂浮着冰块。

不远,就是150年前的港口。当时这里是芝加哥最繁忙的交通枢纽,运木材,粮食的船队川流不息,人们也在这里上船去欧洲旅行。现在,却是一片沉寂荒芜,只剩下几个拴船的木桩和无言的码头。

Friday, August 28, 2009

American Gothic



Eldon是爱荷华州的小城,只有几百个居民。1930年的一天,出生于邻近另一个小镇上的画家Grant Wood路过这里,看到镇上一座乡村哥特式白房子,简单朴素,坡形的屋顶,一个哥特式的椭圆形窗户,几根细细的柱子支撑了房檐,形成了游廊。Wood想里面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呢?于是就有了这幅20世纪最著名的画《American Gothic》,它和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孟克的《呐喊》一样,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那个男人的原形是Wood的牙科医生,女人是Wood的姐姐。这是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最典型的中产阶级吧,勤劳,严谨,庄重又呆板可笑。Sherwood Anderson的《小城畸人》,Sinclair Lewis的《大街》讲的都是他们的故事。

当年,这幅画在芝加哥美术馆展览后,得了三等奖。80年后的这个夏天,他们成了一个5层楼高的雕塑,站在芝加哥最繁华的辉煌一里路上。与时俱进了,他们脚下是个大旅行箱,上面贴着世界各地许多机场的标记,其中的一个是一面五星红旗。他们面对Donald Trump的高耸入云的玻璃大厦,背靠芝加哥论坛报的美轮美奂的哥特式尖塔。

我漫游过爱荷华。沿着密西西比河,那里有很多Eldon式的小镇,安静,整洁,房子陈旧,像是在另一个世纪。那里的妇女健壮硕大,有无垠的麦田,风吹过,牛羊满坡。

第一天来到美国,我孤零零地降落在辛辛那提机场。从此,一直在中部念书,成家,工作。我热爱垦荒的男人女人,他们就是这幅画。在中西部旅行,经常会经过一些曾经繁华,却已凋谢了的小镇,有一大很大的商店,好几层楼,可是全部空了,尘土,蜘蛛,只有天光从窗户里透进来,看得见屋顶上缀挂着的老式吊灯和风扇。。。downtown 上那些小小的店铺,橱窗里过时的摆设,路边的房子,教堂,街上偶尔经过的人。一个老女人目无表情地坐在家门口,空气里是她有过的青春和美丽, 她生命中的男人。。。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在美国中西部重生的女人。我的英语有俄亥俄的口音,我刻苦工作,勤劳持家。每个周末趴在地上擦地板,从三楼擦到一楼,开春时,把所有的窗户拆下来,洗干净,再一个个装回去,我的院子里种满鲜花,灶台上一尘不染,浴室里雪白厚实的毛巾散发着薄荷的香气。

美国的东部是有文化历史的,弥漫着海洋的气息,西部是热烈的,浪漫的,如一只滚动的轮子,而我只是一个中部的美国移民,兢兢业业,又朝气蓬勃。

Sunday, August 23, 2009

秋天,给

不敢再挥霍盛夏了
我安详地守护着
你一寸寸最后的岁月
双臂环绕,目光似水
我们的日子与落叶
堆积成笑容
灿烂又伤感
此刻,天空里鸟儿的剪影
如一颗颗黑色的葡萄
风却固执地吹来
遥远的尘土,气息,还有南方
日影西斜的
青石板路口

而那个柔软的声音
正穿过枝枒鲜艳的树
漂着霜的河流

我冰凉的骨头,手掌
漫天飞雪般
落下

在这个凋谢的季节里
我突然怒放

今夜
你是唯一的秋天
我是唯一的花

Friday, August 21, 2009

墙外有两株树,一株不是枣树,还有一株也不是枣树

我在网上读到一首诗,不知谁写的,我却很喜欢,尤其是最后一段:

鲁迅打一个哈欠,再点燃一支纸烟。
奇怪而高的夜空,愈加的深邃了。
一株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一株长在后园的墙外。还有一株
也是长在后园的墙外。它们落尽了叶子
单剩下光秃秃的枝丫。这两株枣树
鲁迅把它们写进《秋夜》。后来
收入《鲁迅全集》第二卷
成了文人怀旧的遗址。

其实,这里的确成为鲁迅故居博物馆,成为人们怀旧的遗址。

小学时,我们还专门去参观过。这是北京很常见的小四合院,说是鲁迅1924年春自己设计改建的,同年5月搬来居住,一直住到1926年8月,他离开北京,去了南方。《华盖集》、《华盖集续编》、《野草》三本文集和《彷徨》、《朝花夕拾》、《坟》中的一部分文章,都是在这里写的。

而我却只关心那两株枣树。跑到后院去看,只见到一株,时值秋天,树上却没有枣子,几片稀疏发黄的叶子在风里哆哆嗦嗦的,下午的阳光穿过枝干,青灰色的地上和白灰墙上,全是碎影。我很失望。鲁迅说: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可是现在只有一株树,还有一株呢?我抬头望天,奇怪而高的北方的天空,正飞过一群鸽子,嘹亮的鸽哨断断续续。。。原来,《秋夜》中所讲的两株枣树都早已死了,后人按照原来的形状补植了这株枣树,本想再找一株,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我的墙外也有两株树,一株不是枣树,还有一株也不是枣树。或者这样说:一株是栎树,还有一株也是栎树。

