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9, 2010

悲剧英雄:罗伯特·李

老钱的《悲剧英雄:罗伯特·李》写的真好。我对Lee的崇敬之情是如江河滔滔。军人是个很奇怪的职业,是杀人。你说美国内战打什么打?可历史就是这样,人性在战争中完全扭曲了。可就是在这种时刻,伟大的心灵才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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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李在西撤。四月六日,谢尔登抓住了南军后卫的三个师,一场战斗下来,南军八千人被俘,包括李的长子和尤厄尔。四月七日,李收到格兰特的劝降书。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李只有投降。李的一位炮兵军官建议,让南军深入山区打游击。被李回绝:“战争是我们军人的职业,这样做,是把战争责任推给人民,带来的将是无休止的争斗和屠杀。我不是一个好军人,但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么做。要是我的死,可以换取人民和这片土地的安宁,就让他们把我当作战争罪犯绞死吧。”

四月九日,李来到弗吉尼亚的阿波马克斯镇,迈克林家的二层红砖房内签署投降协议。看着一身戎装的美墨战争同僚、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军人默默地站在那里,作为胜利者的格兰特心情并不好过,战胜这种对手对真正的军人来说是莫大的悲哀。李提出,北军必须保证南军将士的人格和尊严不受侵犯。格兰特的助手奥特将军提醒上司,允许所有受降军官随身携带手枪和佩剑。格兰特同意了。谈判中,李希望他的骑兵和炮兵能保留他们自己的马匹。格兰特说:“这些士兵没有马匹的帮助,很难收获下一季的庄稼,养活家中老小,我会这样安排的。”那些马匹曾是战争工具,但格兰特和李没有忘记,美国需要的是和解。四点,签字结束,败军之将李起身告辞。格兰特亲率随从相送。当李一身戎装,如一尊雕像般地含泪离去时,在场的北军全体肃立,脱帽致敬,目送一个悲剧英雄离去。

李骑马回到了南军营地,到达南军阵地时,南军士兵开始欢呼,但他们看到李痛苦悲伤的神情时,欢呼声随即消失。眼泪从老将军的眼中流出,他什么也没说。士兵们脱下帽子,默默地望着李从身边走过。一群士兵在李的指挥部等着和他握手。这时,李开口了:“孩子们,我为你们争取到了最好的条件,回家吧,你们都是好战士,你们也一定能成为好公民。我过去一向为你们骄傲,今后也一样。再见了,孩子们,上帝保佑你们。”所有人都哭了起来。

对面的北军士兵开始庆祝胜利。炮兵们点燃大炮,让它们在南军上空爆炸,以示庆祝。格兰特听到炮声,立即禁止了打炮。他说:“他们曾经是叛军,现在是我们的同胞,我们停止对他们失败的庆祝,才是我们对胜利的最好表达。”

四月十日,李发表告别演说,南军投降。第一支放下武器的队伍是著名的“石墙旅”,尽管当年“石墙”手下的军官已全部阵亡,但部队仍然赢得了对手的尊敬。当天有二万七千八百零五名南军放下武器。

四月十五日,李回到里士满。北军和百姓们象欢迎凯旋的英雄一样夹道迎接李,李回到家中,闭门不出,因为林肯在前一天晚上遇刺。

五月二十九日,约翰逊总统发布特赦,南方领导人可以向总统申请特赦。北方报纸和政客反对这个决定,他们要清算南方领导人的战争罪行。六月三日,联邦大陪审团判决李犯有叛国罪,该判决在南方引起了巨大恐慌。李致函格兰特,询问为什么投降协议没被遵守。在格兰特的反对下,对李的审判不了了之。李于六月十三日申请特赦,毫无音讯,李成了没有国籍的人。一百零五年后,李的申请在国家档案馆被找到,据说当年放错了地方。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经福特总统批准,李恢复了美国公民的身份。

由于不是公民,李无法竞选公职。如能竞选的话,以李的声望可以轻易当选。南方战后正需要李这样的领导人带领南方走出困境。不少南方领导人战后继续从政,朗斯特里特和李的侄子都出任过弗州州长,在美西战争中成为联邦军队少将。但李对政治心灰意冷。李认为内战结束了,国家应该恢复团结,他不参加集会,呼吁南方效忠美国。虽然是败军之将,但因他的巨大声望,纽约一家交易所以年薪五万美元请他任主席,另有一家保险公司出一万美元用他的名字,都被李拒绝了。

一八六五年八月,李被被选为华盛顿学院院长,该学院位于弗州军校旁边,内战中和军校一起被毁,希望通过李重建该学院。李接受了提名,年薪仅五千美元,外加百分之二十的学费。

李对华盛顿学院进行了改革。入学人数从他上任第一年的八十七人,增加到四年后的三百四十八人,华盛顿学院成了南方最好的学校之一。李不仅关心办学,还关心学生。他对每个学生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华盛顿学院没有校规,李的唯一要求是学生要成为绅士。在华盛顿学院的那几年是李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查理街十字路84号



听说查理街十字路是因为这个电影。《查理街十字路84号》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美国女作家,因在本国找不到原版的英国老文学作品,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一本杂志上知道了在伦敦的一个叫查理街十字路84号的地方有一家专门出售古老而绝版书籍的书店,于是她便写信过去希望他们找到她想要的书。之后,她的一生和这家书店紧紧相连。

本来一直想去看这部电影,可是总是忘,所以至今也没看成。很多人说好看,温柔伤感,普通人的生活感情。可也未必就合我的胃口,我是一个喜欢极致的人,平常的日子也过得不够平常,太家常了也受不了,也就不是非要看了。

结果到了伦敦,旅馆就在这条街的边上,这里离中国城又近,每天下班之后,到成了我的必经之路了。

因为每次经过这里都是夜晚,也没有一个个门牌号码地去找84号,反正我也不想买老书古籍绝版书。这条路本来就是一条“书店路”,书店一家接一家。我只在橱窗外看,昨天看到一本王尔德,一激动差点想买,可又一想这英镑和美元的汇率,就缩了手。好像电影里的故事是英国买书很便宜,因为那时美元牛B,现在时代不同了。我才换了点英镑,1.7美元==1英镑。

这里的书店都不大,里面也没有什么人。伦敦像我儿时的北京,铺子很多,却很小,紧紧挨着,每个橱窗都不一样。我独自一人在夜幕里走着,昏黄的路灯下恍惚地回到了很久以前。街上的年青的中国女孩子很多,有时我像看见了自己。

我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却是吃晚饭。这家书店对面是一个小小的商业楼,里面全是东方餐馆,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国,也都是小小的门脸,家常馆子,饭菜实惠便宜。我年轻时总是渴望孤独流浪,在大都市里做一个默默的夜行者。而今,我的理想似乎实现了,却已经到了“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年龄了。流浪是不能有后顾之忧的,而我现在,时刻惦记着孤独的母亲,思念去世了的父亲。