在报纸读到鲁迅的故居要拆除了,一惊,连这一株枣树都要没了?仔细读了,才明白不是有枣树的故居,而是另一处故居。鲁迅在北京大概住过四个地方,枣树故居是最后住的地方。后来他去了上海,却把母亲和朱安留在了那里,她们一直在那里住到死。她们死后许广平把它捐给国家,成了鲁迅博物馆。

要拆除的是八道湾故居。鲁迅在那里写了《阿Q正传》,他和周作人失和后就搬出去了。这里其实是周作人的《苦雨斋》,而周作人死在这里,死得十分悲惨。文洁若写过八道湾主人的最后岁月:

“8月22日,一群红卫兵冲进八道湾周家,砸了周母的牌位。到了24日早晨,红卫兵索性把房子统统查封,并将周作人拉到院中的大榆树下,用皮带、棍子抽打。周家的后罩房正对着“老虎尾巴”——即正房后身加盖的一大间屋子,当天晚上一批红卫兵就占领了这间屋子,以便监视周氏一家老少。于是,周作人只好蜷缩在后罩房的屋檐下,就这样过了三天三夜。幸而他们还有个老保姆,给他们做了点简单的吃食,悄悄地送来。

及至下起雨来,周作人的大儿媳张菼芳便硬着头皮去找红卫兵。她央求说:“我们也不能老呆在露天底下呀,好歹给我们个安身的地方吧。”这样,周作人才被允许睡在自家的澡堂里。不久,周作人的长子周丰一作为“摘帽右派”,被揪回北图关进“牛棚”。半个月后,张菼芳目睹老人的凄苦,于心实在不忍,就向红卫兵求了情,算是在漏雨的小厨房的北角为老公公东拼西凑搭了个铺板床,让他卧在上面。”(文洁若《回望周作人——知堂先生》)。

八道湾的主人们早已烟飞云散了,枣树也早就死了,故居也要拆了,文字却流传下来,成为历史和传奇。

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Thursday, August 20, 2009

埃里蒂斯的夏天

在网上找到了埃里蒂斯的诗集,书来了。

这个夏天离那个埃里蒂斯的夏天有多少年了?

我在他的房间里。那时,他还是一个美少年,明亮的眼睛,乌黑卷曲的头发。刚刚从部队复员,带着一个胸脯很大的女孩进进出出。

我太小,还是个孩子。他大概根本无视我的存在,所以我好像天天晚上都在他的房间里看书,他做自己的事,我们连话都很少讲。

我从他的书架上找到一本《外国文学》, 有一篇文章介绍Odysseus Elytis:

奥迪塞乌斯· 埃里蒂斯(Odysseus Elytis, 1911~)希腊诗人。生于克里特岛的伊拉克利翁镇,1914年迁居雅典。1930年在雅典大学研习法律,后到巴黎攻读文学。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以中尉军官的身份开赴阿尔巴尼亚,战后游历欧洲各国。1948年担任《雅典日报》书评专栏作家;曾代表希腊出席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二届现代画家世界大会。1967年移居巴黎。1979年,因“他的诗以希腊为背景,用感觉的力量和理智的敏锐描写现代人为自由和创新而奋斗”,埃里蒂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还有那首《疯狂的石榴树》:

疯狂的石榴树

在这些刷白的庭园中,当南风
悄悄拂过有拱顶的走廊,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
在阳光中跳跃,在风的嬉戏和絮语中
撒落她果实累累的欢笑?告诉我,
当大清早在高空带着胜利的战果展示她的五光十色,
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带着新生的枝叶在蹦跳?

当赤身裸体的姑娘们在草地上醒来,
用雪白的手采摘青青的三叶草,
在梦的边缘上游荡,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
出其不意地把亮光找到她们新编的篮子上,
使她们的名字在鸟儿的歌声中回响,告诉我,
是那疯了的石榴树与多云的天空在较量?

当白昼用七色彩羽令人妒羡地打扮起来,
用上千支炫目的三棱镜围住不朽的太阳,
告诉我,是那疯了的石榴树
抓住了一匹受百鞭之笞而狂奔的马的尾鬃,
它不悲哀,不诉苦;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
高声叫嚷着正在绽露的新生的希望?

告诉我,是那疯狂的石榴树老远地欢迎我们,
抛掷着煤火一样的多叶的手帕,
当大海就要为涨了上千次,退向冷僻海岸的潮水
投放成千只船舶,告诉我
是那疯狂的石榴树
使高悬于透明空中的帆吱吱地响?

高高悬挂的绿色葡萄串,洋洋得意地发着光,
狂欢着,充满下坠的危险,告诉我,
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在世界的中央用光亮粉碎了
魔鬼的险恶的气候,它用白昼的桔黄色的衣领到处伸展,
那衣领绣满了黎明的歌声,告诉我,
是那疯狂的石榴树迅速地把白昼的绸衫揭开了?

在四月初春的裙子和八月中旬的蝉声中,
告诉我,那个欢跳的她,狂怒的她,诱人的她,
那驱逐一切恶意的黑色的、邪恶的阴影的人儿,
把晕头转向的鸟倾泻于太阳胸脯上的人儿,
告诉我,在万物怀里,在我们最深沉的梦乡里,
展开翅膀的她,就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吗?

我大声朗诵起来,他听得很专注。

那个夏天,我开始热爱诗歌。

再后来,那个大胸脯的女孩不见了,他娶回了一个北大物理系戴眼镜的女孩。他们去了美国,离了婚,他又结了婚,和一个有钱的平胸的女人。我在纽约见到他时,他已经没有头发了,戴着金丝眼镜,肚子也起来了。

我们去中央公园,我突然地说:

告诉我,在万物怀里,在我们最深沉的梦乡里,
展开翅膀的她,就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吗?

他搂住我,手指穿过我的头发。

从那以后,我们至少有10年没再见面,连电话也不打了。

告诉我,在万物怀里,在我们最深沉的梦乡里,
展开翅膀的她,就是那疯狂的石榴树吗?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我想和你说话

今天很忙,有几个很麻烦的bug, 又来了两张tickets,我一刻不闲地干到5点,实在干不动了,送了信,说今夜没有new build,明天再说。

到了楼门口,才发现下雨了,我没带伞。好在不算大,就豁出去了在雨里往车站走。

中间停了好几次,在WholeFood 买了一盒巧克力,一盒无花果,又去tradeJoe喝了口咖啡,到了车站,我也全身湿得很,偏偏又没带发卡,头发一沾雨水,蓬松成一团。

还好,2路来得很快,我还是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子。这时大雨泼沱,外面已经漆黑一片了。车里灯光闪闪,我开始读书。昨天ODYSSEUS ELYTIS的诗集到了,我放在书包里。

一个50多岁的漂亮的女人上车,坐在我边上。我有时在车上见到她。

我在读书。她突然问:“你读诗?”。

“是”,我也不知如何回答。

“为什么要读诗?你写诗吗?”。

“不知道,也许是遗传。我们家很多写诗的人,我也写。”我老实地回答,第一次有陌生人这样问我。

“你结婚了吗?”,她又问。

“我结婚了,先生在芝大工作。我知道你就住在附近,我有时见到你。”我还是很耐心,很诚实。

“你为你先生读诗吗?你会做饭吗?”,她接着问。

“我一个人,很寂寞,想和你说说话。”,她突然伤感起来。

我把书合起来,不好意思再看了,开始和她讲话。

“我在网上加入了一个寻友俱乐部,可是没交月费,我害怕他们骗我的钱,再给我找一个坏男人。”。

“我订过婚,却没结成婚。我太不爱说话了,想找一个有男人气的男人。”。

“我知道打扰了你,可就是想和你说话。”。

到站了,她下车了。

我舒了一口气,有丈夫,有家的女人真好。

Kerwin, Kerwin


我和Kerwin,Ve (我的生日)

尽管光线太强了,我们都很模糊,我却非常珍爱这张照片,就像我一直非常珍爱Kerwin。

Tuesday, August 18, 2009

余辉

那是一个六月的黄昏,阳光散发着夏日海洋的气息,海鸟从远方飞来。我第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对将要发生的事毫无预料。

我站在城心绿地(Boston Common)前,这是一个美丽的花园,芳草茵茵,树木成行,有白玉石的雕塑和喷泉。对面灯塔山上州政厅金色的巨顶反射着夕阳的余辉,给草坪渡上了一层温暖柔和的光影,几只松鼠蹦跳着。晚风从海那边吹来,唤回来了已遗失的岁月。这里最早是一片牧场,草地上牛羊成群。后来,又在此建起了监狱和绞架,那些现在花枝婆娑的树上曾吊死过许多被清教徒不容的‘贵格’教徒和印第安人。

霍桑在《红字》里是这般描写的: “那座木造监狱就已经因风吹日晒雨淋和岁月的流逝而为它那狰狞和阴森的门面增加了几分晦暗凄楚的景象,使它那橡木大门上沉重的铁活的斑斑锈痕显得比新大陆的任何陈迹都益发古老。象一切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的事物一样,这座监狱似乎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从这座丑陋的大房子门前,一直到轧着车辙的街道,有一片草地,上面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牛蒡、茨藜、毒莠等等这类不堪入目的杂草,这些杂草显然在这块土地上找到了共通的东西,因为正是在这块土地上早早便诞生了文明社会的那栋黑花——监狱。然而,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限处,有一丛野玫瑰挺然而立,在这六月的时分,盛开着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这会使人想象,它们是在向步入牢门的囚犯或跨出阴暗的刑徒奉献着自己的芬芳和妩媚,借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深的心扉中,对他们仍存着一丝怜悯和仁慈 ”。而海丝特就是在这里踏着玫瑰走上了刑台,怀抱着出生不久的婴儿,向波士顿的男女老少展示她胸前的红字。

这个城市有一条著名的自由之路,沿着它,可以从三百多年前的波士顿走到今天。公园街(Park Street)教堂尖尖的塔楼,从浓密的树枝上不停地飞出来一群群黑色的鸟,划破了蓝天。悠长的钟声在天空里叮叮咚咚地响着,这座教堂被称为基督教建筑的经典之作,美丽的红砖墙上是一个个椭圆形白色的窗户,格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反对黑奴制度。门前的小广场上堆满了鲜花,沿街有几个买报纸杂志的小摊。

与教堂相邻的是个古旧的墓地。青翠的草地上盛开着簇簇白花,一个黑衣紫帽的女人垂头站在那里,一行行矮小,朴素,被时间斑驳黯淡了的墓碑下埋葬了一个个消失的魂灵和殖民地时期的历史,这里有独立宣言签署人韩柯克(John Hancock),亚当斯(Samuel Adams)的遗骨。1773年,英国政府给予东印度公司到北美殖民地销售积压茶叶的专利权。11月,东印度公司装载342箱茶叶的船只开进波士顿港,反英市民在韩柯克和亚当斯的茶叶党的领导下,化装成印第安人闯入船舶,将三只条船上的茶叶全部倒入大海。英政府颁布系列法令,封锁波士顿港口,取消马萨诸塞州的自治,在殖民地自由驻军。从此,持续八年的美国独立战争开始了。