Sunday, November 28, 2010

华夏快递 : 风中的枫:瞎侃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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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我少年时代最喜爱的小说却是《水浒》。水浒讲述朝廷、民间和江湖(或曰黑社会)三种势力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其中代表江湖势力的梁山集团,在其全盛期,战斗力非常旺盛。官军多次进剿,好汉们仗着水泊的地形之利,每次都能反围剿成功,打死、俘获众多文臣武将。梁山好汉们号称四海皆兄弟,貌似平等,实则等级森严。梁山集团由头领和喽啰组成,头领分为36天罡72地煞,天罡中又有宋卢吴三大头领,而站在塔尖上的是老大黑三郎宋江。梁山每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喽啰当然是不能参加的,而大小头领们依次序坐好,在无比热烈的掌声中欢迎三大头领按顺序入场,在主席台正襟危坐。军委主席宋江发言:“弟兄们,现在我们造反的形式一片大好。我们刚刚粉碎官军的第500次围剿,他们胆敢再来,我们就粉碎他们的第501次围剿……”

许多人认为梁山好汉大都是被逼无奈才投奔梁山的。其实不然,真正逼上梁山的,寥寥无几,倒是有好多被梁山逼过来的英雄,比如卢俊义、徐宁等人。不管怎样,这些好汉们(混蛋、坏蛋、穷凶极恶之徒也不少)在被招安之前,坚决与官府为敌,很少扰民,所谓盗亦有道。即使他们和民间势力发生冲突,主要也是针对地方豪强,比如祝家庄和曾头市。施耐庵笔下的北宋末年,官府极度腐败黑暗,最大的本领就是鱼肉百姓,对于地方豪强和江湖势力比较无能,主要采取招安政策;而对于北辽西夏的外辱,则胆小如鼠,以失土输币来维持繁荣昌盛、花团锦簇的东京汴梁和大名府。

水浒里最典型的反面人物是高氏父子:老子高俅,无才无德,却官居太尉(国防部长,或是大军区司令员);(干)儿子高衙内,专门仗势欺人。当代中国,到处都有高太尉,遍地高衙内。特别是这些大大小小的衙内,要么高官厚禄,闷声发财;要么横行霸道,在大学、居民区也敢飙车。相比今天的衙内们,水浒里的高衙内是小巫见大巫,实在算不得太坏,因为他既没有当官发财,也未直接伤人害命。高衙内手底下的跟班爪牙,拍马屁煽风点火,更加坏。而当代黑社会死灰复燃,势力日渐强大。不同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黑社会投靠官府,白天是公务员,晚上做强盗,官府、黑社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朝廷每次下令打黑,总是打出一堆大小官僚。在水浒的时代,官府主要派衙役去对付百姓;而现在,官府有时不大好派做公的去直接施暴,就暗中动用黑社会,尤其是对付不肯搬迁的“刁民”。看到官府雇佣的暴徒们有恃无恐地制造一起起惊天血案,含冤百姓上告无门,护己乏术,我不禁在想,是不是需要梁山好汉复出,扫荡世间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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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梁山好汉中打过抱不平的其实并不多,他们啸聚山林,干的主要是打家劫舍的勾当。然而施耐庵十分成功地描写了几个光彩照人的英雄形象,使得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认可了好汉们全都是逼上梁山、替天行道的英雄。整本水浒,真正无辜被害,迫不得已上梁山的,仅林冲一人。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只因娘子生的美艳,惨被高俅借用法律手段整得家破人亡。可他一再忍气吞声,依旧想在体制内生存。最后实在没有退路、忍无可忍,风雪山神庙手刃仇敌。可惜林冲所杀的只是高太尉的几个鹰犬爪牙,电视剧里众泼皮阉割高衙内,那才大快人心。然后林教头亡命天涯、雪夜上梁山,成为水泊里的中坚和金牌打手。不管晁盖还是宋江,每次出征必带林冲,只因他一杆长矛让官军闻风丧胆。

另外一个妇孺皆知的英雄武松,原本良善。他满以为证据确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惩治西门庆,为含冤屈死的兄长报仇。但官府连为他们卖过命的武都头都不依法办事,最后逼得武都头快意恩仇,在鸳鸯楼自己执法,痛快淋漓地干掉了恶棍无赖西门庆。武松杀人后并未逃走,而是认罪伏法,被刺配到孟州,和林冲一样还想在体制内生存,不想做强盗。但由于江湖义气,武松卷入一场黑吃黑的恶斗,最后被张都监同样用法律手段栽赃陷害,不是施恩的银子,性命难保。武松从飞云浦杀到鸳鸯楼,在都监府逢人就砍,十分凶残,几乎杀光了阖府人丁,连丫鬟仆人也不放过,他对那个社会的法律和公正彻底绝望。从此一身正气的打虎英雄武都头,变成江湖上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血腥杀手,两把镔铁戒刀,砍下人头无算。

林冲、武松武艺过人,在正常法制渠道无法解决问题时,都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林冲的仇报得不彻底,只因仇家过于强大)。而被害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他们得不到法律保护时,就只能任由歹人或官府欺凌宰割。比如被镇关西压榨的金翠莲父女,饱受牛二骚扰的街头小商贩,还有数目极其众多的被官府残酷剥削的农民。他们唯有寄希望于包青天,还有鲁达的拳头和杨志的刀。大概鲁提辖在官场混迹多年,深谙官府无能,直接就去暴打郑关西,以致出了人命官司,只好去五台山做和尚。而杨提辖本无意为民除害,只因巴结高太尉不成十分落魄,一时冲动砍翻了伸长脖子找死的牛二。但古往今来,包青天不常见,鲁达的拳头和杨志的刀更是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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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陷害林冲和武松,高太尉、张都监都花了一番功夫。特别是高太尉,如果林冲再谨慎些,他的那口宝刀几乎算是白送林教头了。最后他们终于抓住把柄,拿出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不用解释就让林冲、武松明知冤枉,也无法辩解。现在的官府拿人,根本无需栽赃陷害,随便按个罪名就可以了,因为法律的制定权、执行权、解释权统统在他们手上。他们想用什么法律条文就用什么,想治你什么罪就治什么,根本用不着考虑是否违背最基本的道义和法理,这比北宋末年“进步”多了。

林冲和武松的故事同时告诉我们,一个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社会,总有一天老实巴交的良民也会变成真正的刁民暴民,对依靠官府和法律来维持公正失去任何信心。现在的朝廷和官府虽然掌握着武器和军队,但看到网络上群情激愤的场景,十分惊恐。对于呼声太高、影响太大的案件,官府也杀几只鸡平平民愤,或是千方百计和谐了事。某黑社会头目,伤天害理恶贯满盈,但他的手下到处使银子,居然保住了一条命。这下惹恼了千百万网民,纷纷要求处决该犯。于是官府立刻改变原判,就地正法枭首示众。这简直是把法律当作儿戏,想杀就杀,想不杀就不杀;想抓就抓,想不抓就不抓。