经过了皇家教堂,拉丁学校,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塑像就在原来的老市政厅的庭院里,边上就是他的出生地和受洗礼的教堂。这位几乎没有上过学的蜡烛制造商的穷儿子早先就在这里叫卖民歌唱本,17岁时偷偷地登船到达了费城,买了个面包卷当早饭,在费城的街巷上走着,举目无亲,无家可归。后来却精通了六国语言,出使欧洲,起草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制服了闪电,发明了避雷针。街口,一个打扮成富兰克林的老人正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出神慈爱地望着来往的行人,好像在享受人间晚晴,夕阳无限的快乐。

再过去是老街角书店,当年,霍桑,埃默生,梭罗和朗费罗的书都是在这里出版发行的。新英格兰的作家诗人们就在这里欢迎闻名遐迩狄更斯,门前的红砖地上曾经回荡着载着穿燕尾服,拄拐杖,带礼帽的英国大作家的马车轮子的踢踏声。老州议会厅阳台上是1776年,7月18日首次宣读“独立宣言”的地方,街口广场上用碎石圈出了当年波士顿惨案的发生地,正是在这里,英国殖民地军队和波士顿市民发生了血战。

被称为“自由的摇篮”的芬威走廊(Faneuil Hall,)原由商人彼得·法尼尔兴建,作为市场之用。独立战争爆发前,波士顿人经常在此集会,讨论独立与自由的问题。现在,它和昆西市场(Quincy Market)连在一起,是市民日常逛街和购物的地方。广场上的红砖道,铁铸的立式大钟,百年老店里的扬基食物,一杯咖啡在手,几片花瓣飘来,一个慵懒的夏夜就又消失在一连串的岁月里。

保罗。里维尔(Paul Revere)的老房子是市区仅存的17世纪住宅。曾是当时最摩登宽敞的民房,现在,却笨拙落寞地站在那里。暗棕色的两层木板小楼,陡峭的屋顶,几个窄窄的窗户,厅正中是一个巨大的壁炉,碎砖铺就的花园里有一口铁铸的锺。房子的主人里维尔是个铁匠,法国移民的后裔,在这所房子里养大了16个孩子。1775年4月18日的深夜,他离开了这间小木屋,骑着马去郊区的莱星屯,把英殖民军逼近的消息传给了爱国军。

同一时刻,有人爬到街对面的老北教堂的塔楼上边,顺着木楼梯,蹑手蹑脚地走到上面的钟塔里,惊飞了栖息在暗色椽木上的鸽子。他点燃了一盏灯,又点燃了一盏灯,那是传给在莱星屯爱国军的信号。朗费罗的著名长诗《里维尔骑马来》是这样写的:

如果今夜英国人
从城里由海上或陆路向我们进攻
就在北教堂楼顶的钟塔拱门上
挂起灯笼作为信号灯──
如果由陆路来,挂一盏
如果由海上来,挂两盏

晚霞笼罩着彭家山(Bunker Hill),白玉石的方尖碑静默地站在蓝天下。1775年6月17日,爱国者着这里失去了独立战争的第一场战役。一群野猫聚集在附近的街头巷角,似乎是当年的铁马金戈的战场上留下的亡灵冤魂。湿漉漉的碎石小巷通向港口,两旁的建筑已被时间熏黑,金属的门牌路标锈迹斑斑,空气里充满了海水的腥咸。

那艘曾经辉煌灿烂,百战百胜的美国宪章号,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帝王霸气,静静地停泊在码头边。夕阳渐渐地失去了最后的光亮,日落总是令人不安和伤感,有时它使大地灿烂华丽,有时却又使大地一贫如洗。此刻,远方的城市和海洋在它绝望的余辉下渐渐生锈,消失。

那个美好的六月晚上,我和每一个旅人一样,兴奋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街道和历史里穿行。岁月和流水汇成了长河,风迎面扑来。我们沿河走着,也随河流一去不复返,时间变成岸边的沙跞,经过我们的脚下而失落,街上的一张张脸,一个个建筑物筑在晚风和芬芳的空气里象水一样流过。

那时候,我和夏天一样热情奔放,也和夏天一样热爱着这个城市和海洋。

余辉

日落总是令人不安
无论它浮华富丽还是一贫如洗,
但尚且更加令人不安的
是最后那绝望的闪耀
它使原野生锈
此刻地平线上再也留不下
斜阳的喧嚣与自负。
要抓住这紧张而奇异的光是多么艰难,
那是个幻像,人类对黑暗的一致恐惧
把它强加在空间之上
它突然间停止
在我们觉察到它的虚假之时
就像一个梦破灭
在做梦者得知他正在做梦之时。

Saturday, August 15, 2009

空空的客厅

空空的客厅

一如继往,桃花心木的家具
在锦缎的踌躇中继续着
它们永远的交谈。
银板摄影术
骗人地显示它们隐居在镜中的老年
那虚假的接近
而在我们的审视之下它们躲避
如含混纪年的
徒劳的日期。
以模糊不清的姿态
它们近乎真实的焦急嗓音
追赶着我们的灵魂
落后达半个多世纪
此刻它几乎已赶不上
我们童年里那些最初的黎明。
经久不变的现实
令人信服,血色红润
在街上的车来人往中庆贺
它在当今的神化
那坚不可摧的完全
与此同时光明
却透过玻璃窗的缺口
挫败了垂老的扶手椅
又困迫与扼杀
那些先祖们
枯萎凋零的嗓音。