文革时革命小将批斗刘少奇。据说刘主席当场掏出宪法,要求红卫兵依法尊重其作为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刘主席绝不会像武都头那般幼稚,他整人的时候,比谁都凶狠厉害三分,什么时候想到过宪法?再说宪法又有什么“鸟用”,还敌不过某城市的治安处罚条例。现在谁还相信中国的鸟宪法?听说中学课本里选入的水浒章节可能将被删除,照这样下去,有一天《水浒》也会重新成为禁书。真到那时,只怕老百姓都会像阮氏三雄那样强悍,把大小官吏统统当作“诈害百姓的蠢虫”,先割下他们两只耳朵喂狗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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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宋徽宗后来“北狩”,在无比荒凉的五国城“坐井观天”,不时梦见东京汴梁。千年后他老人家游魂不散,恍恍惚惚夜入幽州大名府。但见灯火楼台,璀璨得星月无光;莺歌燕舞,远迈开元盛世。他还以为此地就是往日的烟花汴梁。现在的皇帝叫做主席,大概朝廷天天大摆筵宴;而丞相改称总理,倒也妥帖。

正当他在羞愧中感慨,此地的繁华远非当日可比,就见城市边缘阴暗的街头,坐着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有的在这里暂住,很快就要被撵回原籍。有的身份不明,见不得任何光亮,到哪里都躲躲闪闪。有的整日惶恐不安,把写的一点东西到处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的呼啸都能让他们心惊胆裂。有的天天穿着不同的马甲,在一张巨大的网上到处放点什么。有的在出生之前,就已被合法地谋杀了,走到哪里都留下鲜血淋漓的脚印。有的则是出生之后被合法地谋杀了,拎着脑袋到处喊冤叫屈。有人的房子半夜被推土机平了,他还睡在床上愉快地打鼾,四周残垣断壁随着他的鼾声摇晃。有人住不起房子,整晚坐在那里,等待天明好去挣钱买。

赵老头正看得目瞪口呆、大惑不解,就见高俅那厮坐着红旗轿车,脸上戴着两片黑乎乎的物事遮住眼睛,在几十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前呼后拥下,去球场观看中国和韩国的蹴鞠比赛。他儿子高衙内不喜气毬,开着超级宝马横冲直撞。城里的布衣们早已习以为常,纷纷灵活地躲闪;而来自乡下的大学生,转眼就被碾倒在地,爬起来就见高衙内的宝马侧面,刷着一行醒目的大字:“我爸是高俅”。又见蔡京的字倍受推崇,离休后做了中国书法协会会长。童贯正和一个来自外国的瘦高年轻人握手言欢,那人比李逵还黑三分。

他又发现曾让他头疼不已的梁山贼寇,早就全伙受招安,大都举过拳头宣誓效忠朝廷。宋江已官拜太守,连时迁也做了提辖,专门训练捕头和捕快。唯有鲁达恶习不改,还俗后仍旧好打抱不平,已经打死十几名衙内、二十几个X关西。朝廷正派军队前去镇压,同时安排社论,发动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一致谴责鲁达原本就是个假和尚,藐视法律、破坏和谐。而让他牵肠挂肚、魂缠梦绕了千年的那个人,正在全世界规模最大、最豪华、最先进的剧院,在一阵阵无休止的闪电中,在电春雷滚滚的掌声里,众星捧月登台演唱:

“今天是个好日子
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明天又是好日子
千金的光阴不能等
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
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赶上了太平咱享和谐
赶上了和谐咱享……”

2001,原稿
2010.11,重写

Friday, November 26, 2010

疼是没有文字的

我经常看到别人写回忆父亲的文章,我却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父亲的去世是我无法言诉的剧痛,我甚至不能去想。父亲病的时候,我也无法面对,看到他忍受的痛苦,简直如刀割我的喉咙。

这种时候,我却很想写诗。诗可以用不确定的语言表达情感,而具体的文字,则要再一次经历真实的生活。

Affection

wiki这样定义Affection:

Affection is a "disposition or rare state of mind or body" that is often associated with a feeling or type of love.

那一年汶川地震,我当时刚离开ATG不太久,突然就接到Tom的电话和email,他问我如何了,他说一听到地震的消息就很惦记我,问我是否有家人在那一带。

Irene去世前不久,给我写的遗言是:with affection。

刚才给妈妈打电话,她说三姨腿疼,方青带她去看医生。我就不停地想,要是我妈腿疼怎么办?谁带她去看医生?

很多人说我善解人意,美国人说我是一个非常”affectionate“的人。Tom和Irene是让我感到很“affectionate”的人。

我一直认为爱是一种巨大的能力,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大多是那种非常健康自信,很随和,有能量的人。

Thursday, November 25, 2010

帅哥不帅了

我好久不看电视,今天看了几眼,才发现奥巴马老了很多,很疲惫,风采也没了。

很理解,很同情,也很心疼。

这次中选我没凑热闹,我不想帮助民主党,尽管我厌恶共和党。我想给奥巴马一个清楚的现实,就是美国人民太不精英,也理解不了精英。奥巴马必须认清这个现实,才有可能再当选。要不,肯定完蛋。

感恩节

被Roger骂了一天 :-)

做汤,又做多了。我昨天特地去“珍宝岛”买了他爱吃的火鸡脖子。家里的冰箱出问题了,蔬菜一放进去就冻,我只好现吃现买。买了一颗白菜,用一半就够了,可另一半没处放,我索性全用了,汤就成了一大锅。科学家对不精确的大份量总是十分痛恨,认为粗糙浪费,就挨骂了。

我想吃茴香饺子,就去买了一把茴香,一磅羊肉馅。科学家发号施令,肉最多用一半。还剥夺了我的切菜权,说他来切茴香,才能切得均匀。他切好了我在拌馅,还想再多放些油,又被专心上网的科学家用余光看到了,说是油放的太多了。

我们的朋友们总是替我打报不平,说这个时代的科学家其实不值太多钱,尤其在芝大这种学校做教授,简直是拿小命下赌注。好不容易娶到了一个才女+美女+富婆,不但不捧在手里怕摔着,还经常动则哧喝。还感叹,这个才女+美女+富婆脾气真好,每次挨骂,都笑呵呵地站在那里,一声不吭。

才女+美女+富婆倒是很无所谓。科学家的话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除了赚钱,上网,清洗房间,其它的事一概不管。有时,想为科学家分担一下忧愁,又被科学家嫌烦,只好不吭气了。

当年把诗人,艺术家,帅哥都拒之门外,就是要找个“舒服”的人过省心的日子。我害怕drama,浪漫,主要是经过之后觉得太累。

妞妞有时问爸爸为什么这样,我说科学家们的思维是以实用为基础的。他们每天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创造麻烦。罗曼司,诗歌,过多的衣服珠宝其实都是麻烦,靠这些无法生活。