这是博尔赫斯家的客厅吗?很奇怪,这让我想起了帕穆克和萨伊德家的客厅。

帕穆克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是一部忧伤的回忆录,也是一首一个古老家庭慢慢消失的哀歌,里面的黑白插图精致美丽。往昔岁月的记忆如黄昏如晨雾,弥漫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那个城市,那里的人,就老了,死了,可是他们的故事,却依然在屋子里,街道上,小酒馆的犄角旮旯里,飘来荡去。回忆就是一朵玫瑰被揉碎了,花瓣一片一片的落下。

他的家,有一个博物馆般的客厅,里面住了许多活着的死人:

“我们住在四层楼上,当我能够在我妈妈的怀里爬上爬下后,我就在整栋楼里跑来跑去。我记得每层楼至少有一架钢琴。我最小的叔叔结婚后,他新婚的妻子和她的钢琴一起搬进了一层楼。从那以后,她花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看着窗外,却从没有弹过她的琴。事实上,这楼里从没有任何人弹过琴,这使我万分悲哀”。

萨伊德在他的自传《格格不入》里,深情地描写了他家的客厅:

“我们两人坐在前厅里,她坐在一张扶手椅,我坐她身边的一张凳子,她左侧是壁炉里冒烟焖烧的火。我们就这样一块读《哈姆雷特》”。

我儿时的家没有客厅,只有两只房间。西面大的一间是卧房,摆设非常简单,一张旧式方桌,两张靠背椅,一张苏式雕花双人床,还有一只雕花榉木大衣柜。墙上有一块桃花坞木刻版子,上面刻着唐寅的《桃花庵歌》:“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还有一个挂钟,每过一小时,就丁丁咚咚的敲,钟摆左摇右晃。东面一间小一些,推开镂花的木窗,正对着一堵高过窗台的女儿墙,一株野蔓春色如许地蜿蜒盘桓而上。几棵杨柳,数级石阶,水埠苔痕斑驳,拴船的石牛鼻孔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女人们蹲在河边抡着棒坠洗衣。一只乌篷船上有六只鸬鹚,有的仰着细长的脖子,有的把头放进翅膀里,一个赤脚的女孩子头上插了一朵茉莉花,粉墙黛瓦间,河流缓缓而过。

很多年前,为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爱情,我独自爬山涉水,去了一个人的老屋。我在五月的阳光里走下一个长着稀稀拉拉松柏,有一群白色的绵羊的山坡,走过一个灰蒙蒙的城门洞,上面还有一个鱼沼飞梁的箭楼,走进了一个破旧的院子。碎砖砌的墙已经泥浆剥落,黑乎乎的门窗也已经歪斜倾塌了,屋梁上挂满了密密的蜘蛛网,家具上是一层厚厚的灰尘。我在地上却拾到了一张脆黄的纸,上面记着某年某月的帐目:鸡蛋:6角,面粉:3角五分。。。

老屋的客厅里,是我们已失去的生命。

文字和地狱

天热,据说是芝加哥今年夏天最后一个热周末,然后,就又要降到70度了。其实,芝加哥今年一直冷,冷,冷,还没热过呢,加起来不到10天超过80度。北京确实是热,一连很多天,都是摄氏37度以上,现在,却又到了雨季。

昨天,本来是我的jury duty day, 最后一刻,却取消了。我干脆带了妞妞去逛商店,物质太丰富了,若大的商店里,我们却找不到想买的东西。我在她现在的年纪, 却是贫乏的,我向往一切,从一管口红,到一间安静干净的房间。我爸爸记得我那时说过一句话,如果我们三天能吃到一只德州扒鸡,生活就是很好的。

才一代人,生活就有了天壤之别。我抽屉里的各色口红数不胜数,我住在一幢美丽的三层楼里,高高的屋顶,泛着奶油色光芒的枫木地板,暗绿色的大理石台面上洁净无暇。我还有第二所,第三所, 第四所房子, 一个比一个漂亮,东方式的,西方式的装修,樱桃木地板,橡木地板。。。我开始怀念我贫穷的年轻时代。我的女儿年纪小小也已经应有尽有,她将怀念什么呢?

我无聊,不知做什么。前几天在了网上买了许多书,一本一本地来了,我躺在沙发上读书,希腊的诗人,中世纪的教堂,我却无端地空虚。每个文字的后面都是一天天孤独的生活和一个个空虚的灵魂。

我想不出我的生活如何比现在更好:我的女儿美丽聪明,今天和小朋友们去水上公园玩,我的先生刚刚按照我的吩咐,将那三个来自大陆的孩子开车送到了学校, 回来又转道唐人街上买了今天的晚饭。我昨天才和父母妹妹讲话,他们身体健康,一切都好。

我最近爱上了做酸奶,用上次剩下的酸奶作引子,再将新鲜的牛奶烧开,晾凉,和酸奶搅匀,在室温中放置一天,就成了。我刚刚又做了一盒子。

这只是我最美好的日子里的美好的一天。我美丽,健康,也很富有。我生活美满,热爱读书写作,有才华,很成功。今天天气温暖,我门前鲜花盛开,有鸟儿停在窗上。

我却莫名地空虚着。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

Sunday, August 9, 2009

我爱苏美

这个周末,芝加哥特别热。懒得出门,我把空调开得很低,躲在床上看苏美。

我其实根本不认识苏美。她写博格,她的奇异的语言和与她年纪不相称的深刻让她出了名,我也是辗转地发现了她的网址,一读,让我惊艳不已,欲罢不能。

她的文字里有一种天高地阔的激情,因为她还年轻,也因为她在大西北出生,在帕米尔高原长大, 她这样写新疆的秋天:

“秋天是浩荡的日落。秋天的浩浩荡荡的天空下,浩浩荡荡的日落。天边一无所有,没有盗马贼,没有骆驼队,没有龙卷风,没有海市蜃楼,没有孤烟,没有异乡人,没有预言,没有神仙,什么都没有,只有浩浩荡荡的血色夕阳,浩浩荡荡的落下去,浩浩荡荡的黑夜,浩浩荡荡的罩下来。这是我的新疆。这些年的生活,一路丢了很多,但这新疆浩荡的秋天,一直丢不下。那狂风四起的戈壁滩,寸草不生的盐碱地,望眼欲穿的绿洲,生死未卜的胡杨。总有一个秋天,总有一个斜阳,总有一个丢不下的季节,总有一个丢了的人。于是就冬天了。他们都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

她写生活里的苦难:

“我整天穿梭在越来越厚的病例当中,我妈瘦的只剩80斤,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第一次觉得害怕。我毛骨悚然。这害怕好比在枪口前举起双手徒劳的抵挡。我开始背病例,我怕我妈哪一天突然什么都忘了,像是机器超越极限后突然死机。那种死机是物理性的,她徒劳的命令着自己的身体,可它顶不住了,它崩溃了。我妈的精神是不会崩溃的,她严禁任何东西死在她眼前,她敢把沙漠种满白菜,为了女儿,她会把自己的尸体从坟墓里拖出来,喝令它不许倒下喝令它继续往前走。”

写她单纯的爱情:

“我俩都不是苦情的人。我神经很大条,天生对物质不甚热切,对浪漫也没什么爱好,对锦衣玉食无可无不可,他神经则更大条。我记得那时常常笑的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好玩的事情也很多,夏天坐在屋顶吃西瓜、纳凉,脚下就是西安城中村里脏乱差的泥巴地,偷看街对面窗户里的一对狗男女,手很贱的捉屋檐里的猫,拿西瓜子丢脚下的行人,房东养了一只叫“胖马”的胖狗,我们在门口拉了一条晾衣绳,曾经试图收养一只病猫,城中村的网吧,澡堂,恶臭熏人的厕所,朝西的屋子墙壁都发烫,在地上铺上席子,两人并排躺下不能动弹。白鹿原。吃樱桃。假期去北京,在西安做入户调查,去陕北,金灿灿的小麦饼,不通风的窑洞。黑政府的钱。封不住的炉子。笔直的站在一只绿色水桶里,他慢慢给我洗澡。夜里的雨,他熟睡了。我做噩梦。他说:别怕别怕我在这儿呢。我哭醒了,他捧着我的脸问:怎么了梦见什么了?于是我就更大声的哭。”

她的语言明亮刚劲,有时像江河泛滥般的滚滚而来,一个浪头接着一个浪头,不让人喘息:

“一直有点神经衰弱,躺在夜半,躺在清醒里。我要是个作家,这些失眠的时间,够写出十个长篇了。这些流淌的时间啊,可以把物件变成古董,把枯木变成石油,把坟墓变成庙堂。可它只把我变老,让爱我的人唏嘘不已,不忍细看。我捡起烟,放下笔。我不研究你了。我抄写你。写过你写过的字,就行了。这些你写过的字,你的排列方式,你的词频,标点符号,就是你了。你是不是在巴黎遇到过他,他是不是送给你满屋子的罂粟花,这有什么鸟干系?你一把火将自己烧的骨灰都不见了,这些还有他妈的鸟干系。”

可有时细腻温柔地让人扼腕叹息:

“‘菊花粥’比‘菊花茶’听上去更漂亮,汉字看也更漂亮。可能因为‘菊’和‘粥’里的‘米’首尾呼应,比划结构繁简交错,空间上很美;也可能因为‘米’字型本来就是一朵花开的样子;也可能‘菊花’自古身段高浊气少,或者是它本性清凉。如果入茶来喝,像是酒色财气后看红楼梦,有些摆出来的架子。而加了白米当饭吃,就全无姿势,很朴素。我线条很粗,当时也小,感受不到这些道道,只记得一只素瓷碗里,菊花早熬碎了,鹅黄的花瓣和白米浑然一体,是种清冷的干净。”

她的想象和意象丰富,却熨贴:

“在命运的漂流中,爱情带有岸的面目,可后来我们知道,它不过是一条船,同样是随波逐流。”

“人生就是一个缓慢被骟的过程。”

她写一个朋友:

“我常能想象Chilly在英国温吞吞的厨房里的样子:站在砧板前,削土豆,切红椒,不急不许,锅里炖着鸡汤,幽蓝的火苗寂静无声,只有浓汤嘟嘟囔囔,苹果状的计时器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轻轻“叮”一声。杯盘都不急不许,它们今天全都无事。蒸汽漫上来了。镜子起雾了。模糊的身影,在三尺之间来回走动。后来,她坐在圈椅里,静静的看着锅内蒸汽腾腾。没有客人。没有人。后来她独自坐在桌前喝一钵鸡汤。鸡汤里有一层薄薄的孤独的味道,不知是哪一样调料的结果——香叶、青椒或是鹅肝酱?”