科学家每天要解决很多问题,付账单,买保险,修车子,对付房客,计划经济,接送老婆女儿。。。还要当教授。比如现在,我在上网,他在修冰箱。

胡主席说:不折腾!我坚决遵守。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李将军,Tom和佛吉尼亚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和汤姆开车经过宾州亚当斯县的一个小镇。远山与广垠的麦地相连,田野上是零星的红墙白窗的农舍,谷仓,棕白相间的牛群,和双轮的木滚车。太阳落山了,天空被落日染得通红,如同火烧一般。慢慢地,黑云飘过来,霞光把一朵朵云镀上金紫色,象一匹匹披金戴银的马,天变得很低,河边的树只剩下一抹轮廓。最后的阳光支离破碎,血流如注,黄昏如同旌旗摇曳,尸骨遍地的古战场,大地如荒野,美艳狰狞。

汤姆突然说:“前面就是盖斯堡的战场,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李将军的战士。每次经过这里,我都像中弹一样,血一滴滴地流,我躺在原野上,举目向天,天空就是这般残阳如血。”

我笑了:“你这个佛吉尼亚出生的人,太爱你的家乡了。”有一次我去他的Williamsburg的老家,拍了许多照片。他一张张地给我注明了街道,教堂,商店,学校的名字,每家餐馆的招牌菜和小酒馆里发生过的风流韵事。

昨天回芝加哥,给大门带回了一大箱子的Lego Boxes。Roger怕我拿不了两个箱子,特地来机场接我。我和Tom约好,在他办公室见面。我打电话,可他在开电话会议。Roger还要上班,我就不想等Tom,和Roger一起回家了。过一会儿,Tom来电话说,他feel bad没见到我,还说我和大门的奶奶一样,时时想着大门。我说:Tom你叫我妈好了。Tom很动感情,说:我真不知道该叫你什么。

我心里说:Tom,你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芝加哥的晨光里,我想的最多的是你,你明亮温暖温柔的像晨光一样,A True America Boy。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因为你,我对这个世界有依靠,有信心。

Tom在这个自私混乱的世界里是个异数。我时时不解他身上那些美好的品德从何而来。恰恰昨天,我读到一篇李将军的故事:

但是,局势越来越严峻。一八六一年二月,美军司令司各特从德州召回了李,希望他留在联邦。司各特是弗吉尼亚人,但效忠联邦。四月十二日,萨姆特要塞开战,两天后,联邦军队投降。四月十五日,林肯宣布南方叛乱,同时征召七万五千志愿军平叛,内战正式开始。国会重大军事行动委员会主席布莱尔把李请到办公室,告诉李,林肯总统请李出任联邦军队总司令。李平静地答到:“感谢总统先生对我的信任,在这一时刻,我不能接受。我的家乡,弗吉尼亚的议员们正在里士满开会,讨论是否脱离联邦。我祈祷上帝别让弗吉尼亚脱离联邦,但是无论怎样,我必须为我的家乡服务,我永远是弗吉尼亚人。”

四月十七日,李接到司各特的命令,但李再次拒绝了联邦军队总司令的任命。四月十九日,弗吉尼亚有条件地脱离联邦加入南方邦联。当天夜里,李决定南下。第二天,李永远离开了阿灵顿庄院,举家南下里士满。美国因为李的选择遍体鳞伤。美国内战中最重要的人物是李。如果李没有加入邦联,内战会在一八六二年夏结束,六十多万士兵就不会丧生。南方在内战中能坚持四年,就是因为有李。李执掌南军的三年中,一直处于劣势,但南方靠着他不但走出了绝境,而且几乎让林肯低头。南方的失败是必然的,李之所以是名将就在于他坚持了这么久。

李的内心其实非常痛苦。一个反对联邦分裂憎恶奴隶制的人,要在联邦和分裂的家乡之间作出选择,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北方决心攻打南方的态度,促使李下决心离开了联邦军队。对当时许多弗吉尼亚精英来说,因为南方的脱离,北方就以武力威胁,对于美国立国精神来说,这样作,既没有法律基础,也没有道德基础。

其实,战争的刺激也是弗吉尼亚脱离的一个主要原因。弗吉尼亚虽属南方,但位于南北交界。南方蓄奴州中,它是主张废奴最强烈的一个。弗吉尼亚的一半,西弗吉尼亚,已自行废奴加入了北方。弗吉尼亚是南方最智慧最具有理性传统的一个州。独立战争时,弗吉尼亚是创建美国和它的立国原则的最主要力量之一。弗吉尼亚有一大批开国先贤。从华盛顿到杰弗逊,都是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是南方对联邦感情最深,最不愿意脱离的一个州。当南方诸州宣布脱离时,弗吉尼亚州议会中反对的人占绝大多数。但是,议员们都同意,如果联邦军队武力侵犯南方诸州的话,弗吉尼亚也将脱离联邦。对弗吉尼亚来说,他们不赞成南方的脱离,但他们认为一个州有脱离联邦的合法权利。北方动武的话,意味着北方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他们将站到南方一边以示抗议。他们确信,林肯和联邦国会都没有这样的合法权利。不幸的是,弗吉尼亚始终无法避免这样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在北方决定进攻南方的时候,弗吉尼亚和另外三个南方州,脱离了联邦。由于弗吉尼亚的地理位置和它的政治地位,它成了首当其冲的战场,厮杀惨烈。这是一个惨痛的选择:弗吉尼亚以极不情愿地脱离联邦,来表示他们对于美国立国原则的尊重;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它一贯的坚持理性传统。

李,当他离开联邦军队回到家乡的时候,他面临的选择,不是废奴问题,他从未赞同过奴隶制;也不是联邦分裂的问题,他也从未支持过联邦分裂。李面临的是一场内战,作为军人,他要站在正义的一方。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和许多弗吉尼亚人认为,无论一个州是否应该脱离联邦,选择自己的去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同时,无论一个州是否应该脱离联邦,联邦都无权因此对该州动武。就内战而言,李认为正义不在联邦。于是,李站到了南方一边,这是李的悲剧,也是弗吉尼亚的悲剧。

内战中,南北双方称自己是爱国的。其焦点是分离。林肯的原则是,美国这个自愿联合在一起的联邦,神圣不可分割。因此,北方把维护联邦的完整,阻止南方的分离,视为爱国。在南方,最早一批宣布脱离的南方诸州是为了维护奴隶制。然而,在建立了邦联以及在北方攻击下,他们面临的被讨伐的问题与奴隶制无关。南方诸州保卫的是分离的权利,对于南方诸州,尤其象德州等新入联邦的州来说“只准加入联邦不准分离”是很荒唐的。南方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于是,分离的权利,上升到了爱国的高度,爱邦联。更何况当时的美国,人们从来就认为自己的州和家乡才是自己的“祖国”。

以李为代表的理性温和的南方人最终成了历史的悲剧。他们从未要脱离联邦。他们认为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每个州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心中,州与联邦的关系及分治原则,是宪法中最重要的部分。他们反对联邦以武力胁迫的方式,强行维持联邦统一。内战逼近时,他们加入南方,是对地方分离权利的支持及对联邦入侵的反对。他们要的是自愿分合的原则。可是,一旦他们加入了邦联,就被卷入了在血与火之中,再也无法把理性的诉求与极端南方的诉求分割开了。后来的人们也很难把他们从南方分离开,考察他们的悲剧和思维的合理性。因为,战争把他们和南方连在了一起。因为,他们的诉求在当时是超前于历史的。其实,美国的立国原则也超前于历史。很多美国人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才能逐步理解,他们的开国先贤是一群多么不可思议的人。他们站在最贴近地面最朴素的人性基础上,但他们的立国理念却远远地走在了历史的前面。

我明白了,Tom是一个真正的弗吉尼亚的儿子,他美好的品质来源于弗吉尼亚的土地和空气。

埃及帅哥和Nefertiti

Nefertiti (c. 1370 BC – c. 1330 BC) was the Great Royal Wife (chief consort) of the Egyptian Pharaoh Akhenaten. Nefertiti and her husband were known for a religious revolution, in which they started to worship one god only. This was Aten, or the sun disc.

埃及帅哥送给我一个盘子,是那个美艳的皇后:Nefertiti。他说特地叫姐姐带来的,知道我喜欢埃及。我很高兴。第一次叫出租,他来了,我看他又高又帅,人也温柔可靠,就决定让他做我的私人司机。每次叫车只要他的车。问他的故事,来这里有10年了,送pizza,开出租,和朋友合住一套房子,冬天回亚历山大。我很有出租司机缘,被好几个司机“爱过”。其实也简单,美国开出租的好多是不得志的艺术家,搞音乐的。他说:我带你去埃及吧。别说,我还真想去。

看到一个Nefertiti的故事:

近日,埃及考古学权威对英国考古学家发现的埃及美艳皇后Nefertiti的木乃伊表示质疑,称这具更像是一个男子。

这具有“非常大的可能”是Nefertiti的木乃伊,是英国约克大学的考古探险队六月份,在埃及勒克苏埋葬埃及古代皇帝的山谷坟墓中发现的。本月,著名的发现频道还在电视上公布了这项意义非凡的发现。但埃及古文明最高理事会(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的秘书长Hawass却对此发现表示怀疑,并对木乃伊的性别质疑,称其确定这具木乃伊并非女子。而约克大学考古探险队的负责人在提交给埃及古文明最高理事会的报告中,也提到他们并不能对该具木乃伊的性别做出肯定,但根据木乃伊没有男性生殖器官推断这是一具女尸。这使得这具木乃伊的身份和性别变得扑朔迷离。

研究了35年埃及古文明的Hawass在检查了木乃伊后指出,在Nefertiti生活的那个时期,在耳朵上打两个耳洞是当时的潮流,而且这在男人中流行得更为普遍,那具在据称是Nefertiti的木乃伊旁躺着的那具男性木乃伊耳朵上也打有耳洞。而埃及的皇后都习惯把耳环戴在头发上而不是耳朵上。所以据这个特征推断木乃伊是女性是错误的。此外,Nefertiti一共生过六个孩子,按理说她的盆骨应该比较宽,可是这具木乃伊的盆骨却很窄,这也值得质疑。埃及民间广泛流传Nefertiti死于35岁之后,但报告上推断木乃伊的年龄段在18到30岁之间,显然这也是值得怀疑的。

Monday, November 22, 2010

等待戈多


黄叔叔问我伦敦上演《等待戈多》的情况,我就又回头再看了一眼这个剧本。

《等待戈多》(En attendant Godot),是爱尔兰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的两幕悲喜剧,1952年用法文发表,1953年首演。《等待戈多》 是戏剧史上真正的革新,也是第一部演出成功的荒诞派戏剧。

第一幕由爱斯特拉冈(Estragon)和弗拉季米尔(Vladimir)两个流浪汉的对话组成,一边语无伦次地闲扯,一边做些无聊琐碎的动作。同时间他们一直在等待一位叫做戈多的神秘人士的到来,此人不断送来各种信息,表示马上就到,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后来他们遇到了波卓(Pozzo)与幸运儿(Lucky),波卓是幸运儿的主人,而幸运儿是波卓的奴隶,两个人上场做了一番疯癫表演就下了台,一切恢复原样。第二部是第一幕的简单重复,两个流浪汉讨论了各自的命运和不幸的经历,他们想上吊,但是还是等了下去。他们只是两个不知道为何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普通人;他们设想了种种站不住脚的假设,认为他们的存在一定有某种意义,他们希望戈多能带来解释。

因为他们对意义和方向抱有希望,他们才获得了某种形式的尊严,而这种尊严使他们能在无意义的存在中升华吗?
其实,人的生命就是一个等待戈多的过程,最终,戈多以死亡的形式来临。死亡为生命本身带来了意义。

Saturday, November 20, 2010

the sadness will last forever

说说Annie Leibovitz


她是Jew,当然是Jew。最有艺术气息的人都是Jew。。。

我并不喜欢她早年的样子,很一般普通的样子,街上一眼望过去的小女人。我却非常喜欢她现在的样子,美丽,性感,intelligent and cultured。

她不是一个强大的女人,而是很女人气的女人,我一直觉得她对她自己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自信。。。这让我格外喜欢她。

我其实不喜欢她的照片,但是我从她的照片里能看出她自己。一直在艰难的追求,寻找。她的照片都不是很自然,流畅的,而是隆重,做作的。只是她的隆重和做作是她艰辛的寻求,因而与众不同。

我最喜欢她的Philip Glass。这张照片一反她自己的风格,非常自然诗意。。。恰恰像Glass本人,自信随意。。。

Machael Jackson



Annie Leibovitz的列农和大野洋子被评为40年来最好的封面,Demi Moore被评为第二。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她的Machael Jackson。

与其说我喜欢Annie Leibovitz,不如说我热爱Machael Jackson。她的这两张照片留下了Machael最好的时光。美丽,青春,干净。。。永远的King。

去年,突然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时,我正走在芝加哥的大街上。那一天是世界的丧日。

一个夏日

某个下午,那条被时间
流过的街,有琴声走来
半掩的门,夹竹桃涂了一地
猫温柔地端坐着,沉默如女王
看果子在风里坠落
我寻找的人
已不在这里
角落的面包店里烘烤着
太阳下收割的麦子,还有和
祖先有关的记忆
不远处的湖水闪光
再远处,是深蓝色的海
又一个六月消失了
船从黄昏中慢慢驶去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悲哀的人生

今天和钟电话里聊天,他是人大毕业的,算是父亲的学生。不过,他是新闻系的。

夏天去了好几次人大,都是为父亲办丧事,要各种文件。我在这里长大,就很自然地把人大当成了“我”的家。那时候,院子里的叔叔阿姨伯伯全认识。

后来出国,也毫不流连故居。年轻和梦想是同义词,美国才将是自己的家。

结果,人大真的不再是家了。当年的叔叔阿姨们都离退了,成了白发斑斑的老人。很多伯伯们死了。校园里都是年轻的面孔,办公室里没有熟人了。。。父亲去世了,人大和我不再有任何关系。我的家园丧失了。