我真的不认识苏美,今天却因着喜爱,大张旗鼓地抄写她的文章。有好心人能给苏美MM捎句话,替我陪给不是,我就先谢谢了。

周作人,文学家和豆腐

前些日子有人在为周作人打架,我一时竟然想不起来他老人家究竟写了什么了,只记得周老二酷爱豆腐,一说起豆腐,马上就是才华飞溅,眉飞色舞了。可怜的人,在最后的岁月里,也只有臭豆腐就玉米粥。每当我想起他,总是想到那间漆黑的小厨房,里面只有一席床铺,还有一个破碗,一瓶水。一代文人竟伦落到如此地步。

其实,不论周老大周老二一生缠绵的恩怨,不论他兄弟俩如何的锦绣文章,一个中国人,可以不读鲁迅,不读周作人,却是一定要吃豆腐地!

周老二知堂论起豆腐来,的确是妙语连珠的。比如:

“中国人民爱吃的小菜,一半是白菜萝卜,一半是豆腐 ”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园以一桥而跨三汉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几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
辣酱拓:”

又说:“豆腐、油豆腐、豆腐干、豆腐皮、豆腐渣,此外还有豆腐浆和豆面包,做起菜来各具风味,并不单调,如用豆腐店的出品做成十碗菜,一定是比沙锅居的全猪席要好得多的。”

据《古今笔记精华录》载,谢绰《拾遗》云:“豆腐之术,三代前后未闻此物。至汉淮南王刘安始传其术于世。” 《本草纲目》也云:“豆腐之法,始于淮南王刘安。”

那里只是周作人?自从汉淮南王刘安在炼丹中以黄豆汁培育丹苗,豆汁偶与石膏相遇形成了豆腐后,又有多少帝王将相,文人骚客,才子佳人为它竞相折腰?

古人云,“豆腐富贵贫困皆厚爱,人人称其菜中王”。

明代才子苏平有诗,“一轮磨上流琼液,百沸汤中滚雪花”。

清代诗人查慎行说过,“须知淡泊生涯在,水乳交融味最长”。

清朝著名的才子金圣叹临死时告诉儿子说:“豆腐与菠菜同吃,有烧鹅滋味”。

打开《随园食单》,关于豆腐的菜品层出不穷,清人袁枚总结说:“豆腐得味,远胜燕窝”。

再说近代文学家吧:

朱自清这样写豆腐:“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是一‘小洋锅’白煮豆腐,热腾腾的。水滚着,像好些鱼眼睛,一小块一小块豆腐养在里面,嫩而滑,仿佛反穿的白狐大衣。锅在洋炉子上,和炉子都熏得乌黑乌黑,越显出豆腐的白。我们都喜欢这种白水豆腐;一上桌就眼巴巴望着那锅,等着那热气,等着热气里从父亲筷子上掉下来的豆腐。”

无独有偶,清有金圣叹,今有瞿秋白。他在狱中写下了临终遗言——《多余的话》,最后一句多余的话是:“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死不瞑目啊!

老子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老子还说:柔弱者生之徒。看来,这柔软雪白的豆腐实在象征了中华民族绵绵不绝的精神。

豆腐不分东西,却分南北。南豆腐是石膏点豆腐,滑嫩细腻;北豆腐是卤水点豆腐,筋道悠香,各有各的妙处。

我家把苏州的豆腐叫做南豆腐,用虾仁,火腿和冬瓜一起炖,或者是用雪菜蚕豆瓣一起烧汤。我最爱吃苏州的臭豆腐,油炸的脆脆的,里面还是水嘟嘟的。

北京的豆腐颜色发黄,质地也粗厚,有股子豆腥味。那时候还没有冰箱,冬天买来,就吊在窗户外冰冻,叫做冬豆腐。用冬豆腐烧肉,肉的味道就进到豆腐里,看上去像块海绵,咬起来很筋道。

到了美国,豆腐的品种却一下子多起来。我一般只买三样:一是一般的中国豆腐,用来烧,另一种是一个小纸盒里的日本豆腐,这种豆腐凉拌特别鲜,还有就是一种管状的韩国豆腐,这种豆腐特别水滑,用来做汤,汤滚了,把豆腐拦腰切开,挤到汤里,豆腐就像一朵朵莲花飘来荡去。

今天我烧了一个番茄豆腐,出锅时浇上葱花,美丽如画。

不论我走遍天涯海角,那里有豆腐,那里就可以是我的家。

Saturday, August 8, 2009

新禧开张和韭菜盒子

去“醒目”,这是个香港人开的铺子,老板娘白白胖胖,戴着付金丝细边眼镜,笑容可掬,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我是她的老顾客了,因为用隐性眼镜,所以每年夏天都来验视。

这里是中国城南边的角落,也是挂着“天下为公”牌匾的主街街尾。边上是图书馆,里面很多中文书。店铺是一家挤着一家的,门脸都很窄,一不留神就错过了。有茶叶店,好像是台湾人开的,干净清凉,也空旷整洁,样品柜大方朴素,很大的玻璃坛子,里面是各色的茶,碧螺春,大红袍,铁观音,门口还有一套品茶的茶具,经常会为顾客做些表演。其实这是中国城里唯一的一家有古中国气韵的店了,其它的都是拥挤不堪,满坑满谷的物品。我一直渴望这里有一家中药店,青石砖的地,陈旧古雅的木柜子,兰花瓷的坛子,里面是金银花,罗汉果,石斛,枸蓟子,空气都是清苦甘甜的。。。那些美丽的名字,哪里是药?诗经的年代已经一去不返了。