在芝加哥住了10几年,把它当家了。可是,我现在却飘零四方,在家的日子比在外的日子少多了。每次回家,马上就清洗房子,我是一个非常爱家的人,真正的宅女,做家事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候。

人生非常悲哀,我们为了求生,不停的离家出走,一寸寸的消割生命。

还乡和回家是诗人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生永恒的追求。

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伦敦和北京

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喜欢伦敦。突然醒悟,伦敦和北京很像,不是现在的北京,而是我少年时的北京。

当然,这像是一种感觉上的像,伦敦其实和北京风牛马不相及。

伦敦很小,走几步就能从东到西,可是内容丰富,每个角落都不一样。现在的北京很大,可以前北京的老城并不大,几步路就从东城到了西城,而且内容丰富,每个角落都不一样。

伦敦分好几个区,每个区都有自己的特点。老北京也分东城,西城,朝阳,宣武,每个区都特色鲜明。

伦敦街道很窄,很密,灰蒙蒙的,每条街上小商店,小饭馆一个挨一个。北京的胡同也是如此。家居和商店混在一起。不像美国,只有“Shopping Center”,店大的让人厌恶。

有一天早晨,在伦敦东面的一条街上上乱走,那里是伦敦很古老,破旧的一个角落。突然想起沈睿写的姚锦云里的一段,她拿了个盒子走在一条街上,去收姚的遗物。

我们乘公共汽车,107在平安里转109到广安门。到了广安门又去倒车。不记得是哪路车了。我记得自己扛着纸箱子走在广安门窄小纷乱的马路边,看到街上的风景还是一百年前的样子,觉得世界很陌生。天晴了,很冷,阳光好像是灰蓝色的。世界是风景,而我只是在风景中的一个影子,我觉得自己人就是一个影子,不存在的,看不见的。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也很窄小。广安门外大街乱糟糟的,好像完全是农村集市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好像离城市很远,一切都那么陌生。这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而我以前在北京,经常会有这种感觉。

Tuesday, November 16, 2010

好吃的




有同学要用好吃的迎接青春期和更年期的到来。我暂时处在两不着边的境界,也就不想迎接谁谁谁了。反正人家早晚会不请自到。

上周,我一个人在伦敦,无法写中文字,满腔的哀怨只好用好吃的来化解。结果,第一个晚上吃了印度饭---Lamb Vindaloo,也就是羊肉土豆和咖喱辣椒番茄一起烧。印度菜味道浓郁,辛辣,慢火炖出来的。其实,好吃的只是酱汁,肉已经柴了。第二天去了Harrods,这是伦敦最高级的商店。有一层楼都是餐馆和食品,吃到一种西班牙的凉汤,不知那什么做的,好吃极了。金黄色稠稠的汤,上面浇了一层火腿,又买了一种中东小米饭,和新疆抓饭的作料类似,杏干,果仁浇在饭上,还有几片烤羊肉。第三天吃了西班牙海鲜饭,第四天吃了法国饭,面包和蜗牛,鹅肝。欧洲的面包好吃极了,又筋道,又软。。。最好吃的是在苏荷区的一家马来餐馆里的肉骨茶和叻沙。

相传华人初下南洋,劳作辛苦,生活拮据,南洋一年到头的湿热高温,令许多人得了风湿病,天天要煮药对抗疾病,但避忌说药,而把草药汤成为“茶”,偶然一次,一位华工不小心把一块猪骨头调进了煲药的“茶罐”,却令这祛除湿气的“茶”,口味一改,肉香骨香草药香,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继而这款排骨药材汤,几经添加调配,用新鲜的猪腩排骨为主要原料,加入草药香料:胡椒、当归、川芎、肉桂、八角、丁香、甘草、枸杞子、茴香、蒜头、豆酱、盐、糖、味精、香油、老抽等,还附带着一盘切成段的油条,和一碟儿切成小圈的指天椒、一碟儿酱青。

叻沙,Laksa,是从马来语音译而来,是用椰浆煮的米粉或面线的意思。正宗的娘惹叻沙主食一定要用粗米粉,非常讲究椰浆的鲜味、鲜虾的甜味和自制辣椒油的辛辣味。新加坡叻沙,汤头主要是由咖哩粉、虾酱与椰浆组合而成,相比起来是温而不腻的,最声名远扬的是新加坡加东叻沙虾面(Katong Laksa),加东叻沙的精华在于其叻沙汤汁,里面放入了虾膏、虾粉、碾碎的干虾米、青葱、白果、干红辣椒、黄姜粉、香菜粉、柠檬草、胡椒粉、椰奶、叻沙叶等等。

我喜欢叻沙,不仅因为味道鲜美,而且这是一道非常性感漂亮的家常面食,就像一个泼辣妖娆的南洋女子。我总是想到田汉的媚娘: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你曾坐在我们家的窗上,
嚼着那鲜红的槟榔,
我曾轻弹着吉他,
伴你慢声儿歌唱,
当我们在遥远的南洋。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你曾坐在红河的岸旁,
我们祖宗流血的地方,
送我们的勇士还乡,
我不能和你同来,
我是那样的惆怅。

哥哥,你别忘了我呀,
我是你亲爱的梅娘,
我为你违背了爹娘,
离开那遥远的南洋,
我预备用我的眼泪,
搽好你的创伤,
但是,但是,
你已经不认得我了,
你的可怜的梅娘。

Monday, November 15, 2010

因果

本来一直恨前一个混蛋老板,在我最艰难,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对我釜底抽薪。夏天那么苦毒的时候,父亲的病每日加重,我焦虑痛心无可复加,他偏偏逼得我没了工作。而且,也不是公司生意不好,完全是因为他的无能和无耻,拿我来做替罪羊。当时,群情激愤,我每天都接到同事的来电,连他的老板都不忍心,几乎哭着对我道歉。我恨的牙痛,真想宰了这个王八蛋。

我几近悲愤绝望,心想为何如此天理不容,这样显而易见的事。这样的时代里,我竟成了窦娥。

没了工作,我只好再找。给我工作的人倒是成群结队的,我却信心全无。

可是,上个星期我突然发了财,虽说没让我富得从此可以洗手不干,却也一夜之间可以为奥总统多交好几万的税---Oracle买了ATG,我因为重新回到了ATG,又买回了不少ATG的股票。几天之后,涨了50%,Oracle财大气粗,要用ATG和IBM抗衡,给ATG出了1 billion。

我心里的千千结总算解开了,不是因为天下掉下了金馅饼,而是,我终于没有对这个世界绝望。天道酬勤,酬诚,天助自助者,自爱者。。。它用一种我意想不到的办法,加倍地补偿了我,让我有信心继续为人。也突然明白,这些年心里一直“爱着”ATG,因为Kerwin,Tom,Andy,一直舍不得离它远去,一直在工作上磕磕绊绊。。。最终,爱和付出都是有回报的。