街上很多人手里都拿着一面方方的小牌子,又像小扇子,有像小旗子,对面巷口一大堆人。我正在想这是干什么啊,nunu却飞跑过去,和一个女孩子说起话来。我过去,她兴奋地说,我朋友家新开了一家餐馆,免费品尝啊。我才注意到巷子里面一家铺子正在新禧开张, 那个小牌子正是这家店的招牌,很多花篮摆在外面,老板穿着西装,戴着朵红花站在门口,从里面出来的人手里捧着一个小盒子,里面是蛋炒饭和一块炸鸡。中国人的礼仪繁多却粗糙不堪,婚礼,葬礼,新禧开张用的都是这类丑陋不堪的花篮,男人的服装也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上面的红飘带上不同的金字。

我干脆进了边上的一家小餐馆,是广东人开的,因为不在主街上,到这里的都是本地居民。餐馆极简陋,完全是上个是个世纪80年代小县城饭馆的模样,墙上还挂着戴镜框的奖状什么的。我来这里完全是为了买韭菜盒子和豆腐脑。说起来这两样都是北方小吃,我在北京时经常吃,可这里只有这家广东店才有。它的盒子大概是在油锅里炸的,而不是像北方煎出来的,所以里面的韭菜还非常绿,又加了粉丝和虾皮。豆腐脑也很鲜润,当然,上面浇的卤不是北京隆福寺的羊肉卤。有一个老太太一个人坐在那里,吃一盘肠粉,她慢慢地嚼咽着,背都弯了,她一定就住在巷子里吧,孩子儿孙呢?当年是如何来美国的呢,这辈子又是如何到了今天呢?

那家新开张的餐馆又热闹起来,几个人在照相,大概是中文报纸的记者吧,这类报纸都是靠这些小商贩的广告存活的。

古斯塔夫·福楼拜

我最近对他老人家的爱情复燃, 更是发现了他早年写埃及的那些事情,他写的骆驼让我从眼睛湿到心里。。。他一生的风格其实是他的埃及之旅的延续, Exotic and Erotic.

Flaubert wrote from Ca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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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of the finest things is the camel, I never tire of watching this strange beast that lurches like a donkey and sways its neck like a swan. Its cry is something that I wear myself out trying to imitate---I hope to bring it back with me, but it’s hard to reproduce: a rattle with a kind of tremulous gargling as an accompan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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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my real passion is the camel (please don’t think I’m joking): nothing has a more singular grace than this melancholic animal. You have to see a group of them in the desert when they advance in single file across the horizon, like soldiers; their necks stick out like those of ostriches, and they keep going, going……

Flaubert wrote a woman on deck:

A young and slender creature wearing a long green veil over her straw hat. Under her silk jacket, she had on a short frock coat with a velvet collar and pockets on either side in which she had put her hands. Two rows of buttons run down her front, holding her in tightly and tracing the outline of her hips, from which flowed the numerous pleats of her dress, which rubbed against her knees in the wind. She wore tight black gloves and spent most of the journey leaning against the railing and looking out at the banks of the river…..I’m obsessed with inventing stories for people I come cross. An overwhelming curiosity makes me ask myself what their names, what they’re thinking about at that moment, what they regret, what they hope for, whom they’re loved, what they dream of……and if they happen to be women (especially youngish ones), then the urge becomes intense. How quickly you would want to see that one naked, admit it, and naked through to her heart. How you try to learn where she’s coming from, where she’s going, why she’s here and not elsewhere! While letting your eyes wander all over her, you imagine love affairs for her, you ascribe deep feeling to her. You think of what her bedroom could look like, and a thousand things besides….right down to the battered slippers into which she must slip her feet when she gets out of bed.

Friday, August 7, 2009

黄昏

当这个八月的黄昏

一洼孤独的海水
进入我
闷热,潮湿
我就是自生自灭的废墟
在夕阳下遍地幽蓝
模糊艳丽
那个死去的希腊诗人
突然说话
讲一 座古老的城市

于是我行走

流年和风之间
偶尔伸开手掌,如观星宿
看命运的走向纵横迷惑
却又握不住一滴雨水
再在落日华美时分
和窗棱上最后的鸟儿一起飞去

传说里的花开花落
有时是爱情,有时是伤口
我去年的夏天在海边
蓝波曾问过
告诉我,什么时候才能把我送到码头?

Thursday, August 6, 2009

芝加哥的冬天

芝加哥的冬天很冷。有时,可以一连几个月雪花纷飞,风也大,呼呼地吹着,枯枝碎叶冰霄在风里穿梭旋转,如同飞沙走石。

我却爱在这样的天气里,去看密执根湖的波浪。这个时候的湖面上,浮冰飘来荡去,顺着风向,最后跌落在岸边荒芜的岩石上。湖水涌起一波又一波的浪,此起彼伏,有时候是铅灰色的,有时候却是沙漠般的金黄。

沿岸的城市却是繁忙的,高楼林立,公路上车流不息。芝加哥是个年轻的城市,毫无时间经过的沧桑。我甚至想,在多少个世纪以后,我就是这个城市最早期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