除了汉字,我举目无亲

上星期在伦敦,因为换了一台新计算机,我又没有admin的密码,结果无法装中文软件。一个星期不写中文,一片凄凉。才知道,一个人出门在外时,真真是“除了汉字,我举目无亲”。

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Harrods, London













Harrods founder Charles Henry Harrod first set up shop in 1824, at the age of 25, south of the River Thames in Southwark, at 228, Borough High Street. He ran this business, variously listed as a Draper, or Mercer and Haberdasher, certainly until 1831. During 1825 the business was listed as 'Harrod and Wicking, Linen Drapers, Retail', but this partnership was dissolved at the end of that year. His first grocery business appears to be as ‘Harrod & Co.Grocers’ at 163 Upper Whitecross Street, Clerkenwell, E.C.1., in 1832. In 1834 in London's East End, he established a wholesale grocery in Stepney, at 4, Cable Street, with a special interest in tea. In 1849, to escape the vice of the inner city and to capitalise on trade to the Great Exhibition of 1851 in nearby Hyde Park, Harrod took over a small shop in the district of Knightsbridge, on the site of the current store. Beginning in a single room employing two assistants and a messenger boy, Harrod's son Charles Digby Harrod built the business into a thriving retail operation selling medicines, perfumes, stationery, fruit, and vegetables. Harrods rapidly expanded, acquired the adjoining buildings, and employed one hundred people by 1880.

However, the store's booming fortunes were reversed in early December 1883, when it burnt to the ground. Remarkably, in view of this calamity, Charles Harrod fulfilled all of his commitments to his customers to make Christmas deliveries that year—and made a record profit in the process. In short order, a new building was raised on the same site, and soon Harrods extended credit for the first time to its best customers, among them Oscar Wilde, Lillie Langtry, Ellen Terry, Charlie Chaplin, Noël Coward, Gertrude Lawrence, Laurence Olivier and Vivien Leigh, Sigmund Freud, A. A. Milne, and many members of the British Royal Family.

On Wednesday, 16 November 1898, Harrods debuted England's first "moving staircase" (escalator) in their Brompton road stores; the device was actually a woven leather conveyor belt-like unit with a mahogany and "silver plate-glass" balustrade. Nervous customers were offered brandy at the top to revive them after their 'ordeal'. The department store was purchased by the Fayed brothers in 1985.

Saturday, November 6, 2010

荷兰黄金时代

阿姆斯特丹的 Trippenhuis

莱顿的运河及贵族宅邸

豪达(Gouda)的秤房(Waag),完成于1667年,由建筑师 Pieter Post(1608–1669)所设计

伦勃朗《夜巡》(1642)

荷兰黄金时代约在西元17世纪,当时的贸易、科学与艺术等方面获得了全世界的赞扬,被视为荷兰的巅峰时期。

1568年,荷兰七省结成乌特勒支同盟反抗西班牙腓力二世的统治,爆发八十年战争。在低地国家完全战败之前,英格兰与西班牙爆发战争,逼使腓力二世所率领的西班牙军队停下脚步。此时,腓力二世的军队已占领了布鲁日和根特等重要的贸易城市。安特卫普,可说是当时世界上最重要的港口,在1585年8月17日被西班牙攻陷。此时,南尼德兰(大约是现今的比利时)完全被西班牙占领。荷兰共和国(今日的荷兰)则持续对抗至1648年西伐利亚和约签订为止。

南尼德兰的战败让许多喀尔文教派商人逃往北方。许多人移居至当时只是个小港口的阿姆斯特丹。到了17世纪,快速发展的阿姆斯特丹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港口之一。这次的移居可称为“建立新安特卫普”。来自法兰德斯和布拉班特(Brabant)的大量移民是荷兰黄金时代重要的驱动力。

除了南尼德兰的大量移民,还有大量逃避宗教迫害的难民涌入,特别是西班牙与葡萄牙的塞法迪犹太人,以及法国的雨格诺派。

其他几个因素也促成了这时期贸易、工业、艺术和科学的繁荣。其中一个因素就是风力和泥炭等便宜能源的供应,可借由运河输送到各城市。锯木场的问世,可建造大规模的舰队至世界各地贸易,也可透到军事手段保卫共和国的经济利益。

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汤养宗的诗

勃拉姆斯

勃拉姆斯爱上了他的师母。大十四岁,本钱
很大。另一个词叫恋母情结。小树追慕
身边大树的风姿,嗅着风中气息,设想一架梯子
可以爬上爬下。作为舒曼的妻子,她明显
经大师雕刻音符的手雕刻过,有天空般的沉默
苦命人选择为爱做义工,像附近青年
饿着肚皮在灾区收拾瓦砾,救人,跟无望拼命说话
他不说。所有的话都不是他想说的
守到疯人院里老师的死,离开,一生不娶
再用二十年为这个叫克拉拉的女人写下一阕
四重奏,寄去的每份乐谱,都是石头
也像岩浆般喷出来的精虫。六十三岁时
方向相反的火车带他去参加一场葬礼,这收尾的
耽误,符合他将音乐复调推向无以复加的
手法,相信射错方向的子弹依然会拐回来
而后孤自对着地下的亡灵拉起一首
无人知晓的小提琴曲。他的音乐曾经连续几个夜晚
把我弄哭。

2010-9-11

宗教与理性

我是一个有神论者。我的信仰来源于最基本简单的事实:比如,世界之精美,精确,复杂。。。花为什么会开,人如何是人,万物之和谐,人类的伟大和渺小。。。很难用进化论来解释这一切,世界的终极都是饽论,人的智慧只限于某一个层面。冥冥之中,的确有什么在主宰。所以,有人要是宣称自己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是挺害怕的。“无知者无畏”,我愿意做一个“敬鬼神”的人。

但是,我却对今日美国盛行的宗教教育厌恶无比。尤其是那些基督教会,照搬着几百年前的教科书,自以为是地宣扬着矛盾百出的“神之道”,政教不分,头脑狭窄。。。我认真地和那些牧师教徒探讨过“真理”,结果发现他们说的都是那套“主日学”里的东西,他们坚信着自己根本不信的东西,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在为神做工,而且还要普渡众生。我只能认为这是“洗脑”。

其实,我一直认为人类最后的解脱在于宗教。宗教是人类智慧的精华,是一种解脱现世短暂,苦痛的艺术,是一种清晰明智的理性,也是一种平衡和回避,而绝不是终极的真理。

17,18世纪是人类和神最融洽完美的时代。因此,有了巴赫,荷尔德林,斯宾诺莎。。。我至今也只爱去天主教堂,美轮美奂的建筑,仪式和音乐,那是人对神的颂歌,也是对人生的赞美,慈悲和怜悯。

这个世界的悲剧在于每个信徒都把自己的信仰当作终极的真理---这才是恐怖主义的根源。

Wednesday, November 3, 2010

美国没救了

想不到美国人民是如此愚笨。

其实,奥巴马也根本救不了美国。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矛盾的,终极的一切都是饽论:最简单的吧:

美国欠钱太多了,现在要改变生活习惯,不要高消费。。。

可经济的复苏必须依靠消费。。。

你说,有谁能在这个饽论下找出发展经济的办法呢?就如你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可也无法证明不存在。。。

美国的富有不是因为它掌握了经济规律,而是,它以前依靠实力掠夺别的国家。现在,别的国家已被掠夺尽了,就只有依靠掠夺本国的老百姓了。

乱世之中,只有尽量保存自己。

我对人类是绝望的。

新英格兰小镇

今天
我在新英格兰的小镇里
突然想起你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座城又曾是怎样市井繁忙

也许
我们前世生活在此
缘分如风
风吹散种子
种子落地生根
深植在某一霎那的相遇里

其实我早已
放弃了你

秋天已经来临
空气里散发着
人在天涯的味道

于是
我捧着伤口
在阳光丰盛的
树林里散步

Tuesday, November 2, 2010

Emily Dickinson Mesume, Amherst, MA

This was a Poet –
It is That
Distills amazing sense
From Ordinary Meanings
Fr 446

Emily Dickinson (1830-1886) was a poet with an exceptional ability to distill “amazing sense” from “ordinary meanings.” Her poetry is now considered among the finest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 path described by Emily Dickinson as “just wide enough for two who love” linked the two Dickinson houses, crossing the lawn from the back door of the Homestead to the east piazza of The Evergreens. In the 1860s, Edward and Austin Dickinson planted a low hemlock hedge that spanned the street frontage of both houses. (In 2009 the hedge was replanted and a fence installed to help bring back the Dickinson homes and grounds to their appearance during the period the poet lived and wrote.)

Situated on two high terraces, The Evergreens was surrounded by cultivated planting beds and looked out to the west over a neighbor’s orchard. His wife, Susan, tended flower gardens that were held in high regard by townspeople. The lawn between the Homestead and The Evergreens was carefully arranged with an informal distribution of trees and shrubs meant to suggest natural growth, a mix of local and exotic specimens, and open areas where family members played lawn tennis and badminton.




Such pleasure and pride in Amherst schools was a family trait. The Dickinson family had played an influential and generous role in the founding of many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in the town of Amherst. The district primary school that it seems most likely the Dickinson children attended as youngsters was built on land that had belonged to their grandfather, Samuel Fowler Dickinson. The school Emily Dickinson boasts about in this letter, Amherst Academy, was founded in 1814 by a group of town leaders including her grandfather and Noah Webster, who sat together on the school’s first Board of Trustees. The Academy quickly became known as one of the best private academies in the state, and helped to raise the educational aspirations of the town.


The Dickinson family’s grounds on Main Street consisted of eleven acres of meadow south of the thoroughfare and three acres north of the road on which the Homestead and The Evergreens were situated. The large garden tended by Emily, Lavinia, and their mother flowed down the slope to the east of the Homestead. A large barn stood directly behind the house to shelter the family’s horses, cow, and chickens and provide rooms for the groundskeeper.



"Faith" is a fine invention
For Gentlemen who see!
But Microscopes are prudent
In an Emergency!
Fr202

Emily Dickinson lived in an age defined by the struggle to reconcile traditional Christian beliefs with newly emerging scientific concepts, the most influential being Darwinism. Dickinson's struggles with faith and doubt reflect her society's diverse perceptions of God, nature, and humankind.



Monday, November 1, 2010

蓝紫谈荷尔德林


难怪我喜欢她的诗呢。她谈荷尔德林,简直就像我说的。我喜欢的诗人都无比热爱荷尔德林。。。海子,张枣,策兰。。。

荷尔德林以其一生赞颂神。那个时代的人神合一,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荷尔德林的神绝不是今天教会里所说的神。今天教会里说的神,是让人写不出诗的神。

图宾根(Tubingen),我前世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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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把我的诗歌写作冠以一个什么主义的话,我崇尚荷尔德林主义。我喜欢的诗歌,一定要有一种宿命的气质,很多时间已经过去了,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在那样的一些夜晚,万籁俱寂,我静静地阅读荷尔德林,以及有关于他的所有文字,在朦胧中,我仿佛可以看到荷尔德林,这个孤独了一生的男人,他站在莱卡河畔的上空,悲悯地望着脚下的滚滚尘世。他所有的触角,都在敏锐地感知着这个世界的过去、现在、将来,他是上天命定的诗人,他的诗中有着先知般的预见。我相信诗人自一出生,他便会被赋予某种使命,灵魂的使命或者人类的使命。但这种诗不是某些诗人一时兴起,皱着眉头,故作深思状写来的诗。它需要诗人用整个生命、整个精神、整个一生的爱、恨、生、死来承担的一种伟大的宿命。荷尔德林,他的一生中都把诗当作本已的事业,这让我,一个在滚滚红尘中艰难地谋着生存,只能把诗歌当作灵魂安慰的自己,时时感到怅惘,越接近荷尔德林的诗,我就越感到,在诗歌的殿堂里,我只能是匍匐在地的,我无力去撑起一块小小的、诗歌的天空。我把90%的精力给了生存,剩下10%的精力给了诗歌,诗歌也只能在我的灵魂的罅隙里喘息、呻吟。

我一直在想,作为一个人,生活在地球上,只是一个肮脏的生命。或者是一群肮脏的生命体。尤其是是现代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无所顾及地掠夺着这个世界上一切对已有用的东西。他们践踏所有的动物、植物。山水、河流在他们所谓的发展中变得污浊,流淌着罪恶与毒。很多时候,我不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宿命之说,我坚信每个人的命运都握在自己的手中。但是在所有的事情发生过后回过头来,又不得不相信:所有的事情都遵循着宿命的轨迹在人世间轮回,包括这个时代、整个人类、每个个体。岁月的潮流推动着社会一往无前的发展,推动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自己的家乡,陷入无家可归之境。渴望“还乡”,渴望回到自己奇妙的精神家园,成为愈来愈多现代人最奢侈的渴望。因为“还乡”,所以,我在诗中的表达是忧伤的、悲苦的、甚至是绝望的。这样的诗歌,不适合我的亲人与朋友们去阅读,我希望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的、向上的、阳光的我,我不想让他们为我担心。所以,我的诗作是隐秘的,很多很多的诗歌写出来,读者却只有自己。但我又不能不写,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明白文字对我的重要,它就像精神的伴侣,必须的呼吸一样,滋润、维持我慢慢干涸的生命。在1995年至1998年中,自2005年8月以来,我一直就这样孤独地写作,一个人在文字的罅隙里生存,一个人的呼吸、一个人的温暖、一个人的风雪,一个人的战争……这样的文字,与那些爱我的人,我爱的人,与那些看到过的人,没有看到过的人,都没有关系。

因为诗歌,因为文字,因为心中那个神圣的信仰,让我们一起相信神一直存在,相信灵魂会得到永生。

(2007年5月)